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海nana7mi吧 关注:27,275贴子:1,232,348

《直播间失格》—— 一个易碎的灵魂向人间最后的呼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在这个吧发棍鲨cp文不会被鲨掉吧


IP属地:上海1楼2021-09-09 16:44回复
    传送门↓
    https://www.bilibili.com/read/readlist/rl441323
    喜欢的朋友们可以去比利比利点个关注


    IP属地:上海2楼2021-09-09 16:46
    回复
      就爱看就爱看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9-09 16:51
      收起回复
        不被yh抬走我觉得都没啥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09-09 17:05
        回复
          本文在比利比利已经完结,所以这边更的会快一点,想提前看全文的可以直接去比利比利顺便点个关注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1-09-09 17:21
          回复
            序曲
            第一次见到这位在媒体上大放异彩的“天才画家”,是在当地的一所精神疾病疗养院里。
            但当我见到他本人时,却着实吓了我一跳。宽松的病号服飘挂在他那如贴了一层皮的骨架上,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仿佛褪去了外壳的蜗牛,但他却极其健谈。见到我的第一面,就拿出了三张好似幼儿园小朋友画出的涂鸦作品。
            第一幅画上画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我看了半天也看不出画的是什么。我只记得那小动物棕色的绒毛,听他本人说,那画上画的是一只猴子,但那画的着实叫人难以辨认。
            第二幅画上画了一幅男人的半身像。见了这幅画,那天才画家好似磕了药一般亢奋,嘴里念念有词,什么“世界第一中单”,什么“职业选手”云云。这幅画相比于第一幅,简直叫人毛骨悚然。画面上的男人完全不像活人一般,眼窝深陷,极度瘦削。我看了两眼就觉得身上发毛,赶紧把那画甩到一边去了。
            第三幅画则是三幅画中最令人费解的一幅。前两幅只是简单的铅笔涂鸦,这一副画却是浓墨重彩绘成的。偌大的画幅上赫然一只饺子形状的东西,金黄儿的,仿佛要从画面里滴油下来。天才画家捧着这幅画喃喃自语,这次说的已经不再是人类能辨识出来的语言了。我见他如此陶醉,只得先做告辞。
            回出版社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那三幅画。饺子和猴子倒是画的有模有样,但那男人却越想越叫我脊背发凉。我怎么也想不出来那样的人现实中该是怎么个模样。恐怕,死人的脸色也要比他好看。迄今为止,我从未见过长相如此诡怪的男人。
            我尝试动笔,想完成天才画家的采访记录,那奇怪男人的脸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到底经受了怎样的折磨?是什么把他变成这副模样的?
            好想拜访一下他。


            IP属地:上海6楼2021-09-10 11:55
            回复
              第一手记
              我唯二擅长的两件事,便是表演和奉承。
              婴儿出生便拥有哭喊的技能。只要哭喊,就有乳房伸到自己面前,就有玩具被塞到自己手里。但我好像生来便不被神所眷顾,直到四岁时我才第一次哭出声来。祖父的葬礼上,父亲一直在向我从没见过的老人们点头哈腰,母亲则和其他女人们聊着天。父亲跪在地上,把装着烧纸屑的火盆摔个粉碎,周围身着黑衣的亲戚们瞬间如漆黑的鸦群般爆发出了刺耳又恐怖的哭喊声。我吓了一大跳,呆呆地立在原地,一双有力的大手按住我跪了下去。等到哭喊声停止,饱受惊吓的我才第一次嚎啕起来。周围的大人们却立马喜笑颜开,纷纷说我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我从未感受过饥饿的滋味,却时常装作一副饥饿的样子。明明在饭前刚刚吃过一块点心,吃饭时却撅起嘴巴,漫不经心地、好像不想叫人察觉地小声说道:“好饿。”而这小小的悲鸣总能精确地传到母亲的耳中,所以每次吃饭时,母亲都会为我盛上满满一碗饭,一边摸着我的头,一边说着希望我好好吃饭长身体的话。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并不是很喜欢吃的饭菜,故意地把饭粒和菜汤洒在桌子上。家人们看了,便笑眯眯地帮我擦净、系上围脖。从此,我家的餐桌上总是充斥着欢声笑语。
              我对人类的生死大义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感知。我总听闻哪里哪里经受了灾荒,哪里哪里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人祸。有的人吃不饱饭,甚至会饿死。我却对此深表不解。人怎么会被饿死呢?明明到了饭点,饭锅里就会冒出白花花的米饭。这种不谙世事的想法持续了数年之久,直到我真的目睹有人会因饥饿而感到痛苦。我舔着冰淇淋从路边踱过,乞丐的儿子伸手便抓。我吓了一跳,乞丐父亲狠狠地训斥了自己的孩子。母亲牵着我的手,叫我把冰淇淋交给这个男孩。我不情愿地照做,却表演出一副圣人般的悲悯。乞丐们的感激之情拥着我上升到了奇怪的高处,街边的人们向我投来欣慰的目光,我却因这虚假的高尚而陷入了深深的羞赧。从那时起,我便对人类的本性愈发感到迷惑。
              此外,我对人类的道德也感到不理解。课本里铺天盖地的纯真美好,在我看来,却如月下薄纱般飘渺。课本里的人高尚且纯真,如玛利亚般美丽善良,可现实中的人却令我感到无比的恐惧。说错了话便紧皱眉头,做错了事便鼓起眼珠子宛若夜叉。收受别人的施舍却毫不感到愧疚,霸占别人的财物也绝不感到羞耻。怎么会有人不感到羞耻呢?每当我目睹人类的丑陋,我自己都羞愧到快要昏厥,这些人却完全不自知。我感到格格不入,快要疯掉。一想到自己也是这丑陋生物的一员,我便彻夜难眠。
              我渐渐发现,人类其实是很简单的生物。人性绝非美好的,那些所谓善良、纯真或是什么类似于“神性”的东西,其实是人类为了互相的快乐所表演出来的东西。而真正的人性,往往会在酒后暴露无遗。平日里儒雅随和的书生,喝了酒就变成诉诸暴力的、会一边狠狠地揪着老板娘的头发,一边从嘴里喷出污言秽语的怪物;看上去为人师表才高八斗的眼睛先生,喝了酒便搂着女学生,不管三七二十一,使出男人的可怕力量像把玩人偶一般强暴着她。酒,真是可怕的东西。
              归根结底,人只需要看到自己想要看到、听到想要听到的,对于那些不想听闻的,只要装作聋哑便好。只要能表演出让人喜欢看的东西,说出叫人开心的话,哪怕仅仅是演戏,人类也是最纯真美好的生物。
              总之,人类的生活于我,实在是难以捉摸。但我逐渐了解到一件事,只要照着人们想要的样子做出表演,就能给别人带去笑颜。于是,我为自己的人生立下了一个伟大的目标:靠自己的演技让大家幸福。
