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就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恶意抢注大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可以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权利领域。 二、如何认定恶意抢注? 1、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他人已经在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一旦注册成功,申请人就会利用该商标的专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者是利用对方投入了大量的心血而不能放弃的心里,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一般来说,出现这样的事情,原使用者都会花高价将商标买下来,这也是迫不得已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 申请人利用和他人同行的关系,抢先注册企业正在往市场推的产品商标,因为有些中小企业都是等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力之后才注册商标。或者是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在合作期间,悄悄将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要不然就是等合作结束后抢注。还有一种就是利用不同的条件和优势,在进行管理等工作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情况,并预见该商标可能带来的利益后抢先注册。 3、被恶意抢注的商标注册成功 只有商标注册成功了,恶意抢注才会成立,如果在异议期,被抢注人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那么恶意抢注就不成立。但其实,很多经营者都不知道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了,即便是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也不是所有的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从而导致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