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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100427】乱世浮生(在秀/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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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我最中意的一个文来拜吧~
and 它...不是一个坑...


1楼2010-04-27 11:45回复
    3
    回去的时候顺路买了早点,到家还不到八点。我所谓的这个“家”其实就是个烂筒子楼,但因为地势不错,租金还不便宜,不过老六一直没搬。我知道他在外面还有活儿,或者帮人卖卖粉,或者牵几个小姐什么的,否则养不活我们仨,但这些他都没告诉我,大概觉得我还不够大,其实那时候我已经跟了老六两年,也就是说我已经16岁了。
    屋子里小聪还在睡。枕头边压着被压得没形儿了的书。
    这小孩儿爱看书,但我们没送他去学校。一是没钱。二是我们觉得受教育并不是绝对的。这社会上败类中的败类往往都是读书人,我多少还是惧怕有朝一日小聪变成其中一员的。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我学过一些书本上的东西,所以当我把所有能认得的字全部教给小聪后他便能捧着字典教我更多。
    小聪对这个家在收入上没有实质性的帮助,所以会在其他方面做很多。洗衣做饭,打扫收拾都做得很好。我们的屋子会因为他而让我觉得会像一个家。
    老六出去交房租,我叫小聪起来吃早饭。待小聪洗漱完都坐桌边等了半天还不见老六回来,我就叫他先吃,我出去看看怎么回事。
    刚下到楼下空地,看到老六挤在人堆儿里,就知道丫又在看热闹了。
    不过老六的表情到没有看热闹的轻松劲儿。他的脸皱成一团,活像个焉儿了的茄子,褶子都比平日里深了许多。
    顺着老六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皮肤白白,身材单薄的小子被怪哥一群人围在中间暴打。
    怪哥我是知道的,招呼人从来不手软,是我们这一带管事儿的头号手下,大龙也是给他们办事,算起来我们也算是给他们做事儿的。
    我看那小子被打得毫无还击之力,趴在地上缩成虾米状,双手抱头,拳脚之下似乎抖得厉害。
    其实这种情况我也不是没见过,不过怪哥好像没住手的意思,看着人给打死我可受不了。虽然里子面子都没有,我还是想上前帮那小子说句话,留条命总是好的。
    不过我人还没迈出一步,就给老六拽住了。
    “想干嘛啊你?”
    “他该被打死了……”
    “这世上每天被打死的人还少啊,你帮的过来么?”
    “那不是没碰着么,现在碰到了总不能看着人给活活打死吧?”
    说罢我就要往里走,老六死活不放。
    “你知道那丫的因为什么给打的么你就去帮?他跳过阿怪他们直接卖货,居然也卖的出去,这小子肯定有两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还是别去瞎凑热闹了。”
    我知道在生意上得罪怪哥他们的下场,当时却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就觉得好像这次不出手相救,这件事就会变成我人生憾事一般,最终我还是挣脱老六跑了过去。
    “哟!怪哥,这小子怎么得罪您了?我就说怎么这人说来找我半天不见人影儿呢……”我跑过去,嘴咧到耳边上。
    怪哥平日里喜欢逗逗我,说我长得喜庆,看着就高兴,我估摸着他应该挺喜欢我,就是不知道够不够面子把人给保住。
    “小红毛,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个不识时务的小子?你怪哥哥的地盘也敢乱来。”怪哥住了手,手下给点了一支烟。
    “嘿嘿,哥哥,我就这么一小哥们儿,以前在孤儿院挺照顾我的,怪哥您还是留他一条小命儿,我不想还欠着他什么的他就给挂了,您看……”
    我顶着一张笑烂的脸对着怪哥,他瞅瞅地上一动不动的小子,伸手狠狠捏了捏我脸颊,说看在小红毛的面子上就算了,叫我没事儿去陪他喝茶。我使劲儿点头,怪哥这才带着人浩浩荡荡走了。
    我刚缓了口气,回头就给人一巴掌拍在脑门儿上,是老六。
    “我看你是嫌你这条小命儿太长了是吧?对着阿怪撒谎还撒的像模像样,就不怕他哪天发现了回来捏死你!”
    我揉着脑门儿献宝样跳到老六跟前说怎么样?怪哥那儿我也算有点面子吧?说放就放了……
    老六没搭理我,黑着一张脸上了楼。
    我才回过神,就听见有人在喊小红毛,瞅了半天才发现是地上那小子发出的。
    我蹲下身问你认识我?
    他摇头。
    我说那你怎么知……话说一半才想起之前怪哥就这么叫的我,遂闭了嘴。
    


    3楼2010-04-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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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看清在中的脸色,不过我想估计是不大好看的,毕竟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挨到晚上的时候,重头戏来了,喝啤酒大赛。
      我知道有天是一早就准备参加的,只是没想到在有天的几句挑衅下在中也同意参加,我不禁心疼起等下回家的打车费。
      比赛规则很简单,谁能在规定时间内喝下最多的啤酒就算赢。
      意外的,两人的酒量都比我想象中好很多,从比赛一开始就不相上下,且大有夺冠之势。我看着一杯杯啤酒就那样倒进肚子里,想想也觉得很难受,一想到有天之前说的不拿冠军誓不罢休的话又不免很担心。有天不像在中,凡事皆谨慎,他做事向来随心所欲,能力问题从来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看他没命地灌酒,我实在很怕喝出什么事来。
      比赛接近尾声的时候,有天跟在中基本已经是胜券在握了,就是看谁能挺到最后,然后我就看到在中悠然瞅了有天一眼,放下了酒杯。
      第一名的奖金是五千块钱,有天领奖的时候已经飘飘忽忽,分不清东西南北了,在中还好,依旧清醒,跟没事儿人一样,想来酒量应该是很好那种。
      回去的路上在中说还是散散步清醒清醒头脑,无奈有天一直不安分,在中便直接把人背了起来。
      “哥,要不我来吧,你喝那么多酒还能背得动么?”
