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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钱的电瓶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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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论文就那么回事吧,作者清楚,读者也清楚。下面这篇,节选“重点”部分,电瓶一下,不对的地方大家多指正。
附上节选内容。


IP属地:辽宁1楼2021-06-15 23:21回复
    只谈内容,不针对原作者,因此不附上出处了。
    四、从语法的结构对“贞”字的本义进行追溯和辨析
    因为语言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词汇和语法是密切相关的。王力在《中国语法理论》曾说“词未入句时,属于词汇的;词人句后,就有了语法的存在”。这就充分说明了词和语法的时空关系。又由于“词”就是训诂的对象,训诂就是指用较通俗的话去解释某个字义,用当代的话去解释某个字的古义,或用普遍通行的话去解释方言的字义。但是一个词在某一句话中一定是有特定意义的,这就涉及到了语法问题。所以只有将词语训诂与语法分析结合起来,只有训诂的结果符合语法规律,训诂的正确性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反之,就会出现许多问题。《周易》“元亨利贞”这四个字,历时几千年,至今还聚讼纷纭。但是如果从语法角度进行考察,问题会相当简单。所以我们对“贞”字本义的追溯和辨析,就尝试着从语法角度考察,让语法分析能为词义训诂服务,以考证其最本原的含义的正确性。因为现在一些读《易》解《易》的人,忽视上古汉语的语法规律,也不重视既有的训诂成果,别生臆说,空谈义理,不视当时的社会和文化真实,最终与《周易》中的本意越走越远,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一)“贞”字在《周易》中出现的第一种典型结构就是“贞+形容词”的主谓结构。如“贞吉”出25次,“贞凶”出现7次,“贞厉”出现7次,“贞吝”出现4次。其相关例句有《需》卦卦辞“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随》卦九四爻辞“随有获,贞凶”。《履》卦九五爻辞“履,贞厉”。《解》卦六三爻辞“负且乘,致寇至,贞吝”。据前文分析可知“贞”字最本原的含义就是“卜问”,是一个动词。也就是说,如果“贞”字的本义是“卜问”的话,那么符合“贞+形容词”的所有解释都就应该训为“卜问”,并且是文通字顺的。所以“贞吉”就是“卜问吉利”,“贞凶”就是“卜问有凶险”,“贞厉”就是“卜问有危险”,“贞吝”就是“卜问不吉,其事难行”,这样解释都是很通顺的。另外“贞丈人吉”(《师》卦辞 )、“贞大人吉”(《困》卦辞)等,是“贞丈人”、“贞大人”这个动宾结构充当了“吉”的主语,它们还是主谓结构。再如“居贞吉”(《革》上六 )、“旅贞吉”(《旅》卦辞 )等,可以理解为“占问居住吉利”、“占问旅行吉利”,这里的“居”和“旅”只不过是“贞”的前置宾语罢了,众所周知,这是文言文中一种常见的特殊句式。
    (二)“贞”字在《周易》中出现的第二种型结构就是“利+贞”或“利+x+贞”的动宾结构。这是由动词“利”的语法特点所决定的。据统计,《周易》中的“利”字在经文中一共出现了119次,其中,“无攸利”格式的“利”字出现了10次,“无不利”格式的“利”字出现了13次,其余的“利”字全部出现在带宾语的动宾结构中,累计96次。从“利贞”、“利为寇”、“利御寇”、“利见大人”、“利涉大川”等动宾词组可知,带宾语是《周易》中“利”字的主要语法功能。所以符合“利+贞”或“利+x+贞”这种结构模式的动宾词组就有“利贞”、“利永贞”(《坤》用六 )、“利居贞”(《随》六三 )、“利艰贞”(《噬嗑》九四)、“利君子贞”(《同人》卦辞 )、“利女贞”(《家人》卦辞 )、“利牝马之贞”(《坤》卦辞 )、“利武人之贞”(《巽》初六 )等等,据“利贞”训为“利于卜问”之意,那么“利永贞”即可训为“利于卜问长久之事”,“利艰贞”即可训为“利于卜问艰难之事”,“利女贞”即可训为“利于卜问女人之事”,“利牝马之贞”即可训为“利于卜问牝马之事”,“利武人之贞”即可训为“利于卜问武人之事”,诸如此类,可触类旁通。
    (三)“贞”字在《周易》中出现的第三种典型情况就是直接作谓语。与这种情况相关的主要例句有:《坤》卦六三爻辞“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以及《损》卦辞:“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还有《无妄》卦九四爻辞“可贞,无咎”。这三处均是“贞”字与“可”字组合成词,“可贞”与“利贞”同解,即“利于卜问”之义。《蛊》卦九二爻辞“干母之蛊,不可贞”以及《节》卦辞“亨。苦节,不可贞”这两处均是“贞”字与“不可”组合,“不可贞”与“不利贞”同解,即“不利于贞问”之义。《豫》卦六五爻辞“贞疾,恒不死”以及《明夷》卦九三爻辞“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这两处均是“贞”字与“疾”字的组合,“贞”是动词谓语,“疾”作其宾语。所不同的是“不可疾贞”句中的“疾”作了“贞”的前置宾语,两者皆可释为“卜问疾病”。《屯》卦六二爻辞“屯如,迪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这里是“女子”作主语,“贞”作谓语,释为“女子卜问不孕(的原因 )”[15j。
    总的来说,《周易》中的“贞”字在用法上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带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类型的宾语,且其宾语往往前置,不受一般规律的约束。因为它是动词,故“贞”字的本义训释为“卜问”为宜,因为这样训释的最终结果都是符合语法规律的。


