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岭镇关于实行
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健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龙岭镇建立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
一、举报内容
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玩耍、捕鱼虾、撑竹排、烧烤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二、举报电话
龙岭镇人民政府:6565310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
凡经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凭相关佐证,奖金7日内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对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全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岭镇人民政府。
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5日
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健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龙岭镇建立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
一、举报内容
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玩耍、捕鱼虾、撑竹排、烧烤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二、举报电话
龙岭镇人民政府:6565310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
凡经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凭相关佐证,奖金7日内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对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全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岭镇人民政府。
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