              人们快乐我便龇牙大笑,人们悲伤我便嚎啕大哭。而当我感到痛苦与困惑时,我却只能我将其深深地埋藏在心中。我实在无法做到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感受这件事,在我看来,这是最卑鄙最自私的下作手段。我愈发的害怕人类,却不敢离开人类的牧群。因此,我的演技也愈发炉火纯青。
              我总能让周围的人笑出声来。我七岁时的夏天,我们全家人来到祖父的坟前参拜。说起来真的是惭愧万分,但我对祖父完全感觉不到任何的思念,或是惋惜之类的情感。我从小便生活在远离父亲的地方,祖父和祖母自然也是见不到的。只有逢年过节或是出了什么事故时,一家人才会久违地聚在一起。因此,我对祖父母的印象也模糊到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但我却在坟前摆出一副悲痛万分的样子,擅自从父亲手里拿过一瓶日本的好酒,洒在了祖父的坟前,边撒还边抹掉硬挤出来的几滴眼泪。父亲见状,面带微笑地抚摸着我的肩膀,说到:“国玉啊,别太难过,你爷活着的时候对你多好啊。你爷要还活着,看见你这样,不得伤心啊。”
              我点点头,放下酒瓶子,也挤出一丝笑容。但我实在是不记得祖父到底为我做过什么。也许是因为我太无情,或是缺乏人类自以为傲的同情,但回家的路上,人们都大夸我孝顺懂事。
              类似的事情还有许多,我讨别人欢心的技能也愈发的炉火纯青。久而久之,我却察觉到一件奇怪的事:男人们对我恨之入骨,女人们却对我喜爱有加。女人们总是愿意对我敞开心扉,我也自然而然地和她们畅谈心中所想。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名叫七海的女孩子。


              IP属地:上海7楼2021-09-10 11:56
              回复
                第二手记(其一)
                自打我懂事起,城市的尽头处就只有连成山脉的烟囱。我登高远眺,也只能看到那红砖或是水泥堆砌成的高塔。我曾十分好奇烟囱的对侧到底有什么,家人们却说:“你现在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得去那。”
                纯白色的烟雾从烟囱口涌出,融化在了云层之间。我一直以为那些巨物是拿来制造云彩的,后来才知道,那些烟囱是工厂拿来排放废气的。我为此感到十分遗憾。
                我出生在鞍山的乡下,却从未在乡下生活过。从生到死,我都是鞍山的“城市男孩”,可城市的一切却又是那么的难以捉摸。其中最叫我感到迷惑的,就是那只有三层楼高的学堂。我一直以为学堂是供孩子们玩耍的天地。孩子出生便开始玩耍,直到长大。这样的错觉一直伴随我到小学毕业。
                我是个坚实的性恶论者。人性中美好的部分绝非与生俱来,只有在拥有足够的智慧与脑力时,人才有能力学会怎样善待他人。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是会毫不犹豫地掐死小猫小狗的,但当他们逐渐了解到生命的价值时,他们才会对弱小者报以悲悯之心。与此同时,智力低下或是从未接触过有关社会道德教育的人,是永远也学不会尊重与敬畏的。可悲的是,极少有人能够学会这些本该叫所有人都学会的东西。
                我好像自打出生起,就不受同类所喜爱。这里说的同类,是指那些从来都梳着短头发且无论什么情况下都粗鲁的令人感到恐惧的幼年人类。女孩子们优雅且可爱,软绵绵的,我从小就喜欢和女孩子们一起玩。男孩子们则相反,他们总是挥舞着拳头,面带鬣狗般的恶心笑容,寻找着弱小的猎物尽情地诉诸着暴力。
                “小玉!哈哈,简直就是个女孩儿的名字!脸长得也像女孩!你该不会缺了点什么吧?”
                领头的、满脸横肉的肥猪——姑且先叫他肥猪——恶狠狠地欺侮着我。他的嘴里散发着浓浓的恶臭,上下两排没有一颗整齐的牙齿,脸上的脓包好似马上就要喷发的火山。
                “别……别这样。”我无力地反抗着,鬣狗们却得寸进尺。这时,梳着短发的班长同学如机械降神般登场。
                “啧,男人婆。”
                兽群作鸟兽散,肥猪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仿佛在说“我要杀了你”。班长同学拿出了手帕,轻轻地把我的眼泪和鼻涕擦净。男人真是可怕的生物。
                我很喜欢一位美术老师,她是一位十分优雅的女士,戴着厚厚的圆框眼镜,两条麻花辫垂在瘦弱的肩膀上。这位老师也十分喜欢我,说我是“数一数二的帅哥”,学习上自然十分照顾我,上美术课时也时常请我去当模特。一次美术课上,她仔细地端详着我的脸,手持铅笔飞快地在画布上排布着铅灰色的细线。她说:“看到你,就让我想到那我去世的弟弟。他也是个小帅哥。以后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欢你。”
                如此的褒奖令我面红耳赤,其他的男孩子们“吁吁”地起着哄,我一动不动地呆立在讲台上,仿佛真的成了一具石膏像。但我没有想到,这句半开玩笑的话成了我人生中最恐怖的诅咒。
                依稀记得,小学毕业前的每一次考试,学校都会收三五块钱的试卷钱。由于教室实在是太少,考试的时候,高年级的学生坐在低年级学生身边,这样就自然地形成了由学生组成的隔离带。对于我来说,考试自然是不怕的,因为我从来都不念书。考试零分也无所谓,家里的条件尚可称为优渥,老一辈家长们又都没什么文化,自然对我的成绩不是很感冒。后来,我干脆和老师商量,不去参加考试,这样就能省下几块钱的试卷钱,这省下来的钱我便拿去网吧玩我喜欢的游戏。
                鬣狗们的狗嘴扭曲着、狂笑着。他们的身形愈发地庞大起来,仿佛膨胀起来的巨大枯树。巨树合拢,遮天蔽日,树影中又有许多发着光的眼睛注视着我,仿佛要把我吃净。
                我不得不动用我的表演技巧,装作一副从容的样子,站在讲台上呵斥着起哄的男孩儿们。美术老师早已停止了绘画,拍了拍桌子,示意大家安静。那群野兽不仅没有一丝收敛的意思,反倒得寸进尺,站了起来,朝我丢来了脏纸团。
                我逃跑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我疯狂地奔跑着,不知疲累地奔跑着。城市的灯红酒绿在我身边疾驰而去,我在钢筋水泥的密林里宛若一只受惊的幼鹿。霓虹灯好似电子的睡莲,只在夜晚绽放出七彩的炫光。
                啊,网吧,我唯一的堡垒。烟雾缭绕,气味难闻,但这是唯一一个能让我找到安全感的地方。日月更迭,时光流逝,我染上了可怕的烟瘾,我的校服换成了蓝白相间的运动服,我的身高也长到了一百七十厘米,但我的体重却没怎么增长。我本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永远地逃避下去,直到审判日自己找上门。
                我的显示器突然黑掉了,黑色的屏幕上映出了一张丑陋的肥脸。我的耳朵嗡嗡响,野兽们狂吠着,可我已经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了,传入我耳朵中的只有恐怖的吠叫。
                “有病吧你们!这么一群人欺负一个,也不嫌丢人!”
