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它在头一个兽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它因赐给它权柄在兽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刀伤还活着的兽做个像。又有权柄赐给它,叫兽像有生气,并且能说话,又叫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它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做买卖。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它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启示录 13: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