    IP属地:辽宁2楼2021-06-1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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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我们对“贞”字本义的追溯和辨析,就尝试着从语法角度考察,让语法分析能为词义训诂服务,以考证其最本原的含义的正确性。因为现在一些读《易》解《易》的人,忽视上古汉语的语法规律,也不重视既有的训诂成果,别生臆说,空谈义理,不视当时的社会和文化真实,最终与《周易》中的本意越走越远,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原文这段话说的非常好,非常有道理。大家一定要记住,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选择正确的方法去学习;另一方面,它将和后面的某段原文之间产生鲜明的对比,进而形成一种无处安身的尴尬。
      但是,在一篇学术论文里如此说,不合适。学术嘛,研究嘛,这点基本的常识本就是众所皆知、皆当遵守的,提了难免有凑字数的嫌疑。毕竟,它不是给小屁孩看的,且小屁孩他也看不懂啊。
      2、“贞+形容词”的主谓结构。”
      贞,卜问,动词,这在原文很明确的,“因为它是动词。”动宾词组做主语是可以的,但单一的动词能独立做主语吗?也可以,但需要这个动词已经名词化了。如,学要持之以恒。“学”,本身有名词的词性,作学问、学校解,但用在这里显然不合适。所以“学”,只能属于动词学习了,具体的,指向“学习”这一行为。这就叫动词名词化。
      那么,我们首先将“贞”名词化,以便满足“贞”能作主语的要求,即“贞”表示“卜问”这一行为。于是问题就出现了,“卜问这一行为”所能表示的只能是卜问这个动作所能代表的行为而已,它本身并不能表示行为进行的全部过程,就如同“学这一行为”并不能表示学习的过程以及如何学一样。即“卜问”并不能等同于“卜”“筮”。如此,“贞凶”的含义当解释为“卜问这一行为凶险”,这与“卜筮凶险”之间完全是两个概念。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应用借代的修辞方法对此进行弥补:以“卜问”这个存在于占卜过程中的部分代替占卜的全部。因为任何一次占卜,都离不开首先“卜问”,如此,“卜问”等同于“卜”“筮”。于是,问题又出现了。既然要表达“卜筮”,为什么要用如此委曲的“贞”,而不直接选择用“卜”或者用“筮”呢?毕竟,“卜”与“筮”本身就具备名词的属性,可以直接作主语的。这难以解释。
      不过,无论怎样委曲,终究能合的上。不妨退一步,边角余料不纠缠了,四肢不全则脸上有个麻子实在不算个事。一个论点错了,那么论述的过程里就一定有原则性错误,即一定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