                骑士登场,循声望去,却是个瘦弱的女孩子。
                “你谁啊?”
                “我是堂吉诃德·德·拉曼切!我命令你们立刻放开这个男孩!”
                肥猪的身体膨胀成了球形,嘴里喷着唾沫地狂笑着。他伸手想去摸那女孩子的脸,可手还没伸出去,那女孩子已经把什么东西顶在了肥猪的肚子上。肥猪像被塞进了电击屠宰机里一样发出了可笑的尖叫声,真的跟一头濒死的猪一样。半晌,这群败兽才回过神来,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这才看清那女孩子的长相。女孩留着清爽的短发,身高并不算很高,但看上去比男孩还要充满活力。
                “谢谢你,堂……堂吉诃德。”
                女孩扑哧地笑出了声。
                “你还真以为我叫堂吉诃德了啊?那你该叫什么,桑丘吗?”
                “不,我叫国玉。”
                女孩晃了晃手里那块黑色的小东西,说:“你还是叫电棍把。给你这个,这帮家伙可能还要回来,你得有点防身的家伙。顺便一提,我叫七海。”
                这就是之前提到的那个女孩子。后来我才了解到,她其实比我要大好多岁,尽管她看上去也只是个初中生。我和七海在网吧又玩了几个月,度过了我人生中相对来讲最幸福的一段时期。
                我的演技在七海面前是绝对无法生效的。我赖以生存的假面总是会被七海无情地揭穿,为此,我曾感到十分害怕,但长久以来,这已经成了我们之间相处的奇妙的默契。我摆阔,她便知我囊中羞涩;我逞能,她便知我力有不足;我佯装快乐,她便悄悄安慰我。
                偶尔地,她还会拉我去酒吧消遣。但我是从不喝酒的,到了酒吧,至多点一杯汽水或是牛奶,再来些热菜,这便是比较饱人的一餐了。
                这酒吧,说是酒吧,其实和我印象中的酒吧还是有些区别的。与其说是酒吧,倒不如说是小餐馆。但据说,酒吧最一开始就该是这样子的。
                “来酒吧还喝牛奶?有病吧!”
                “不行,我绝对不喝酒,打死也不喝。”
                “那我要是请你呢?”
                七海咧嘴笑着,翻弄着菜单。我投降了,但七海还是只为我点了无醇啤酒。
                明明没有摄入酒精,我的脸却红得像高秋败叶。风吹过,落叶齐舞,秋去冬来。四季往复,无论我的演技有多么精湛,在七海的面前都像孩童的游戏一般。
                我本以为我的人生会一直这样平和地继续下去,直到我遇见了一位名叫吴昕胤的人。


                IP属地:上海8楼2021-09-10 11:56
                回复
                  第二手记(其二)
                  吴昕胤这个家伙是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的。
                  好像无意之中,去酒吧时总会多点一个菜,在网吧玩时会多开一台机子。吴昕胤就是这么出现的。他和其他的众人过于相似,以至于我从未察觉到他一步一步地走进我的生活。
                  “小玉啊,你这可以去打职业了啊!”他总是这样地奉承我。
                  在我看来,他表演与奉承的技巧远胜于我。这令我感到不安。每当听到他这些奉承的话语,我总是红着脸一笑了之。但事后我却一遍又一遍地品味着这些虚情假意的赞赏。
                  赞赏这种东西,简直是不可多得的仙境佳酿一般的东西。和七海不同,七海总是委婉地表达自己对我的看法,而吴昕胤总是夸张地、近乎于马戏表演一般地夸赞。
                  我和七海激烈地对着线,眼看就要单杀时,吴昕胤突然蹦了出来,挡住了我的屏幕。“小玉啊,你这波对线羞男来了估计也就这样了!”吴昕胤欢呼道,可我的屏幕已经黑掉了。
                  积累的愤怒满溢而出,我鬼使神差地操起烟灰缸敲了吴昕胤一下。我并没有使劲,我很清楚,但吴昕胤却疼得咬牙打滚。我惊慌失措,从出生至今这是我第一次出手伤害别人。烟灰缸滚落到地上,我默不作声,等待着最恐怖的审判降临。吴昕胤却并没有责怪我的意思,只是揉了揉脑袋,龇牙咧嘴地走掉了。再次见到他已经是半年以后了。
                  我和七海如往常一样地开黑打着游戏。网吧里热的出奇,空调似乎是坏了。七海瘫坐在电竞椅中,懒洋洋地摇着扇子,可汗水还是顺着脸颊流下浸湿了她的衬衫。
                  “小玉,选人了。”
                  我这才发觉,我看着这日夜相处的女孩子出了神。我望着如棋盘般摆放着一百来个英雄的选择界面,一时间竟不知道该玩哪个。为了不在七海面前出丑,我使出了我最拿手的好戏。
                  “看我的!”我撸起袖子,一手遮住眼睛,另一手握住鼠标,像玩笔仙游戏一样胡乱地在界面上点了几下,但我其实从手指的缝隙里偷瞄出去,选了那个我最不擅长的英雄——“恶魔小丑”。
                  “小玉。”
                  七海坐直了身子。
                  “什么时候能让我见见真正的你?”
