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自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
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实际配送额为准.本次竞争性磋商规模约为4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部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须提供白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2019年年或者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报告(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或者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需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否则其磋商按无效标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承担因涉及食品类产品的相关法律责任.
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信贷中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政府。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
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信用中国。政府。(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入)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Eegp。政府。(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3.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年08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李 工
联系人电话:15701574060
联系人邮箱:zhongqishunda123@126.com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自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
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实际配送额为准.本次竞争性磋商规模约为4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部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须提供白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2019年年或者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报告(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或者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需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否则其磋商按无效标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承担因涉及食品类产品的相关法律责任.
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信贷中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政府。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
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信用中国。政府。(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入)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Eegp。政府。(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3.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年08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李 工
联系人电话:15701574060
联系人邮箱:zhongqishunda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