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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做介绍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在为他人做介绍前,先要确定双方地位的尊卑,然后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尊者。具体如下:


1楼2010-04-10 12:40回复
    (一)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例如,介绍王先生与李小姐认识,介绍人应当引导王先生到李小姐面前,然后说:“李小姐,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王先生。”注意在介绍的过程中,被介绍者的名字总是后提。


    2楼2010-04-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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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先将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
          把年轻者引见给年长者,以示对前辈、长者的尊敬。如:“王教授,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同学张明。”“张阿姨,这是我的表妹王丽。”“刘伯伯,我请您认识一下我的表弟李强。”在介绍中应注意有时虽然男士年龄较大,但仍然是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3楼2010-04-1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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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先将未婚女子介绍给已婚女子。
        如:“张太太,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李小姐。”注意当被介绍者,无法辨别其是已婚还是未婚时,则不存在先介绍谁的问题,可随意介绍,如,“张女士,我可以把我的女朋友李小姐介绍给你吗?”


        4楼2010-04-1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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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先将家庭成员介绍给对方
          在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家庭成员时,应谦虚地说出对方的名字。这不仅是出于礼貌,而且对介绍自己的家庭成员也比较方便。如:“张先生,我想请你认识一下我的女儿晓芳。”“张先生,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的妻子。”


          6楼2010-04-10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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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体介绍时的顺序
                在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大致相似,或者难以确定时,应当使人数较少的一方礼让人数较多的一方,一个人礼让多数人,先介绍人数较少的一方或个人,后介绍人数较多的一方或多数人。


            7楼2010-04-1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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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生以及职务有别时,则地位、身份为尊的一方即使人数较少,甚至仅为一人,仍然应被置于尊贵的位置,最后加以介绍,而先介绍另一方人员。
              若需要介绍的一方人数不止一人,可采取笼统的方法进行介绍,例如可以说:“这是我的家人”,“他们都是我的同事”,等等。但最好还是要对其一一进行介绍。进行此种介绍时,可比照他人介绍十位次尊卑顺序进行介绍。
              若被介绍双方皆不止一人,则可依照礼规,先介绍位卑的一方,后介绍位尊的一方。在介绍各方人员时,均需由尊到卑,依次进行。
              


              8楼2010-04-1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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