                  晴天霹雳。
                  我的手从眼前滑落,目光和七海的目光相撞。就在这时,吴昕胤久违地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他的穿着似乎比之前要更加光鲜:笔挺的西装、擦得锃亮的皮鞋、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胸前,胸前的口袋里还别了一支钢笔。可这些东西在他身上拼到一块就令人感到十分怪异,简直就像默剧的主角一样。
                  “小玉,我给你找了个大活儿!”吴昕胤走到我旁边的机器前坐了下来。他从里怀摸出一张名片,“啪”地一声拍在我的桌子上。
                  “网吧联赛!奖金五千!你这对线水平,拿个头奖轻轻松松!咱们一点点从网吧联赛往上打,下一步发展联赛,在下一步就是职业联赛。说不定以后还能去打世界赛!”
                  我和七海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我转过头,刚想开口,吴昕胤已经抢先一步把报名表摆在了我的眼前。
                  “帮你报完名了,怎么样,哥们够意思吧!小玉,你好好打,将来一定能成世界第一中单!”
                  我们又在网吧住了好几个月,美其名曰“训练赛”。
                  吴昕胤不知道从哪弄了一笔钱,每天打扮的也更像个人物。不知从哪天起,网吧里多了个整天戴着墨镜穿着西装、梳个整整齐齐的中分还抹了一大把发油的家伙。这样的打扮在网吧里实在是少见——应该说,根本见不到。
                  我渐渐发现,吴昕胤和我其实是不一样的。对我来讲,表演与奉承其实是无奈之举,我只有靠这虚假的外表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活下去。倘若被人察觉我的真正想法,恐怕我会被众人石刑致死吧。
                  但吴昕殷这个家伙,似乎是完全乐在其中的。奉承就是他的本性。他的所谓表演其实并不是表演出来的,而是他真真正正的心中所想,有求于人就实打实地去阿谀奉承,我反倒有些羡慕他。他不停地向我献上殷勤,利用我的游戏才能赚取些金钱。因为我也能拿到一部分分红,我还一直觉得他是个好人。
                  我、七海以及吴昕胤,这奇怪的三人组合。每次去酒吧消遣时,吴昕胤都要点上一杯加了好大一块冰的威士忌,再来一道“炸鱼薯条”;七海则喝些啤酒之类的淡一点的酒,偶尔会吃些炸鸡这类不太健康的食物。我则只要一杯牛奶,再要一包饼干,他们点菜我就跟着蹭一点。钱的话,自然是七海一直在请客的。七海家里似乎时相当有钱的,父亲好像是什么企业的大老板,但她从未在结账之外的场合显露过这一点。
                  我和七海之前总是维持着一种有些暧昧的朋友之上的关系。多亏了吴昕殷的中和,我们三人才得以以“好友”的身份一直相处着。但七海曾说过的,“想要见见真正的我”这一句话,时常萦绕在我心头。
                  偶尔地,我也会和吴昕胤联系的其他选手线下一对一地进行比赛。我总是不假思索地参加到吴昕胤组织的小比赛中,并非因为我喜欢竞争还是怎样,只是因为我不愿意拒绝别人,更别提这有求于我的吴昕胤。结果自然不用说,不是我把对面打爆掉,就是故意放水叫别人也赢几次。后来,吴昕胤直接在网吧包了个五人包间,顺便管网吧老板借了张折叠床,玩累了就轮流去休息。
                  这惬意的网吧生活持续了数月之久,后来,吴昕胤之前所说的“网吧联赛”如期而至。我作为五人中的中单选手参赛,队友中大多是曾经在吴昕殷的连结下交过手的家伙。这些人的实力不亚于我,很好奇吴昕胤是怎么联系到这么多高手的。
                  我们过五关斩六将,一路杀出了鞍山赛区,就在即将参加决赛时,来自一支顶级职业联赛战队的橄榄枝经由吴昕殷之手递到了我的手中。
                  “什么意思?你难道要我离开征战了这么久的队友去别的战队吗?”
                  “有什么嘛、有什么嘛!你那么厉害,窝在网吧打这小比赛岂不是埋没了?海子姐也支持吧?”
                  吴昕胤把话柄传给了七海,企图用七海和我的关系来绑架我。这都是毫不掩饰的真情实感,却令我觉得一阵反胃。
                  “啊……啊,是啊,小玉。去当职业选手吧。“七海面无表情地玩着别的游戏。
                  “对啊,小玉。像你这样的天才,要是埋没在网吧里,世人也会觉得惋惜的!“
                  所谓的世人,不就是你吗?
                  世人会觉得惋惜,说到底,不就是你会觉得惋惜吗?
                  这样的话语差点脱口而出,但我还是把它咽了回去。
                  如吴昕胤所愿,我成了顶级战队的首发中单,轻轻松松低拿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座奖杯。但我并不感到快乐。我发挥着自己的表演技巧,在众人的恭维下,表演出一副飞扬跋扈的样子。
                  “天才中单小玉。“
                  这样的头衔重重地压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喘不过气。众人狂笑着,摇晃着手里的酒杯。众人的脸竟然和吴昕胤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交融在了一起。众人居然长得一模一样。
                  除我以外,皆是世人。
                  呜呼!