      IP属地:辽宁5楼2021-06-1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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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IP属地:辽宁6楼2021-06-15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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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象正常的技术贴,建议加精!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1-06-1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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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周易是否是一本用于占卜卜筮的书?还没有定论。周公从不用这本书占卜,没有其卜卦例子,就连49大师也不认同周易是本卜卦工具书。
            其次,正如吧友清泉流实所说,训诂派从考古发挖出甲骨文中得到一个词语的大意,就生搬硬套进去一本经文当中,根本不思考其合不合理恰不恰当,不管其死活,套进去再说,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可取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1-06-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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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贞=占卜。
              那周易就成了一本查询吉凶的工具书,想想这是很可笑的,可以烧书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1-06-1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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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可贞’与‘利贞’同解,即‘利于卜问’之义。”
                既然“可贞”与“利贞”同解,那么“不可贞”呢,又与谁同解?经文中没有“不利贞”,就说明经文中不需要,也确实不需要。“凶悔吝历咎”,就是“不利贞”的具体表现。又因为“可贞”与“利贞”同解,所以“不可贞”同样没有存在的需要,那么,为什么经文中还会出现“不可贞”?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可贞”与“利贞”的含义不同,它们不同解。即“可贞”只是表示“可以卜问”,它不能表示“利于卜问”。问题在于,什么叫“可以卜问”?难道还有不可以卜问的吗?如果有,那么什么属于不可以卜问?“占以决疑”啊。同时,“可以卜问”的说法实在有些莫名其妙,听起来特别的别扭。由是可知,将“可贞”解释成“可以卜问”的说法,是不对的。这一点,原作者很清楚,这从他执意将“可贞”等同“利贞”上,看的出来。
                这就是原论文存在的矛盾之一。


