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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和改扩建)一期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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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和改扩建)一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07月20日,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决定等要求。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开展此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东莞市绿羽环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名单附后)组成,经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田头角村东平大道桥头段1号116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15.66",东经114°1'45.92"。
目前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建筑面积10000m2。项目主要从事铁管、方通、专用设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铁管500吨、方通500吨、专用设备150台。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已建设设备有:2#除油清洗线1条(配:17.5m*0.95m*2m脱脂槽2个、8.5m*0.95m*2m水洗槽3个、4m*0.95m*2m喷淋槽2个)、3#除油清洗线1条(配:2.2m*1.2m*1.4m脱脂槽2个、2.2m*1.2m*1.4m水洗槽3个、2.2m*1.2m*1.4m喷淋槽2个)、4#除油清洗线1条(配:28m*1.3m*2m脱脂槽1个、2m*1m*1.4m脱脂槽2个、12m*1.3m*2m水洗槽1个、2m*1m*1.4m水洗槽3个)、喷涂流水线3条(配10m*1.8m*4m喷粉柜10台、喷枪80把、25m电隧道炉7台)、装配流水线2条、手动叉车8台、空压机3台;未建设设备有:剪板机2台、锯床3台、数控冲床2台、气动冲床8台、气动深喉冲床8台、普通气动冲床13台、加工中心2台、普通车床2台、攻牙机3台、钻孔机2台、数控折弯机2台、电焊机26台、打磨机20台、1#全自动除油清洗线1条(配:2m*0.75m*0.5m清洗槽7个)、送料系统16台、切管机10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新建项目于2020年03月委托惠州市鸿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04月2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0]5095号。
改扩建项目于2020年09月委托深圳市联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09月2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0]12234号。
验收项目于2021年04月12日开工建设,竣工日期为2021年05月06日,调试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6月07日,于2021年06月07号至08号进行验收监测,2021年06月28日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QFHJ20210607003,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收到过环境投诉、违法等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和改扩建)一期项目,本项目验收针对实际建设内容(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烤粉、喷粉工序废气和噪声、固体**)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焊接、打磨工序未建设,不在验收范围内。
二、 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现场实际建设设备与审批数量产生差异,待未建设设备建设完整后,再进行二期验收,此次验收不包括未建设设备及数量,其余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环境保护设施执行情况
(一)废气
1) 机制加工、焊接、打磨工序废气:
项目机制加工、焊接、打磨工序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 喷粉工序废气:
项目在喷粉工序产生的喷粉粉尘经喷粉柜配套滤芯设计的反吹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 烤粉工序废气:
项目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在烤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引至“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总表1第II时段排放限值。
该过程中约1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在厂内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在厂区外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同时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佩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
(二)废水
1) 清洗废水:
项目改扩建后,原有的全自动除油清洗线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18t/a,削减了2.16t/a,经收集后交有灵性废水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不外排。
2) 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3) 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三)噪声
项目内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要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生产,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金属边角料及碎屑)经收集后,按照要求交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建设固废储存间;危险**(废活性炭、废除油剂罐、污泥、废树脂、蒸发器废液)经收集后,按照要求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建设危废仓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QFHJ20210607003),监测结果表明:
废气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正常运行期间,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逸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烤粉工序有组织废气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芯除尘处理后逸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喷粉工序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废水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正常运行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的污染因子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口污水中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pH值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厂界噪声:
项目正常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源经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处理设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各项污染物总量指标未超过环评审批允许的总量控制标准。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 验收结论
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和改扩建)一期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环保设施均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通过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烤粉、喷粉工序废气和噪声、固体**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 建议及要求
1、本单位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打标排放。
2、须经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有关措施并于周边的单位、企业落实应联动机制适当开展环境突发演练,杜绝事故发生。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4、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建设和投产。
5、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做好设施运营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的收集及治理效率,如遇废气未能满足相关收集或排放标准要求或扰民现象,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整改后方可继续进行生产。
八、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成员信息详见:附件。
九、 其他
公示期:2021年07月20日-2021年08月17日
环保投诉电话:12369
东莞市长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0日


1楼2021-07-20 16: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