                  我感到悲痛万分。夺冠于我,既实现了我的心愿,也将它彻底摧毁、杀尽。
                  我浑浑噩噩地在基地里游荡着,宛若一具行尸走肉。夜里两点,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战队俱乐部的负责人还是什么,从门中探出头来,晃了晃手里的扑克牌。
                  “德州,玩两把不?“


                  IP属地:上海9楼2021-09-10 12:51
                  回复
                    第二手记(其三)
                    我随着俱乐部一同搬到了上海的新基地里。我从出生至今,没有任何一次,也永远不会喜欢和别人交往。归根结底,也许是因为我不喜欢人类。
                    我无所不用其极地讨好着周围的人,为的只是片刻的安宁。在领队的教唆下,我沾染上了赌博。
                    我欠下了难以偿还的赌债,为了填上这个口子,我只得继续一掷千金,却只因此越欠越多。最后,我一夜之间输掉了打比赛赢下的全部奖金,还差点被俱乐部踢出去。
                    我两手空空,连维持生计都成了问题。这是,吴昕胤从鞍山来到了上海。见了面,他便一副圣人的模样,先是当着众人的面以监护人一样的口吻狠狠地训斥我,又悄悄地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一叠钞票,还叮嘱我要省着点花。我则装出一副悔不当初的样子,假装满怀歉意地收下了那笔钱。但很快,这笔钱再次流进了赌博的深渊当中。
                    为了弄钱,我开始干起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勾当。一个业余战队的选手联系上我,希望我能帮忙代练几场训练赛。又有几个所谓的职业主播,拜托我将他们的段位打上大师王者。我照做了,还收获了一笔不菲的报酬。还没等我把这些钱扔上赌桌时,联赛主办方的调查组找上了门。
                    我被战队踢出来了。
                    我因为涉嫌假赛与代练被俱乐部强制解约了,但其实唯独假赛我是完全没有做过的。我行走在十二月的浦东街头,肚子里装满了冷气。这从云端垂下的高楼大厦、从天边滚滚袭来的宽阔街道,竟没有一处能容我安睡的角落。霓虹灯准时亮起,雾气弥漫在酒色的灯光下,我看着橱窗中随着灯光变换着的倒影,深深地陷入了悲痛的漩涡。
                    我想方设法地找上了吴昕殷,厚颜无耻地向他借了一大笔钱。听到借款的数字时,吴昕胤先是惊讶,而后又转为愤怒,劈头盖脸地数落了我一通。我则赔着笑,点头哈腰地听着吴昕胤大发恶火。
                    “小玉,你这也太过分了!这么多钱我不能借你,我只能借你一部分。剩下的,得你自己去挣。”
                    “胤子哥,我知错了。您要我干什么我都干。”
                    “你什么都干?那这样吧,我认识几个做直播的。你技术不错,长得也好看,你跟着他们试着播一播。直播收的打赏就拿去还钱。”
                    吴昕胤拉着我到了当地的一个酒吧。这个酒吧和在鞍山去过的那个截然不同,但却十分符合我心目中的样子。吴昕胤把我领到一个包间,里面有几个没见过的人。我度过了一个噩梦般的夜晚。
                    在十二月的寒风中,我打破了戒律,学会了饮酒。吴昕胤拉着我的手,给这几个从来就没见过的人敬上一杯又一杯的酒,而每敬一杯酒,我自己就要喝下至少两杯。我听着他们虚伪的夸奖,也同样献上虚伪的奉承。至今为止,我从未感到过如此疲惫。一夜之间,我的头发全白。吴昕殷还以为我趁机染了个头发。
                    就这样,我开始了作为职业主播的生活。
                    白天,我睡到中午十二点整,晚上再从八点钟播到早上六点。有时候,作息又要反过来。偶尔,还要陪着吴昕胤和其他主播出去应酬(姑且称为应酬,实际上,我并不知道什么是应酬),喝个烂醉,第二天再吃一片止疼片压住宿醉的偏头疼,硬撑着播完每天的时常。
                    直播于我,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任何细小的失误,在镜头前都会被无限的放大,随后屏幕后的数千数万张嘴便会立刻对这小小的错误口诛笔伐。有时,还要应付领导的刁难。明明我没有犯什么错误,却因为领导自己的疏忽,我便要背上莫须有的骂名。
                    我真的是太累了。
                    对不起,仅仅是活着就已经让我筋疲力尽了,再让我步步高升简直就是让死人喘气。每次看到那些埋头苦干的同事们都让我觉得没有脸面再活下去。我敬佩他们,羡慕他们。我也想像他们一样步步高升。人是一定要往高处走的,人是一定要摆脱身边的事物而升华到更高的境界的。今天,我跨越一个小小的水坑,明天我便要横渡江河湖海。从跨越水坑开始,每一分每一秒的努力都是再为更远的跋涉做准备。人不向上攀登便不配为人,只要还活着,人就注定要向上举目。
                    只是,驻足不前难道就是错的吗?
                    我草草地申请了离职,还清了债务,回到了鞍山。我依偎在七海温暖的怀抱中,彻底地当了一个小白脸。
                    我干脆搬到了七海的公寓里去,吃住花的全都是七海的。七海则愈发地狮子大开口,每个月管她父亲要的钱也越来越多。
                    我们每天都去酒吧里消遣。我也打破了自己的戒律,开始疯狂地饮酒。喝酒之后,我再也不用装作一副假惺惺的模样,看到讨厌的人就破口大骂,见到喜欢的家伙就轻浮地上去搭讪。但等到清晨酒醒,我又感到一阵阵地愧疚。一回忆起前夜自己酒后失态的样子,我便羞愧到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
                    我简直是个怪物。
                    我整日以泪洗面。白天昏昏沉沉地活在愧疚之中,晚上又化身邪魔一杯又一杯地灌下火辣辣的黄汤。等到第二天,又陷入更深的愧疚。而这深深的愧疚,又需要一杯酒来浇灭。
                    然后,七海父亲的公司破产了。
                    七海满面愁容地翻看着账单。我躺在床上,佯装睡觉,却悄悄地看着七海无声地抽泣着。
                    到了晚上,我们又来到酒吧。七海小声地暗示我自己没什么钱了,我也心领神会地只点了一杯牛奶。结账时,我却一分钱也拿不出来。我打开钱包,里面只有老队友们的合照和几枚拿来坐公交车的硬币。我厚着脸皮问酒保可不可以赊账,得到的只是一个白眼。
                    “小玉,拜托你,不要再这样子了好吗?”
