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符合安置政策,有安置证,被当地政府安置到某事业单位上班,工勤岗位,没有编制。后来我取得技术职称后单位不给我兑现我的职称待遇,说我没有编制,人社部门不给核我的职称待遇。但是单位其他人事代理用工也是一样没有编制,但他们只要取得职称即可兑现职称待遇,唯一区别就是他们的工资管理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而我的工资管理关系在人社局,但我和他们同样都是没有编制,但是我和他们都是干着同样的工作,付出了同样的劳动力,就是他们可以兑现职称待遇,而我作为退役军人身份就不行。所以我感觉单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退役军人应当享受所在单位正式人员的同等待遇规定。就上述情况我5月份向县信访局进行了信访,而单位根据信访局批转信访意见书进行了办理,目前单位对我提出的信访诉求给予的答复意见是给予每年人文关怀补助4000元。但是我取得的职称应享有的待遇远远不止这些,所以想申请信访复查,我要求同工同酬,兑现我的职称待遇,并补发从我取得职称之日起的所有待遇。
目前单位在做我的思想工作,说如果信访复查结果推翻了单位的答复意见书,单位立马纠正,但如果信访复查结果维持单位做出的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决定,单位就给给我处分。
请问各位律师,我申请信访复查成功的胜率大吗。我下一步该如何维权。
目前单位在做我的思想工作,说如果信访复查结果推翻了单位的答复意见书,单位立马纠正,但如果信访复查结果维持单位做出的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决定,单位就给给我处分。
请问各位律师,我申请信访复查成功的胜率大吗。我下一步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