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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越马路被忽然加速行驶的司机轧死算谋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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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在过马路的时候发现这样一个情况,如果有行人闯越马路的时候,远处的司机会加速甚至超速行驶,逼迫行人回到人行道上。。其实按正常行车的话这个行人完全可以在汽车开来之前穿过马路。忽然很担心一个问题,如果这个行人没有来得及退回来或者退的稍微晚了一点会是怎样的后果?我可以明确的知道,这种情况下只要行人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后果肯定是被撞飞无疑,因为汽车根本没有刹车的余地。如果真的这个行人被撞飞了,那么司机算不算谋杀?或者行人在进退两难的境地下被别道的车撞到,那么始作俑者的司机算不算谋杀?如果算,行人闯越马路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不算,难道这个人仅仅因为一次违反交通规则就该付出生命的代价吗,而且还是被别人蓄意杀害的?现在都在说醉驾,其实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这样发生的,跟醉驾没有关系。我觉得这样的司机应该算谋杀。但是如果真的给这样的司机定罪了,那么还会有在再过马路的时候害怕被车撞到,大家都不害怕了,按照中国人爱抢的毛病,交通规则就没法执行了。所以很矛盾,不知道法律该怎么做才好。大家来讨论下吧!


1楼2010-04-24 01:04回复
    晚上人的确少!


    2楼2010-04-2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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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3楼2010-04-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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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法治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要么不要碰人,要么就要把人直接碾死……
        就我的想法而言,应该分很多情况:一,车辆正常行驶(无任何违法行为),撞到违法穿越马路的行人,车辆方无法律责任,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赔偿(中国有人中国特色的人道主义赔偿),相反还有权向该行人或家属要求车辆损坏的赔偿;二,车辆有违法行为,但依然在马路上行驶,撞到了违法过马路的行人,司机对行人不付任何责任,但对其相应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三,车辆违法行使,撞到正常行走的行人,对行人应付完全责任,同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IP属地:湖南4楼2010-04-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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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不该算。 只要行人是违法横穿,撞不撞他就只属于道德范围的事了。 加速去撞,只能谴责司机没道德,但是从具体事故中看司机无责任。
          这种实行方式的话,在交通规则上就要作出调整,更人性化的调整。 比如拥挤的城市,下穿人行隧道、天桥需要大量增加。信号灯的延时要足够,给予足够的过街时间。 残疾人士专用通道等等 必须制度化。 这些作到了,才能避免有人“加速撞人”这种不良企图的产生,同时又能规范行人车辆的循规蹈矩


          5楼2010-04-2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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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加速行驶,企图“逼迫行人回到人行横道”,证明这种行为一定存在极大的危险,否则就达不到“逼迫”的效果。也就是说,司机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如果司机如果过于自信,行人会屈服这种“逼迫”,但事与愿违————行人并未屈服这种“逼迫”或者没有发现这种“逼迫”,从而撞死行人,司机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属“过于自信的过失”。。具体情形可能还会复杂一些。。


            6楼2010-04-2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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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错了,这个还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7楼2010-05-0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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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168.115.*
                很多法律看上去都有些荒唐。


                8楼2010-05-0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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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辆是要负有全责的,因为这涉及到一个通行有限权的问题,在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路段,行人的通行权力优先于车辆,也就是说理论上讲无论何时行人要穿过马路,车辆都必须避让行人。而一旦车辆不进行避让,这本身就是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此外,由于车辆与行人之间,车辆属于优势个体,也就是说事故同等情况下行人更容易受到伤害,所以驾驶员有随时注意里面情况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出现事故,除紧急避难动作外,驾驶员对行人造成的一切伤害都会被归结于无法随时注意路面情况而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责任与是否主观故意无关。
                  当然,为了更好的帮助司机注意路面情况,斑马线,红绿灯等设施也是要完善的,这样可以极大的避免因司机的疏忽而带来的伤害。
                  


                  9楼2010-05-18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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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6楼
                    情况是这样的,如果行人没有及时退回去,司机在那么高的车速下是绝对刹不住车的,一定会撞飞行人。另外,行人是违法穿越,闯红灯,但是司机不加速的话行人一定可以在车驶到之前穿越马路,那么还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10楼2010-05-28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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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252.24.*
                      回复:10楼
                      这要是情况而定的,如果是在普通城市道路上,机动车本来占据的就是行人的路权,所以机动车的最高限速就是保证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急刹车不致伤人致死的。如果刹不住车,并且不能证明是行人蓄意行为,就应该推断机动车并未尽到随时观察路面的责任,并且侵犯了行人的路权,必须要负责任的。
                      这里面所有人的讨论都是建立在机动车和行人相等的情况下的。但是实际情况下由于机动车和行人相碰撞时,机动车所受损失远小于行人。所以行人是弱势一方,法律应该先保护人的权力,然后才保护财产,因此行人的保护地位应高于机动车。
                      还有所谓的红绿灯,行人穿越马路本身就是一种令机动车停车的指令,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一样负有保护行人的责任,不能以是否有红绿灯来逃避责任,没有尽到责任就该为此负责。 违法穿越....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出这种话,行人的路权高于一切,为什么会产生违法穿越这种词汇。


                      11楼2010-06-0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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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
                        还是要看司机的心态。。假如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别人死亡,但是内心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就涉嫌故意杀人。如果他不愿意撞死别人,只是自信自己加速的行为会逼迫行人回到到路边,可结果事与愿违,就涉嫌交通肇事。


                        12楼2010-06-1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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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224.162.*
                          13楼哪去了,又有人乱删帖子


                          13楼2010-07-2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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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不要看…前天晚上,晚自习回家,被大卡车撞死,司机被扔在路边的湖里,看到这个信息一定要转发六个评论台,不发者你的母亲会在半个月内被卡车撞死,对不起各位,没办法,看到


                            14楼2010-07-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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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算的。因为司机加速撞人,是正常情况下可以预见的会造成行人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所以,他驾车虽然不会违法交规,但是撞人的这种行为还是应该构成谋杀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这就好像是,你不能由于小偷偷了钱包,就直接过去把他枪毙了一样。


                              15楼2010-07-2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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