                    七海第一次在我的怀里睡去,泪水打湿了我的领子。
                    等到我意识到时,我才发现我竟然是如此一个不知廉耻的家伙。
                    我静静地凝视着七海的睡脸,海一般深沉的郁闷淹没了我。
                    我思考着,七海和我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七海是我见过最美丽的人。我也想像她一样美丽。我也想像她一样高尚且善良。
                    我这才看清楚七海对我的感情。原来,她对我的感情从来也不是爱情,或是友情之类的东西,而是悲伤致死的怜悯。
                    天亮之前,我逃走了。


                    IP属地:上海10楼2021-09-10 12:55
                    回复
                      第三手记(其一)
                      迫于生计,我又干起了曾经不甚喜欢的营生——代练。
                      我的游戏技术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长进,甚至有些下滑的趋势,但我的演技却日渐高超。代练是一个很奇怪的职业,这并非什么值得歌颂的劳动方式。相反,我十分讨厌,但却有打不完的单子和拿不完的佣金。与之类似的,还有所谓的“陪玩”,也就是装模做样地陪着别人一起玩游戏。但这两个职业在我看来是没有原理上的差别的,二者都是如演戏一般,唯一的区别,估计只是薪资的高低。
                      归根结底,代练是一个极其畸形的职业。我用不属于别人的游戏技巧为他们谋取同样不属于他们的段位和荣誉,他们却对此津津乐道,就算自己从来不打排位,对自己的段位却也是深信不疑。
                      我渐渐地也不再惧怕人类了。以往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与可笑,以至于连我自己回想起往事时都会不由自主地发笑。与人类社会交往的越深,我对人类的本性也了解得越深。我愈发觉得,生活与演戏其实别无二致。人只看得到自己愿意看到的,同样也只表演出别人愿意看到的。但人们却对此毫无认识,甚至乐在其中。购买了这些代练服务的人,只要掷出几个小钱,便能收获一笔拿得出手的谈资。就好像读了一本三流作家的怪异作品一样。有了这些虚假的阅历,酒桌上就能更加高声阔谈,如果恰巧其他酒客们也对此感兴趣,那酒席就简直像天国一般令人神醉。不幸的是,连我也深深地沉醉在酒席上的虚假幻境里,但我认为,酒精是人与人间交往所不可或缺的溶剂。
                      可悲又可笑,可耻又可歌。回看我的人生,好像只剩凝滞的凄凉。我开始变得每晚都要到酒吧里,不然就要晕眩过去的状态。借着酒胆,我向其他酒客们推销着我的代练服务。收获出乎意料,男客人们——尤其是带着女伴的男客人,似乎更加愿意购买这项服务。我则喝着其他客人买给我的酒醉如烂泥,回到住处便倒头大睡,等到第二天再忙代练的事。
                      在长达数月的迷醉后,我和酒保成了熟人。
                      说来惭愧,但我一直记不住这家酒吧的名字。每次走到门口,抬起头看见招牌时,才会骤然发觉“哦,原来是这个名字啊”,但走出酒吧后,又会立刻忘掉。
                      我逐渐变成了个享受喝酒的家伙。在酒保的推荐下,我尝试了各种各样的酒。一开始,我还只是喝些各种口味的啤酒,后来,我开始尝试吴昕胤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牌子的威士忌。再后来,普通的酒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便花大价钱请酒保帮我调店里招牌的鸡尾酒。
                      酒保是个个子很大的女生,身高足足有一米八左右,扎着个高高的马尾,好像叫“鹰”什么的。如果没有穿着衬衫和西裤的话,估计见到她的人都会觉得她是个篮球运动员。
                      我是肯定没有天天去喝鸡尾酒的钱的。于是我便动用了我最擅长的表演能力,靠着些颇具技巧的甜言蜜语,哄得她悄悄地瞒着老板替我赊下酒钱。等到我靠着当代练赚到一笔笔小钱后,再把这些帐悄悄地勾掉。每次我大摇大摆地晃进酒吧时,她都会红着脸替我拉开一张吧台前的高脚椅子。但我实在对她没什么好感。
                      酒真是奇妙的东西。三杯两盏下了肚,眼前的世界便模糊起来,余光外的东西好像慢慢地远离着,但当我把目光转到那个方向时,那些东西却还是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我集中精神,挤着眼睛,想读出酒保身后那一排排酒的名字。但我的英语极其差劲,只能把那些英文按着汉语拼音读出来,变成一串串不明所以的胡诌,惹得酒保一阵阵傻笑。
                      “笑什么?I can speak English!Can you speak English?”
                      “消停点吧,小玉。你好像大了。”
                      “还早呢,再给我来一杯‘司库拽五’吧。”
                      酒保叹了口气,但还是从架子上取下半瓶伏特加。酒保切了半个橘子,把橘子汁和伏特加外加几块冰块一并倒进调酒壶里,晃了三晃,取出一支倒三角形的细长杯子(原谅我不知道这种杯子叫什么),把酒壶里的橙黄色液体倒在其中。这便是一杯清爽的“螺丝起子”。
                      我举起杯子,面带愁容地一饮而尽。略带苦涩的酸甜酒精顺着喉咙滑下,也许是因为果汁掩盖了酒精的味道,我今天醉得格外厉害。
                      “鹰姐,你知道吗,这‘螺丝起子’啊,最早诞生于美国的油田工人之手。后来呢,又成了侦探小说中的标志性道具。”
                      “我哪有你知道得多啊,你可是我们最见多识广的小玉啊。”
                      “既然如此,那就再给我来杯烈的,我再给你讲点别的故事。”
                      “不行,你不能再喝了。你要是再这么喝,早晚得胃穿孔。”
                      我刚想反驳,一位浑身湿透的客人推门进了酒吧。我才发现外面下了瓢泼大雨。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位恐怕是我人生中最后悔遇见的一个人。
                      他径直走向吧台,盯着我看了几眼,拉开了我身旁的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我认识你,你是打职业的对不对?在GY打中单?”
                      我的心咯噔一下。意识到真面目被识破,我浑身直冒冷汗,但还是故作镇定。
                      “对,怎么了?”
                      “职业选手,真好啊,我也打过职业来着。梁志冰知道吗?”
                      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但那都是在我被俱乐部踢掉之后了。见我没有回答,他又开口。
                      “既然都是职业选手,那就请我一杯吧,怎么样?”
                      我看了看酒保,说:“给他来一杯威士忌,算我的。”
                      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也不管辣不辣嗓子,好像他喝酒不是为了酒,而是喝酒这个动作一般。
                      “哪有你这么喝酒的!”我惊呼。
                      “怎么了?不行吗?”
                      “当然不行了!鹰姐,麻烦再给我来两杯威士忌,我来教教这位客人怎么喝酒。”
                      很快,两只矮胖的杯子被递到了我们面前。
                      “志冰先生,请容许我先向您介绍一下喝威士忌所用的杯子。如您所见,这两只杯子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您知道是什么吗?”
                      梁志冰嘴唇微张,露出了两颗突出的龅牙,仔细地端详着面前的杯子。
                      “都是玻璃的?”
                      “切,还水晶的呢!你看啊,这两只杯子的底儿都很厚,而且身材矮胖矮胖的。这是因为呢,喝威士忌时通常都要加入冰块一同饮用。冰块在杯子中晃荡,若是没有些分量,装满了酒和冰的杯子恐怕就会翻倒。这是一位酒客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梁志冰眼睛瞪得溜圆,扶了下眼镜。鹰姐取下一瓶“尊尼获加”,给我们的杯子各自添了酒,又打开了一旁的冰柜,给杯子里添了几块碎冰。
                      我拿过一支长柄的铁勺,搅了搅装了酒的杯子,随后轻轻地抿了一口。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喜欢威士忌的味道,但我还是装出一副品酒大师的模样。
                      “说到这加冰的喝法,实际上是一种妥协。威士忌的喝法其实并不只有加冰这一种。最为广泛且最能令人接受的另一种方法,便是加水。加水更能够激发威士忌的香味,但会降低威士忌的刺激性。因此,喜爱浓重香气又不愿意稀释酒精的酒客们就发明了加冰的喝法。”
                      我端起酒杯,伸到了梁志冰的面前,他愣了好一会才举起酒杯碰了一下我的酒杯。
                      我又轻轻地抿了一口,说:“我还是第一次跟陌生人喝酒。”
                      “怎么,只请熟人喝酒吗?”