      “你看哥哥有那么不济么?”在中挑眉看我,我便不说话了。
      这条路这个时候人已经不多了,三个人模糊的影子在规则排列的路灯下被拉短了又长。有天趴在在中背后逐渐安静了下来,偶尔冒出一两句话还是“金在中小气鬼,你真讨厌……”一类的话,手还不停往在中头上抓,我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的醉了。
      我怕在中真的恼了把有天摔下来,赶紧说,哥,有天其实不是真的讨厌你的。
      在中略微低着的头转过来,刚好可以看到他的眼睛。我发现不论是在晴空的阳光下,还是柔和的灯光里,这双眼睛无论何时看上去都总是流光璀璨,它让我觉得我与在中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的出现,就更像是海市蜃楼。
      在中望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沉默半晌,他说,俊秀,你喜欢有天吗?
      我实在没想到在中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我很认真地想了一下,有天对我很好,甚至可以说,在他之前没人对我那样好过,我实在想不出不喜欢的理由,于是认真的说,喜欢。
      然后他笑了,说,喜欢就好。
      “喂……金在中你说……你干嘛看我不顺眼……”
      “呀朴有天,你再闹我就真把你丢路边喂狗哦……”
      那是最后一次我们三个人如此和谐的处在一起,他们总是在我生命中来了又走,我以为从那以后在中和有天之间会消除芥蒂和睦相处,很可惜,人总是只看到事物的表象,而生活的残酷在于现实永远与你的期望相悖。自那后不久,我们便是各奔东西。
      


      10楼2010-04-2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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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还记得刚开始我跟有天的事情公开化那段时间,闲言碎语也不是没有的。
        有一次有天不在,楼下一小子看到我,说了几句不中听的,给小聪听到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扑上去跟人扭打作一团。
        当时他12岁,刮花的小脸上是与他年纪极不相称的愤怒。
        事后我很心疼,埋怨他不该如此冲动,小聪扯着嗓子说我就是见不得俊秀哥给人欺负!
        小聪曾经告诉我,老六和有天喜欢把我放到身后,因为他们觉得可以保护或者照顾俊秀一辈子,所以才会事事阻拦。而在中一来就带着我学很多我不曾接触或者说不被允许接触的东西,要我自立,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打算要走。但不论他们采用何种方式,出发点都是源自关心。
        小聪说,俊秀哥有一种奇妙的气质。
        我问是什么。
        他很严肃地说,俊秀哥总能让人产生一种保护欲。老六是这样,有天哥和在中哥也是这样,我也是。也许小聪还不够强大,但如果可以,我会尽我所能去保护俊秀哥,绝无二话。
        彼时的王小聪眼中有我不曾见过的成熟与坚强,看过两年的世间百态,小聪惊人地成长为一个有着独立思想的个体,而他对这件事的分析开始让我隐约觉得,王小聪不该属于我们的世界。
        17
        后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波澜不惊,直到老六出事。
        老六在外面那些活儿他就是不说我也大概知道一些,总归不是什么见得光的买卖,还都是给人当二三传手,钱抽不了多少,风险倒是不小的。
        要说是各家私底下的恩怨,多找几条关系,多塞点钱也就过去了,但这次不一样,老六是给人抓局子里去了,罪名不小,贩毒。
        得到消息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想到了有天,我很怕老六成为第二个离开的人。
        很难不说这种恐惧带有很大程度的自私,老六是我跟小聪相依为命的人,如果没有他,我跟小聪的生活必定又是另一番模样。
        没有可以求助的人,在中一整天都不在,又不敢告诉小聪,似乎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等待。
        晚上睡觉前坐在安静的屋子里,第一次觉得这个房子原来这么空旷,折叠床只要一动就发出嘎吱的声音,夜里听来,尤其刺耳。
        不是第一次遇到老六和在中晚归的情况,但这一次,一种叫做寂寞的东西却被无奈和等待无限扩大,大到你怎么都不能忽视,就好像一直充斥在耳边。
        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昏昏沉沉中仿佛听到门被打开的声音,然后是渐近的脚步声,窸窸窣窣,停在床边,还有食物的香味。
        “俊秀?”是在中试探的声音。
        我一听,立马翻身过去,漆黑的房间里只看到在中隐约的轮廓和因为射进屋里的微弱的亮光而尤其明亮的眼睛,那眸子忽闪一下,移开,房间顿时亮堂起来。
        “呵呵,我就知道你没睡着。”在中从一旁拿起我的衣服往我身上套。
        本来就给失眠弄得头昏脑胀,又给这突如其来的灯光一晃,我更搞不清状况了。
        “哥……这是要干嘛?”我顺从地伸手配合在中给我穿衣服的动作。
        在中望了望小聪睡的里屋,小声说,“我给你买了宵夜,不要吵醒小聪,咱去外面吃……”然后又蹲下身给我穿鞋,神情愉快的样子好像白天什么都没发生过。
        “哥,我来……”
        “嗯。”在中笑笑,揉揉我头发,起身找了几张报纸。
        出门后在中直接把我牵上了楼顶,这房子本来就老旧,顶楼堆了些杂物,灰尘也不少,不过夜晚的空气还不错,深蓝的天空压下来,像是触手可及一般。
        在中把带来的报纸铺在一片空旷的地方,顾自坐下来,打开装宵夜的袋子,炸鸡的香味扑鼻而来。
        见我还傻愣愣站着,拍拍旁边的位置,冲我笑,“坐啊~”
        我一头雾水坐下,“哥,你这是……”
        “吃炸鸡不好,不过今天俊秀一定过得很难受吧?所以破例买来你吃的,来,吃啊……”在中拿出一块鸡翅递给我。
        我想在中应该是知道老六的事了,想到终于有人分担了,我的眼泪唰就掉了下来。
        “哥……”
        “哎哟,傻小子,哥不就请你吃炸鸡么,要不要这么感动啊?”说着就凑过来给我抹眼泪,话是这么说,眼睛里却不见半分调侃。
        


        12楼2010-04-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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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老六会没事的,他就一给人跑腿的能有多大的事儿啊,关几天就出来了,没事儿,啊!”
