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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即将研三的在校生,我的车有牌照,至毕业有效,电动车问题利益上与我无关。但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本着从学校发展和学生方便的角度出发,就电动车管理问题向保卫处、总务部提出意见如下:
1.飞线充电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根本原因在于充电设施跟不上,解决方式应该是增设充电设施,而不是禁止私人电动车进入校园;
2.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一在各公寓附近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指导,二在僵尸车挤占大量空间,通过号牌建档,引入惩罚措施可以有效改善停放问题;
3.以《电动车技术规范》为依据禁止新车进入校园更是无稽之谈,规定执行后市面上的新车符合《规范》的规定,再以此为由禁止符合《规范》的新车进入校园不合理,以“部分(早年购买的)电动车存在超标现象”为由禁止新车进入校园更不合理;
4.共享电动车既不更安全,也不更方便,所谓“3C认证”仅仅是对市场所有在售产品最基础的安全审核,同学们能够购买到的品牌电动车均符合该认证的安全标准——以某罗为例,共享电动车大多没有减震部件,骑行体验极差,运营方也都基本上“只投放、少维护或者不维护”,部分电动车存在刹车不灵、轮胎变形、车把歪斜、座椅晃动等现象也得不到及时解决,与同学们使用私人动车“掉个漆都得拿马克笔涂一下”构成鲜明对比,此外共享电动车价格并不低、经常无车可用跟同学们的出行方便带来极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