                IP属地:辽宁14楼2021-06-17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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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前置宾语罢了,众所周知,这是文言文中一种常见的特殊句式。”
                  这样的表述是不诚实的。它模糊了概念,从而回避了关键的问题。
                  前置宾语,即宾语前置。宾语前置,属于倒装句式中的一种类型。在古汉语中,倒装与“主谓宾”的正常语序一样,都是正常句式。之所以会出现倒装这种现象,原因或者说目的,不外乎两点:其一,于表音上,协调音节(平衡句子结构,进而防止头重脚轻或者头小尾大的现象出现,本质上也属于协调音节);其二在于表意,突出倒装的部分。但倒装句式,有着相对严格的条件约束,不是想倒装就倒装,随意作为;否则,句子成分乱了套,句子的表意功能就丧失了。
                  宾语前置自然不能例外。学者们总结了几条规律,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啦,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啦,等等。比如,《渐·九五》“终莫之胜”,《贲·九三·象》“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莫表否定,之为代词,所以前置。但这些规律中,绝不包括普通的肯定句中名词作宾语而前置!即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殊标识的肯定句中,名词作宾语不可以前置。如“居贞吉”,不可以看作宾语前置而理解为“贞居吉”。
                  那么,有没有特殊的“宾语前置”(这里打了引号)呢?好像有,虽然少见。
                  如《小雅·节南山》“弗闻弗任,勿罔君子;式反式已,无小人殆”,“无小人殆”,即“无殆小人”,看着好象宾语小人前置于谓语动词殆之前。这里我们要注意到两个细节。其一,在诗词歌赋中,因为音节的重要性,因为字数的限制,语法的约束作用已经减弱了。我们常听的歌曲,又很多歌词词不达意胡勾八扯,但却能广泛传唱,就在于它音节上处理的好,琅琅上口。其二,此类的宾语前置,与其归类为语法问题,不如归类于修辞问题。“无小人殆”与“勿罔君子”之间构成错综的修辞关系,避免单调。
                  又如《商颂·长发》,“帝命不违,至于汤齐”,“帝命不违”,即“不违帝命”,更象宾语前置,且属于在陈述句中名词作宾语而前置的情形。不然。“帝命不违”,其实并不特殊,它的实质是“唯帝命是不违”的省语,为了满足诗歌四言的需要。而“唯……是……”的形式,恰恰在宾语前置的规律之中。
                  由以上少见的两例,可以看到:对于所谓特殊的宾语前置,其实并不特殊(这就是我打引号的原因),它们是可以得到合理解释的。且它们并不能证明“肯定句中名词作谓语动词的宾语需要前置”这一语法句式的存在。
                  因此,如果将“肯定句中名词前置于动词之前”(如“居贞吉”)看作是特殊的宾语前置,那么一定要对此进行解释,而不可以轻描淡写的一句“众所周知”就敷衍了事。众所周知的,是合乎规律的宾语前置,“名词前置”的宾语前置,众所不知。关于这一点,原作者心知肚明,这从原论文原句可以证明,“《周易》中的“贞”字在用法上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带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类型的宾语,且其宾语往往前置,不受一般规律的约束。”既然是不受一般规律约束的宾语前置,又如何才能让大家皆知呢?必然得先经过原作者合理的解释嘛。
                  但好玩的是,原作者恰恰没有解释,因为他无法解释。任谁,也无法解释,不存在的宾语前置的合理性!
                  现在,回头来看,还记得铁前让大家记住的内容吗?再复述一遍:“所以我们对“贞”字本义的追溯和辨析,就尝试着从语法角度考察,让语法分析能为词义训诂服务,以考证其最本原的含义的正确性。因为现在一些读《易》解《易》的人,忽视上古汉语的语法规律,也不重视既有的训诂成果,别生臆说,空谈义理,不视当时的社会和文化真实,最终与《周易》中的本意越走越远,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是的,非常之不可取。但原作者为什么反而违反了他所看重的语法规律了呢?因为贞释作卜问,他就不得不将“利居贞”“安贞吉”“不可疾贞”“幽人贞吉”“牝马之贞”“永贞”等等视作宾语前置,否则句子释义无法通顺。
                  以上,足以说明原论文“以语法的角度证明贞为卜问”的构想没成功。
                  其实,原论文本身也没试图在学问上证明什么“贞为卜问”,这种现象才是你知我知大家知的众所周知。搞笑的是某些人,竟把“它”当真了,还嘲笑起其他吧友的孤陋寡闻了。正应了那句话了,“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勇气和自豪感。”


                  IP属地:辽宁15楼2021-06-1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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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吧主的鼓励。


                    IP属地:辽宁16楼2021-06-17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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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电脑借邻居用了会。然后,晚上,一开机,开锅了,10多个软件自己就安装上了,弹窗无数,关都关不过来。反反复复的查杀,反反复复的删除,闹腾的够呛。现在也不确定关机之后,明天再开机会是个什么样子。


                      IP属地:辽宁17楼2021-06-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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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一下,以永贞为例。
                        “永贞”属于偏正结构。以贞为动词,则永为副词作贞的状语,释义为永久地卜问;以贞为名词,则永为形容词作贞的定语,释义为永久的卜筮。类似的用法经文中有出现,《讼·初》“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永,副词作状语。但如此的释义,很显然不合情理。
                        那么不妨假设“永贞”为宾语前置。即贞为谓语动词,永为宾语。宾语本应处于谓语之后,今却放在谓语之前,这就叫宾语前置,是一种倒装现象。但在陈述句中将宾语前置,不符合古文的语法规律。也就是说,这个假设不能成立,即“永贞”释义为“卜问永久、久远的事”是错的。
                        所以,将贞解为卜问,从训诂、语法上,还有很多难关需要解决。并不是象某些学者说的“解为卜问,就能贯穿全部经文。”


                        IP属地:辽宁18楼2021-06-1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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