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粮东莞精炼一、二、三厂和中粮新沙精炼一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8-21008F10849
招标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受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东莞精炼一、二、三厂和中粮新沙精炼一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项目名称数量工期/交货期
A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一厂、二厂、三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3套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90天到达招标人现场;货到达现场后旧设备拆卸和新设备安装时间不得超过42天,其中单台设备安装时间不能超过14日历天(如有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到货周期);设备调试期为3日历天。
B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精炼一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1套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65天到达招标人现场;货到达现场后旧设备拆卸和新设备安装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有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到货周期);设备调试期为3天。
2、投标人的资格标准(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A、B包: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5)工程业绩:提供国内日处理400吨以上全精炼线项目或精炼车间高压锅炉尾气低氮排放技改项目并有运行良好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个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如投标人不满足安装要求,投标人可指定委托设备安装公司进行安装(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安装公司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与设备安装公司签订的分包协议,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个证明材料不予承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09 月 07 日至2021年 09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09 月 29 日 09时30分至10 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09 月 29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时的资料形式查验不代表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意见。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认定,以本项目评审委员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决定。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13260170282@163.com
招标编号:0658-21008F10849
招标人: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受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东莞精炼一、二、三厂和中粮新沙精炼一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项目名称数量工期/交货期
A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精炼一厂、二厂、三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3套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90天到达招标人现场;货到达现场后旧设备拆卸和新设备安装时间不得超过42天,其中单台设备安装时间不能超过14日历天(如有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到货周期);设备调试期为3日历天。
B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精炼一厂高压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1套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65天到达招标人现场;货到达现场后旧设备拆卸和新设备安装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有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到货周期);设备调试期为3天。
2、投标人的资格标准(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A、B包: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5)工程业绩:提供国内日处理400吨以上全精炼线项目或精炼车间高压锅炉尾气低氮排放技改项目并有运行良好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个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如投标人不满足安装要求,投标人可指定委托设备安装公司进行安装(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安装公司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与设备安装公司签订的分包协议,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个证明材料不予承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09 月 07 日至2021年 09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09 月 29 日 09时30分至10 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09 月 29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时的资料形式查验不代表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意见。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认定,以本项目评审委员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决定。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1326017028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