          我看着在中认真的眼睛,满是关怀,突然就什么都不怕了,只要他说没事,我就相信,他说的,我都信。
          我抓起鸡翅,咬一大口,眨巴眨巴眼睛说,真好吃。
          于是那人笑了,眼睛眯起来真好看,转瞬间又严肃起来,说,我说要少吃以后真的要少吃啊,这些东西啊,对身体一点好处没有。
          我埋头苦干,装没听见。
          “喂……”
          “……”
          “诶,金俊秀,听见没有?!”
          “知道啦,哪次不是哥买给我吃的……”
          “嘿你小子,学会顶嘴了……”
          彼时已是深秋,算来,在中已经来了近五个月,但这么多个日子却只像一个点,好像不小心就会给抹煞,然后连回忆都找不到一段是多么可以值得珍藏的,想来不觉有点颓然。
          “哥,我冷……”
          “那过来挨着哥坐,天好像真的凉了,早知道给你多拿件衣服……”
          我挪过去,窝进在中张开的臂弯,是好像暖了许多。
          在中的手搂过我肩膀,手掌绕过脖子,轻轻用手背点我的下巴,一下一下,很安心。
          “俊秀啊,要是有一天哥做了错事,你会不会恨哥?”
          在中怀里暖暖的,很舒服,我开始有些犯困了,迷迷糊糊答着话。
          “恨么?不会吧,就气个两三天就好……”
          感觉那人圈着我的手臂好像一僵,随即又放松了下来。
          “两三天么?呵呵,我们俊秀真是可爱呢!”言语间那个怀抱好像又紧了些。
          “对了俊秀,给哥讲讲以前的事吧,比如你第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感觉啊之类的……”
          我眯着眼睛迷糊着回想当时的状况。
          “第一次啊……哥好吓人的,我们都以为你快死了……然后把哥弄回去洗干净后有天就说,诶?是个美人诶,然后我就跟他吵啊,说哥是男的,怎么可以叫美人……再然后啊,你怎么都不醒,有天就说要把你亲醒,可是这样都没把哥吓唬醒……话说哥长得还真是好看……”
          后来我絮絮叨叨讲了很多,都记不真切了,在中好像也在我耳边念了很久,大概就是一些不准染头发,少吃炸鸡一类的,也记不真切了。唯一记得的是凉意来袭的夜晚,那个怀抱真是温暖。
          18
          醒来的时候天大亮,老六满是褶子的脸出现在眼前时,我头一次觉得那些褶子是那么可爱。只可惜主人的脸色不太好。
          “老六!你回来了?那边这么快就放人了?担心死我了!怎么脸色这么不好?条子们为难你了?没关系,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对了,在中哥知道没?我得告诉在中哥去,免得他担心……”
          我边说边跳下床,这才想起昨晚睡着的时候好像是在楼顶。
          “俊秀……”老六止住我的动作,一脸严肃。
          我讨厌这样的表情,通常人们作出这种表情时,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怎么……了?”
          “他走了。你在中哥走了。我出局子的时候隐约听到有人提金在中的名字,应该是他找关系把我弄出来的,金在中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给你留下了这个。”老六递过来两张纸样的东西。
          “这是一张二十万的支票,以备不时之需,他说多了怕给你惹麻烦。另一张写的是他的联系电话,你有困难可以去找他,任何时候。”
          我想,刚一醒来,要消化这么多东西还真是有点困难,好在我竟然都听懂了。
          我曾经设想过,在中是某个豪门之子,背景复杂,他要是离开,会像有天说的那样,有豪华的轿车和举止谨慎的随从来接应,也许他会有些许不舍,但还是会郑重地与我道别,或许再揉揉我已经不红的头发。
          现实是,他的确很有钱,有背景,只是当他要走的时候,甚至都吝啬给我一句道别,只留下一张写有我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数字的支票和一个我根本不会去拨通的电话号码。
          “他还说了什么?”
          “他说谢谢你救了他。”
          所以,我只是一个救了金在中命的人,所以他才留下来做这一切,甚至都不愿意从一开始表露身份,始终是对我们有所顾忌吧?
          我的人生因为一枚戒指,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不辞而别,但至少还留有一个承诺。而另一个,同样不辞而别,留下的一堆东西却远不及一个承诺。
          那支在我生命中涂上色彩的画笔在某个醒来的清晨,戛然而止。
          而我的世界,一如往常。
          


          13楼2010-04-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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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俊秀,老板叫你过去一下!”