                      “不,一般都是别人请我。喝了酒也就变成熟人了。”
                      “那你人缘还挺好的。”
                      我的心突然刺痛了一下。
                      仔细一想,自己唯一几个谈得上交好的家伙如今都离我远去,而现在的我却只和酒桌上的人谈笑。
                      我喝完了酒杯里的火辣液体,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红的结了帐。梁志冰却捏着还剩了半杯的威士忌,面无表情地凝视着杯中的残冰。
                      “谢谢你啊,你是叫……小玉是吧?谢谢你请我喝酒,我感觉好点了。”
                      “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不,不是……是女人,我女朋友把我绿了……”
                      “女人啊,有也不行,没有也不行。”
                      七海的身影好像从我眼前飘过,我揉了揉眼睛,却什么也没有。
                      “对了,小玉,加个微信吧。以后我也请你喝酒。”
                      “乐意至极。”
                      我抬头看了眼挂在酒柜边上的表,原来已经夜里三点了。我叫了车,把梁志冰送回了家,随后又徒步走回了自己的住处。
                      后来,我和梁志冰又见了几面,每次都是他掏的钱。我好像和他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闲暇的日子里我们偶尔还会出去唱唱卡拉OK什么的。梁志冰对我的歌喉评价极高,说我是“鞍山陈奕迅”,对此,我只是一笑而过。
                      这样慵懒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仿佛我的人生也重新回到了正轨。正当我暗自庆幸时,吴昕胤却再次找上了我。何等的悲哀!可我却不懂怎样去拒绝,只能任由吴昕胤再次把我的生活搅个稀巴烂。


                      IP属地:上海12楼2021-09-10 12:58
                      回复
                        第三手记(其二)
                        窗外,有两朵叫不上名字的花在稍显吝啬的日照下争抢着难得的阳光。
                        转眼间,从与七海彻底断绝联系起,我已经苟活了半年时间。我搬到了这栋采光极差的公寓楼,住在一楼的一间极潮湿的屋子里。窗外似乎只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就算从窗口伸出脑袋朝上望去,也只能看见一栋栋遮天蔽日的高楼。这两朵深红色的花便生长在这墙与窗间的微小夹缝里。
                        直到每天下午两点钟,才会有一两束的阳光插进这小小的夹缝里,我便抓住机会,承蒙这上天的恩赐,把几近发霉的衣物晾晒在这夹缝之中,祈祷紫外线能把衣服上该死的真菌杀尽。
                        起初,这两朵花还只是杂草丛中难以分辨的两株绿茎。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两株小小的植物已经长到了惊人的高度,重重的花骨朵悬挂在瘦弱的茎上,让人担心它们会不会因为自己的重量而折断。我这才发现,我连晾衣服的地方都没有了。
                        我实在不忍心夺取它们赖以生存的光,便只好拿熨斗把衣服烫了又烫,企图靠这种方式来杀死衣服上的微生物。可惜,时间久了,衣服上还是有了一股难闻的霉味。但我转念一想,也有可能是整间屋子都发霉了。
                        当代练的日子是相当枯燥的。诚然,我除了玩游戏外似乎没有别的爱好,但爱好一旦上升到工作,乃至生计时,便会逐渐地消磨掉人的热情。接单、打单、再接单、再打单,任何事情与钱扯上关系,瞬间就会化为石灰般辛辣又乏味的东西,除非灼痛感也算得上是一种味觉。
                        久而久之,我变得极度厌烦打游戏。每天打完固定的量就彻底关掉电脑,甚至电源也要拔掉,一分钟也不多玩。空余时间里,看着这两朵花儿你争我抢地攀着光柱而上倒也成了一种不可多得的趣味。
                        我在想,花儿为什么知道光在哪里呢?一定有物理学或者生物学的解释,但我还是唯心地以为“花儿也懂得竞争”。
                        我平生最厌烦、最鄙弃乃至最见不得的就是竞争。只要竞争,就会死人。只要竞争,就有不公平的分配。旁边的大楼越盖越高,也许有一天,这两朵花的其中一朵也会因为缺乏阳光的照射而死去吧。
                        我看着花儿入了迷。白天到黑夜,黎明再到黄昏,其中一朵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开了花。娇嫩的花瓣顶破了花萼,在清晨的水汽中撑开了身子。露水凝结,顺着嫩绿的叶滑下、滴落,蜡一般干爽的红色从小小的绿色包裹中迸发而出。水汽笼罩着的朦胧的红与毒药般的绿互为衬托,带来了极强的视觉冲击。花香袭来,我嗅到了一阵阵令人心醉的艳红。
                        “好想把这芬芳据为己有。”
                        自私的想法顺着脊背爬了上来。但我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花香又要怎样收入囊中呢?
                        眼看着到了和吴昕胤约好的时间,我穿好了略有些霉味的外套,出门赴约了。
                        暑气扑面而来,高温扭曲了光线,植物中蒸腾而出的水分灌入肺中,像是给呼吸道套了一层保鲜膜般令人窒息。越是燥热,和吴昕胤之间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就越来越膨胀,像热气球一样从云端浮现。
                        坐了几站车,又步行了些许路程,终于到了这让人记不住名字的酒吧。
                        “归巢酒吧。”
                        我心里默念着,这次一定要记住。推门而入,便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俯倒在了吧台上。我快步上前,向鹰姐问道:“怎么回事?”
                        “喝太多了,上午八点多就来了,我们还没开业呢,他进来就开始要酒喝。我们做买卖的又不能不给。”
                        “那也不能让他喝这么多啊。唉!吴昕胤!”
