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遴选活动将采取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各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推荐的方式。
(二)申报范围和程序∶ 县区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旅游或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学旅行基地均可向所在地县区文旅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区文旅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市文旅局,再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初审,加盖二部门公章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
(三)申报名额∶ 每县区各推荐不超过5 家单位(每个类型申报1家单位),推荐的申报单位只能以单一企业类型,如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研学旅行基地等其中的某一种类型进行申报,超过一种类型以上的视为无效。
(四)申报时间。请各县区务必于6 月20 日前将2021年标杆单位遴选推荐名单表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7 月 10日前将 2021 年标杆单位遴选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