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玖富诈骗之12宗罪:
1.玖富既无金融牌照也未向地方金融局备案就进行网络借贷,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
2.利用APP开展广告、网络综艺、热门网剧的广告插入和代言人首席体验官胡军的明星效应,宣扬高管团队有实力,承诺两大国有保险公司100%保本保息,故意隐瞒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注册地金融局备案登记的事实,虚假宣传其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备案批准的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3.玖富暴雷后,用近四个月的时间继续发标骗取70多亿出借款,并注销公司、篡改标的、转移资产。
4.玖富联合审计三年多了,审计报告至今未公布。
5.玖富勾结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在所有的电子文件(授权委托书、协议等)中冒用出借人签名,实施合同诈骗。
6.玖富勾结保险公司,以“费用分期”的名义放高利贷。
7.玖富勾结银行,以第三方支付或其它形式私设资金池。
8.玖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将出借人信息、借款人信息、潜在借款人信息在玖富、第三方数据合作伙伴、供资机构合作伙伴、商业合作伙伴、其他合作伙伴之间“互动流通”,玖富通过第三方数据合作伙伴,动辄以千万元高价收集个人信息,其中不乏个人敏感信息。
9.篡改出借合同协议、违法债权转让、期限错配、
金额拆分故意将债权匹配混乱,债权列表中存在大量假标、死标等。
10.隐瞒“保障计划专款”,该专款的收入多少?使用多少?剩余多少?其专款存管机构只简单公示结存,巨额专款去向不明。
11.使用西安国恒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推出的“债权通”,非法收割出借人。
12.玖富全体出借人已经陷入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