            “来啦!”
            收好喷水枪,找到二楼,老板一家开始摆饭了。
            米饭纯软的香味飘满整间屋子,老板家七八岁的小儿子满屋子跑得呼啦啦响,电视机里在播晚间新闻,政治,金融,都与我无关,听起来有点费解,老板娘还在厨房炒菜,传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老板抱着碗筷从厨房出来,一派温馨祥和。
            我站在门口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总怕一脚踩进去,所有气氛都会被我毁掉似的。
            看见我来,老板招手示意我进去,然后转身又进了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提了一个袋子。
            “俊秀啊,你一个孩子还带着小聪不容易,今天我老婆娘家送来几条鱼,你给带一条回去,生活还是吃好一点,你们干的也是体力活儿。”老板胖胖的手臂伸过来,一条鱼被装在一个蓝色塑料袋里,小半袋水,刚好没过鱼身。
            “老板,这怎么好意思,您对我够好了……”我本能的推辞,实际上老板一家也的确待我不薄,实在不好再随便接受人家的东西了。
            老板笑眯眯的眼睛突然一瞪,把袋子往我手里一塞,说“给你就拿着,老板的话都不听了?还是今晚留下把饭吃了再走?”
            我赶紧接过袋子,脑袋摇成拨浪鼓。“还是……不要了,那鱼就谢谢老板了啊。”
            “嗯,快回去吧,今儿周五了吧?”老板圆圆的脸又笑了开。
            “是啊,得回去了,这鱼,就谢谢您了啊~”
            “你小子怎么这么罗嗦?!”
            从老板家下来,把楼下店面的东西又收拾了一下,交待上晚班的同事一些注意事项,我提着鱼回家。
            算起来,到B城已经有半年了。
            在中走了之后我们那区出了点乱子,怪哥大龙他们不知跟谁结了怨,成天喊打喊杀,我跟老六作为他们中一员,自然不能置身事外,本来平静的生活突然就被搅成了一滩浑水。我们生活少了一个经济来源,还随时有性命之忧,最要命的是还有可能会牵连小聪,这让我想要离开那里了,离开那个地方,那种生活,去过一种正常人的日子,让小聪上学,我去打工。
            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老六眼中没有惊讶,似乎早就知道我会选择这样一条路,只是迟早的问题一般。老六拿出不多的积蓄放到我手上,说带着小聪好好生活,我不可能离开这里,我也离不开这种生活方式,实在不行,就找那个人吧。
            我知道老六所说的那个人是谁,那张支票一直到现在还压在小聪的书桌下面,被我一次次揉成一团,又细心铺平。写有电话号码那张纸被我扔掉了,但不知小聪什么时候又抄了回来,写在支票背面,日子久了,字迹也不是很清晰了。
            我从未想过用那笔钱,留着支票也许也只是想提醒自己,曾经你生命中来过这么一个人,他涂亮了你的生活,然后在你高兴到忘乎所以的时候又把你推了回去,噩梦初醒,也不过如此。
            我带着小聪来了B城,在远郊租了套小房子,又在一家洗车点找到点事做,每天来回公交车要坐两个小时,但租金让人相当满意。老六给的钱勉强交足了小聪第一学期的学费,寄宿的,主要是住得太远,没法走读。
            小聪每周五会回来,周日回学校。我的任务就是赚钱负担小聪的生活费,自己的生活费,以及要生存下去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小聪不在的日子里,我脑子里就只剩下钱。无一技之能便只能做些体力活儿,好在小聪生来就是读书的,直接上了中学也总是可以拿回写有满意数字的考卷,洗车店的老板知道后对我也相当照顾,生活似乎在辛苦之余还是有可以回味的东西的。
            当那些打打杀杀,偷偷摸摸的日子变成只有在老板家的电视机里才能看到的画面时,我开始相信,命运只是一种说辞,而我们如果想要改变,就总能走出一条路,哪怕这条路最终抵达的地方并不是我们最初所期望的那样。
            20
            等公车摇到家的时候小聪已经把饭菜都摆好了,怕菜凉了,盘子上都盖着碗。
            小聪在房间里做作业,听到声响,关了灯迎出来。
            “哥,今天很多事么?比平常晚了半个小时,菜都要凉了。”小聪接过我手里的袋子,眼睛一亮,“鱼诶,哥今天涨工资了么?”
            “我们老板给的,说给王小聪同学补一补,嘿嘿~”我边说边揭开盖着的碗,菜色不错。
            “小聪,老实跟哥讲,你没偷偷跑出去打工吧?”
            小聪盛了饭出来,被我一问,脸立马就红了。
            “哥……我没乱跑,是学校食堂的工作,就打扫点卫生什么的,一点都不累,而且我课余时间很多的……”
            “有空就多看看书,哥不缺菜钱,嗯?回头跟老丨师说不做了,听话。”
            我知道小聪即使嘴上答应我,在学校也还是会找些事情做,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我们明明知道有些事情其实无能无力,却还是极力去阻止,好像安慰了自己就可以好过一点,即使不久后还是要面对同样的问题。
            隔天早上六点我就起床去了洗车店,老板是根据工作业绩给工资的,洗的多就拿得多,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家店的原因。
            大概头一天想小聪打工的问题没睡好,脑子一直都昏昏沉沉的,总觉得有什么要发生似的。好不容易挨到中午,想说吃点东西好养足精神,结果刚端上饭碗,又有生意来了。
            这个时候大伙儿累了半天,都不怎么想动,我赶紧迎上去,多洗一辆多点提成也是好的。
            “小兄弟,洗车,打蜡。”车上走下一个人,头也没抬,钥匙就递过来了。
            “诶,好。”我接过钥匙,转身去牵喷水枪,被一个声音叫住。
            “俊秀?”