                        听到我的叫喊声,吴昕胤像突然解开了包装的弹簧床垫一样蹦了起来。他直勾勾地瞪着我的脸,帮我拉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鹰姐也很识趣地上了酒。
                        我坐下,吴昕胤敬酒,我喝酒,鹰姐再给我们添满。吴昕胤买单,鹰姐上的是顶级的“杰克丹尼”,摇滚乐手最喜欢的一款,但我却喝不出味道。
                        天色渐暗,酒吧里愈发地热闹起来。酒菜的香气弥漫在我的身旁,招呼声不绝于耳,但我却毫无胃口。
                        喝着喝着,我们又换了口味。从科罗娜喝到便宜的绿棒子,再从什么什么粮液喝到二锅头。我去了一趟又一趟厕所,杯子换了一轮又一轮,脸红的像个大番薯。吴昕胤点燃了一支香烟,又递给我一支,可我闻到烟味时就已经开始犯恶心了。
                        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却喝了个天昏地暗。何等的绝景!试问天下,岂有喝酒却不聊天者?我和吴昕胤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奇妙。互相仇视,却又互相依赖。两人对此心知肚明,却又一杯又一杯地灌下五颜六色的酒精。
                        “吴昕胤,我们是朋友吗?”我突然发问。
                        “怎么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就是想问问。”
                        “当然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七海呢?”
                        “七海次一点,毕竟是个娘们嘛。”
                        两人再次陷入平静。
                        吴昕胤又喝完了杯里的东西,端详着自己的两只手。
                        “我才发现,原来看似对称的两只手其实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你看,我握紧拳头,左手这几根手指好像要凸出来一点,右手却很平整。”吴昕胤说。
                        “是吗?是因为打游戏吧!”
                        我也看了看我的左右手,却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你看这酒瓶子,都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长得又有点不一样。”
                        吴昕胤又把啤酒瓶子举过头顶,对着酒吧昏暗的灯光瞧了又瞧。我就静静地看着他耍宝,但酒我是一口也喝不下去了。
                        “对了,我们来划拳吧!”吴昕胤猛地把瓶子放下。
                        “我又不会划拳。”
                        “喝酒还能不会划拳?”
                        “真不会。”
                        “那换一个,来拷老头!”
                        “什么?”
                        “就是……就是猜拳!”
                        借着酒劲,吴昕胤硬是拉着我来玩猜拳。我实在没什么心情,胡乱摆了几下拳头,自然是输多赢少。
                        “我赢了!你自罚三杯吧!”
                        “可别让我喝了,我已经有点胃疼了。”
                        “那……那真心话大冒险!”
                        “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法……”
                        “来嘛!来嘛!今天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说到底,就算是喝到吐血你也不会放我走吧!吴昕胤的脸越来越模糊,看起来像一头龇牙咧嘴的鬣狗。
                        “那真心话吧。”
                        “好!那……你跟七海到底咋回事啊?”
                        “没怎么,吵了一架而已。”
                        “撒谎。我都听说了,你当小白脸让人家踹了吧!”
                        我感到一阵猛烈的反胃。
                        “没有,我跟她本来也没什么太深的交往。感情淡了就分开了。”
                        “哈哈!那你跟她也就是玩玩呗!对了,听说你最近在当代练,有没有兴趣来我的战队,正好缺个中单。”
                        我吃了一惊。先是好奇这些消息的来源,而后又感到一阵阵恼火。我想说什么,嘴里却像是塞了一团锋利的刺钢丝,一张嘴,只有满嘴的血。原来吴昕胤一直以来就没有拿正眼看过我。我不过是一颗摇钱树,一颗逐渐枯萎的摇钱树,或者是下金蛋的鸡什么的。我对于吴昕胤不过是一个榨干了价值就可以一脚踢开的“货物”,一个可以拿来酒后消遣,顺便发财的东西罢了。
                        “不了,没什么兴趣。”
                        “那直播呢?还想做吗?你粉丝还挺多的,复出打个职业,退役了再接着直播,流量滚滚来啊!”
                        好想打他一顿。但我还是把这种想法借着一口威士忌咽了下去。
                        “说了没什么兴趣。我先回去了。”
                        “诶,别走啊,我把海子姐也叫来了,她说她一会就到。咱们仨再喝点,一会再上网吧通个宵,好好叙叙旧!”
                        “你说什么!”
                        我怒不可遏,揪起无心印的领子。但我喝得太多了,自己反倒失去平衡,摔在了地上。
                        吴昕胤被吓了一跳,满脸惊恐地看着我。
                        “小玉,你怎么脾气这么大了?当大主播有脾气了是吧?”
                        酒精在我的大脑里流淌。我好像出现了严重的幻听,又好像是真真切切地听到别人的指责、别人的训斥。我听到有人叫我吧吴昕胤的狗嘴撕烂。我又听到有人叫我乖乖听话,跟吴昕胤混,好酒好肉。
                        “我不行了,喝太多了。你说的事我考虑一下,我先回去了。”
                        我像个幽灵一般飘出了酒吧。我看到闪光、闪光、强烈的闪光,像是球状闪电一样在我眼前不停地跃动。我的幻听又加重了,成百上千的声音在我耳畔回荡,仿佛身处一场嘈杂的音乐会。我的心好像被渔网紧紧地勒住,被肚子里的一条巨大的鱼拖向了胃中的深渊。我感到呼吸苦难,干脆仰面躺在了地上,自己用手给自己做起了心肺复苏。恍惚之间,我好像看见吴昕胤从酒吧里追了出来。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回到公寓的床上的,我只感到头痛欲裂,像是有人在拿电钻搅动我的脑子。我蠕动到了洗手间,想要洗把脸精神一下,却看到我身上穿了一件没见过的衣服。
                        那是一件印满了各种各样赞助商的队服,胸前赫然印着“GSK”三个大字。我这才发觉,我做了一个我人生中最错误的决定。我哭笑不得,洗了把脸,打开了窗子,想要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窗外那两朵花,以极其凄惨的样子死去了。高的那一朵,叶片皱缩,花瓣脱落,显然是被剧烈的阳光夺走了身体中最后一丝水分。矮的那一朵,却像干枯的豆腐干一样蜷缩着,看来死因是阳光不足。
                        七月下旬,我和吴昕胤一起搬到了他租的一间二层小楼里。我和其余几位队员一同收拾了好几天,终于把这地方整理成了一个像样的基地。
                        后来,我们又一起喝了好几次酒,每次都烂醉如泥。吴昕胤贷的款很快就花完了,但我们的比赛也逐渐提上了日程。再后来,吴昕胤花钱越来越大手大脚,完全不像一个欠了钱的人。我的幻听也一直在持续着,我去医院看了耳鼻喉科,却查不出什么问题来。医生建议我去精神科查一下,但由于比赛愈发激烈,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我却没有想到,这是我人生彻底毁灭的开始。


                        IP属地:上海13楼2021-09-10 13:04
                        回复
                          建议@吧务加个精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1-09-10 13:32
                          收起回复
                            是你写的吗,太厉害了,去起点吧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1-09-10 16:0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