            回头便撞上一弯似水的眸,忽闪忽闪,阳光下煞是好看。
            “俊秀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么?”
            他皱起眉头,嘟起下唇,一脸无辜的样子好像错的那个人真的是我。
            来不及计算那些逝去的年月,我手足无措地伫立在原地,看他用微笑把时间割成无数块碎片,然后捡起有我的一块,举在阳光下,竟也熠熠生辉。
            


            14楼2010-04-2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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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时候走了好长一截路才找到回店那边的公交车站。
              路过一家店的橱窗,抓了抓只有发梢还剩一点点红色的头发,想着以后大概不会再有人叫我小红毛了吧。
              仔细想想,我丢失的又岂止一个绰号?
              刚回到店里,老板就出来叫我赶紧去医院,说是小聪上体育课时从双杠上摔下来,好像还挺严重。由于我们家没有通讯工具,所以一向都留的老板家电话。
              听到消息,我拔腿就往医院跑,老板在后面喊着“带点钱……”
              等我东问西问赶到医院的时候,小聪已经包扎好睡过去了。一直等着我过去的老师才告诉我是手臂骨折,得修养好一阵子才能回去上课,要我好好照看。
              连声应着,送走老师,总算可以好好看看小聪了。
              这孩子从一开始跟着我从孤儿院跑出来就特别懂事,总是逼着自己长大,生怕有天我会丢了他。现在即使睡着了,眉头也紧锁着,全然没有13岁小孩儿应有的安然,想来怕是觉得这一摔又给我添麻烦了吧。
              回头问了医生,小聪大概还要睡一阵子,我便回家带些换洗用品来,顺便还有都不足以存进银行的一点点积蓄。
              说起来,搬到B城后我最注意的事情之一应该算是尽量不生病了,进一次医院我们恐怕就要倾家荡产,锅都揭不开,总不好靠借钱度日的。
              也不是没想过动那二十万,但每次一想到那个人那句“谢谢他救了我”,然后连个道别都没有就走掉的事情,我就好像要跟自己较劲一般,即使他看不到,却也不想随便屈服。
              骨头伤了是个精细病,要细细调养,而且小聪这一摔,着实不轻,我只好请假去医院照顾他。小聪知道住院一晚的费用也不低,住了两天就闹着要出院了,我掂量着兜里叮铃作响的几块硬币自然也反对不起来。但就是住这两天,各种费用加起来对我们而言也是笔不小的钱。回到家后是真真要揭不开锅了。
              那时候我想到了有天,我才发现我从不吝啬于向他开口求助。遗憾的是上次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留下有天的联系方式,再去那套公寓时也一直都没有人。我以为有天应该会再去店里找我,竟然也没有,上次那个短暂的见面好像梦一场般,留在记忆一角,直至沾染上厚厚的灰尘也不见有天回来为我证实那天的见面,是确实存在的。
              24
              后来还是找老板借钱把空缺补了上,小聪伤着总是需要滋补,回去上学的生活费也要给足的,委屈什么都不能委屈了孩子,大不了就是回头多打几份夜工,少睡几个小时而已。
              在那些被生活压到喘不过气的日子里,与一个人相依相伴可以成为你全部的精神力量,而再多一点的坎坷,也同样可以在你最脆弱的时候把你击垮。许多个小聪不在的夜晚,我都在等着那个时候的到来,我自问没有那么坚强。
              洗车店每天早上八点上班,六点下班。我有两个小时吃饭,转车,晚上八点到隔天早上五点去近郊一加油站上夜班,回家太麻烦,不换衣服的时候就坐公交车上睡觉,城东城西一个来回可以睡两个小时,这比睡大街上不那么容易感冒。而那些在公交车上睡觉的日子成了我最放松舒适的时候,以至于当公交车这样一种交通工具在我的生活中已经不再有概念时,我依然想念那种再也不曾有过的难得的放松。
              我从不相信生活有偶然,任何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必定是有其内在原因的,所以当我上完夜班头昏脑胀横穿马路时会被车撞到并不是偶然,而车上下来的人一点也不温柔地摇着我的身体一遍遍质问着“为什么不找我?”“为什么要走?”或是“为什么不用我给你的钱”等等等等无数个为什么时,我也不觉得命运会那么巧那么巧的把金在中带到我身边,所以他是特意来这边找我的,而我会撞上他的车,只能说是时间走到了那个点上,我不喜欢用凑巧这样的词。
              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白色的天花板,是一张我以为在我心中已经彻底模糊掉的脸,这彻底打消了我对于之前看到或听到的种种只是个梦的期望。
              调整好焦距后,那张脸开始越发清晰起来,然后那双总是清澈明亮的眼睛就看了进来,似乎以此就能窥探到一个人的内心,然后他就笑了,如释重负般。
              他欺身过来,双手环过我的肩背,力道温柔但却用紧贴着我全部身体的方式拥抱了我,深深呼出的气体喷在我的脖子上,如此这般,真实感开始强烈起来。
              只几秒他就放开了我,再次面对面时还是挂着那般的笑,说,俊秀,回来吧。
              我想我是彻底疑惑了,走的人不是他么,怎么该回来的人却变成了我?
              我一动不动躺着,身体一旦想要移动便浑身的酸痛。其实我并没有受伤,只是连日来高强度的工作突然停了下来,身体所不能负荷那部分便显现了出来。
              我望着他说,我该回去了,小聪在等我。
              其实我想说的还有很多,比如我知道你会走的,你跟我说我会放你走的,还会好好跟你说再见。再比如,你走就走吧,留个二十万救命费干什么?是想要擦掉那些本来用钱洗不去的东西么?还比如,走了还回来干什么?我的在中哥半年前走掉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你算谁?
              可是我一句都说不出了,我甚至不知道我强忍的眼泪究竟有没有流下来。
              我是如此不想在他面前屈服,却总是在他的面前才发现自己不能面对的还有那么多,即使他那样就离开了,每每看到那双眼睛时我都总感觉他在说,俊秀啊,在哥这里你想怎么样都可以呢。
              所以发脾气,嚎啕大哭,无理取闹,都可以么?
              可是那些只属于以前的在中哥啊。
              然而他只是淡淡笑着,过来仔细掖好我的被子,像以前一样揉着我的头发,说,好,我们回家。
              


              16楼2010-04-2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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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27
                人说当你开始回忆的时候就是走向衰老的开始。而我站在17岁的中间,却是终日依靠回忆度日。
                我常常想起有天的笑,精灵古怪的,嬉皮笑脸的,好像从不担心那样笑会影响他深受群众喜爱的面庞。还有老六满是褶子的脸,以及他说生活是婊子时轻蔑的表情。还有大龙晃着瘦如竹签儿的手臂冲我喊小红毛。还有那边城市从不清澈的天空,还有,还有……那时的金在中。
                明亮的笑容,璀璨的眼神,以及扯着笑哑的嗓子喊俊秀啊,是那时那个金在中留给我的全部。
                28
                在中说我不能成天坐在家里无所事事,那是浪费生命。于是不浪费生命的提议之一便是送我去念书。
                我想说我在读书这片领域都空白了这么多年,何必再去浪费国家资源。
                在中说你不浪费始终还是有人去浪费,这种机会还是留给自己好了。于是甩出X大的入学通知书,这是小聪梦寐以求的大学。
                估计我疑惑的眼神很到位,在中立马解释说只要我想,B城就没有我读不了的大学。
                我只能感叹,有钱就是好。
                开学前的一段日子我回了洗车店一次,老板依旧热情。同洗车的几个小工看我的眼神多少有些不对,我估计在中带我走之前是来过的。只是不知道他们的想象力能发挥到哪种境界。
                我很想问问有天后来有没有找我,事实证明没有。
                去了那个小区也依旧没有人,下来的时候碰到了上次那个男孩,那个高度站在身边实在有些压抑。
                “金俊秀?”男孩那双眼皮真是惹眼。“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该跟金在中回去了么?”
                男孩话刚出口,似乎又意识到说错了话,立马像上次一样捂住了嘴,这个样子真真像极了小孩。
                我大概明白了,所以在中才会在我见过有天后不久就找到了我,那么这件事一定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我说既然有天什么都跟你说,那么当时在中为了救他受了伤他却一声不吭就跑了的事你应该也知道了?他说了会回来结果转身就把我的行踪告诉了在中请你能不能帮忙问问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他了他就这么不待见我?
                “金俊秀!”如愿看到男孩子沉静的脸上写满愤怒,“你不能这么说有天!”
                “哦?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说?难道我说的有错?”
                “没错,是有天告诉金在中你在哪儿打工,那也是为你好。那天你虽然走了,但有天回来就追了过去,看到你境况这么困难,有天也想帮你,但出于某些原因他帮不了,所以只能去找金在中。还有那次金在中去救他那次,的确是有天把他伤了,那也不是故意的,凭什么金在中就说他没有能力照顾你,凭什么那个样子的有天就不能跟你在一起?他那么说还不是想激走有天,最后很好啊,他如愿啦,有天自知不如金在中能照顾你嘛,你还有什么不满的?一句告别就那么重要?你要有天怎么跟你告别?”
                我想过很多种有天离开的原因,但就是这“很多种”也是无比牵强,我从来就把有天的陪伴看做理所当然,于是在他离开后对于他真正离开的原因也依然不得要领。就是这样,我也没想过逼走他的人,竟然是在中。
                29
                回到别墅的时候已近九点,在中坐在客厅里连电视也没有开,见我回来,赶紧迎过来。
                “俊秀你去哪儿了?怎么这么晚?吃饭没?我叫阿姨去给你热饭,你看你简直担心死我了……”
                “不用了,不想吃。”
                我只想回房好好想想,身边这个人驱逐了我的朋友又把我圈在身边,到底我该何去何从。
                “不想吃?是不舒服么?”说罢便上来摸我的额头。像是没察觉到异样,便把自己的脸颊贴过来。以前每次在中的手很凉或是温度很高时便会这样来试探我有没有发烧之类,但这次我竟本能地闪开了。
                “没……没事,就是想休息会儿。”
                “哦,那先等一下。”在中转身去桌上拿来一叠册子。“这是X大各专业的介绍,你看看是要读哪一个,选个自己有兴趣的,读起来也容易。依我看的话,还是文科方面的好一点,工科毕竟还是要有点基础,你之前……”
                “是个文盲是么?”
                我突然很讨厌这样的对话,我并不是有意想挑起事端或是闹不愉快,但一想到那个自称沈昌珉的男孩讲的在中找有天说的那些话我就忍不住想发脾气,想质问。我的生活完全被在中所安排,像是牵线木偶一般,毫无自主丨权,可是任谁看了都会说他是在给你提供最好的生活,这让我无可辩驳。但今天在这场自我矛盾中,很显然,任性占了上风。
                在中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有些难堪又有些紧张地解释道,“俊秀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想你读的轻松一点……”
                “那之前你对有天说的话又是什么意思?”
                “你……见过有天?”我想在中适才的紧张到现在应该已经换了一种性质。
                “你回答我啊,什么叫有天没能力照顾我?什么叫他那个样子就不能跟我在一起?所以你有能力,你来左右我的生活,你把我完全套牢在这里,最后还看着你跟顾颜结婚,我算什么?我的未来又在哪里?”
                “俊秀……你介意我跟顾颜结婚?”在中的眼睛里又多了一丝惊讶。
                “我介意?我凭什么介意?你爱跟谁结婚就跟谁结婚,算起来我也不过是个救了你命的人,你报恩嘛,我接受就是,但你凭什么把有天赶走?你说啊?”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像现在这样质问甚至怒斥那个曾经无比疼爱我的在中哥,就像彼此之间的一种既定关系,和谐成一幅静态的油画。
                他说我是太阳,于是我从不怀疑他是天空。
                在中眼里仅剩的一抹光彩也逐渐淡了下去。
                “所以你只是气我让有天离开?”
                “那么你是承认了?”
                “我只想说,俊秀,关于有天那件事我很抱歉,但我绝不是故意赶他走,请你相信我。”
                我看到他眼底难以捉摸的慌张,他紧紧盯着我说请你相信我,那个我从不曾怀疑过的在中哥说请你相信我,像是一个不容拒绝的请求,生生击中我心脏某个被暗藏好的角落,难以名状的痛铺天盖地而来。
                我看到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却像是离我越来越远,他向我伸出手,我却怎么也够不到,他说俊秀啊,对不起……
                


                19楼2010-04-2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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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周围那么多座位你也不用非要来这里挤啊……”
                  “哈哈,你也不像传说中那么冷嘛~”男生放声笑开,引来前面一些同学侧目,遂又收敛了些。
                  “啊?”
                  “传说中中文系的冰山金俊秀啊,神秘的存在,女生们好像是这么说的。不过现在看来其实很可爱嘛。”
                  我内心不免窘迫,从来不知道在别人眼中的自己是怎样,现在竟然还被告知这样的形象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即使一直不曾察觉过自己是焦点,还是觉得有种被人注目的感觉,脸不觉红了。
                  “厄……呵呵,看不出还有人知道我哦……呵呵……”
                  男生倒是很大方,咧了咧嘴角,在桌下向我伸出手,“你好,许愿。”
                  许愿?许什么愿?我一头雾水望着他。
                  “哈哈,我就知道,我叫许愿,很高兴认识你。”
                  那只手还在半空悬着,第一次有人主动示好,我其实是高兴的,赶紧也伸手握住。
                  “你好,我叫金俊秀。”
                  “我知道啊~”
                  “哦,对。”
                  我实在不适合与人交谈,对话戛然而止。
                  过了会儿,许愿探过头来,“你不是我的饭么?怎么现在这么冷静?”
                  饭?什么饭?我突然觉得我听不懂这个人说话了。
                  “就是粉丝啊。”见我还是一脸迷蒙的样子,许愿继续说道,“每次我们乐团表演你都来,你忘啦?我还以为你是我的粉丝呢,每次那么专注看着我,居然转眼就不认识了……”
                  被许愿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我的确是经常偷偷去观看吉他社的表演,我喜欢那个乐团张扬的个性与那些节奏传达的力量。那个主唱每次表演都化很浓的妆,妖冶的,妩媚的,夸张但不讨厌,难道……那是许愿?
                  我抬头看着这个面庞干净的男生,他了然于心的肯定的笑容,像是在说,没错,那个主唱就是我。他勾起的嘴角竟然看的我再一次红了脸。
                  于是,便这样认识了许愿。
                  许愿老说我这人一看就很脆弱,所以才假装冷漠,实际上有点心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带我去吉他社参加乐团练习,说摇滚无所不能,要么为我构筑一层更坚硬的外壳,要么彻底击碎我伪装冷漠的包裹。
                  许愿大三,比我大四岁,但说起摇滚的时候却有着年轻人执着的稚气,我叫他小愿,这是一次他打赌输了得来的专属于我的称呼,虽然他的成员们或是同学们听到不是一脸惊讶就是一脸戏谑,但许愿还是认了,很多时候我都能感觉到他的谦让,或是除了那笑以外的某种似曾相识的关怀。我不很清楚许愿与其他人是怎样的相处模式,我只知道他朋友很多,但自从我们认识之后,他的很多空余时间里,总有了我的影子。
                  我开始觉得在中坚持送我来大学是对的,我想我在朝着他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开始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朋友,还有某些专属于自己的心事。
                  那些个日子里,我抛开笼罩于我们彼此头上多日的阴霾,手舞足蹈地向在中描述我除了许愿以外并不丰富的大学生活,却忘了在讲到许愿的时候不自觉停下的造作的形容,取而代之的是发自内心的滔滔不绝。
                  人的心总是容量有限,有人来了就必定要有人离开。当我发现生命中某些我以为会铭记一辈子的名字和影像开始逐渐淡去的时候,我惶恐地想要去抓住最后可见的尾巴,到头来发现,记忆远不可靠,根植与体内最深处的或许可以称之为爱的东西,才是永垂不朽。
                  


                  21楼2010-04-2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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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在许愿身上我总能捕捉到一些我向往已久的东西,还有些我曾经拥有现在却不甚明朗的东西。
                    比如对梦想的追求,比如来去自由的洒脱,再比如透过那一抹若有似无的笑,去寻找某种熟悉的温暖。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如愿被爱,但每个人都有渴望被爱的权利,在许愿的身上,我终是确定了我想要被爱的那个人,很遗憾,在我这里,他永远看不到阳光。
                    34
                    又是一个周五,回家的日子。
                    大清早接到了小聪的电话,语气里满是委屈,絮絮叨叨说了两个小时,索性逃了早上的课慢慢安慰他,过后才想起来小聪也是要上课的。对于这样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竟也旷了课来诉苦,那就不是小事一桩了。
                    说来说去原来还是出身问题。小聪读的是贵族学校,纨绔子弟是少不了的,仗势欺人也随处可见。让我意外的是都只是初中的孩子怎么就习到了那些至少也该晚来几年的恶习。小聪这样一个半路转去,又不会装腔作势的孩子自然是被欺压的对象。无论在那些流浪逃亡的日子里学会多少坚强,他也只是个13岁的孩子,能让他逃课给我打电话,便可看出事情的严重程度。
                    我嘴笨,并不怎么会安慰人,最后说考虑看能不能转学才安抚了那孩子,回头便给在中去了电话。
                    我很少给在中打电话,这个时候打更是头一次。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很惊讶,背景嘈杂,但很快便静了下来。
                    讲明我的意思,那边沉默了几秒,然后在中开了口。
                    “俊秀,小聪会有那样的感受很大程度上是自卑作祟,他的物质生活不会比里面的任何一个孩子差,之所以会被刁难是因为他还没有从以前的生活中走出来。如果仅仅因为这样的原因就转学未免太草率,而且也不利于小聪的成长,谁的人生不是磕磕绊绊过来?”
                    我一听,来了气,“他本来就不是富家子弟,就算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那也是你的,谁知道这些东西会不会下一秒就没有?他自卑,不安都是正常。什么叫利于他的成长,被那些小少爷嘲笑刁难就叫成长?还磕磕绊绊的人生,你们这些含着金汤勺长大的人好像没资格说这个吧?”
                    “俊秀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只是不想小聪遇到一些挫折就打退堂鼓,对于他的年纪也许接受这些还早了点,但也是迟早的事。既然遇到了就应该学会面对,这对他没坏处……”
                    “早了的话就到那个年纪再说,我的生活已经一塌糊涂了,我不想小聪在可以改善一些问题的情况下还要去接受那些他不想接受的。”
                    “你为什么就不肯相信我?俊秀我答应你,等小聪回来我跟他谈一谈,要是最后他还是坚持转学我就给他转,怎么样?”
                    “你明知道小聪根本不会拒绝你,你怎么跟他谈?你可不可以不要凡事都按自己想的来,他当初根本不想读他妈的什么贵族学校,你非要他读……”
                    “俊秀你答应过我不这么说话的!”
                    “我人都是烂命一条,我说的话还能算数么?”
                    “你现在很激动,晚上回家再谈吧。今天可能会下雨,出门记得带伞。”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我知道在中从来不会先挂我的电话,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按了结束键。
                    我突然很讨厌这样的自己。明明已经相处的很好了不是么,为什么又偏偏要挑他不喜欢的话来说,做他不喜欢我做的事。明知道并不仅仅是为了小聪,争吵还是越走越远。明明想要给他看一个明亮的金俊秀,最终还是败给了任性。
                    或许自卑作祟的那个并不仅仅是小聪。
                    心情很烦闷,整天都精神恍惚,逃了整天的课,耳边是在中最后妥协的叹息。
                    无处可去,还是去了许愿的吉他社。
                    周五这个时候已经走了好些人,只剩一些乐团成员还在拿着乐器摆弄,许愿坐在地上改谱子,表情相当专注。
                    我跨过地上密密麻麻缠绕的电线,走到许愿身边。
                    “小愿……”
                    周围几个要好的成员听到这称呼不意外地笑了出来,有个大四的学长过来弹我的额头,冲我比了个大拇指向上的动作便提着包走了出去。
                    许愿听到这称呼本想发作,估计是团员经常开玩笑的缘故。抬头见是我,脸上的表情又软了下去,勾起嘴角冲我笑了起来,“俊秀啊,怎么想起这时候来了?”说罢朝我伸出手,示意我拉他起来。
                    


                    22楼2010-04-2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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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氏姐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入驻到这个房子,到处可以看到她们的身影。
                      我不知道在中的情况怎么样,我能隐约感觉到在我躲避他的同时,他也在躲避我,是愧疚吧?是的吧,他的救命恩人因为他失去了最后一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人。
                      顾颜偶尔会来看我,端来糕点或热饮。她是个温和的女人,我对她有问必答,每每离去,她的表情都多一分宽慰,我的反应应该比她想象中坚强,至少不哭不闹,给很多人省了麻烦。
                      大多数时候在我房里的人是顾彤,我不会去驱逐任何人,即使现今这个栖身之地也是金在中的,我没那个权力驱赶任何人。
                      顾彤也在念大学,但和被灌输那些古板的教条相比,好像呆在我的房里更让她觉得轻松。
                      “喂,金俊秀,你别老是板着个脸好不好?本来就长得不好看还摆出一张臭脸,你以为我很想在这儿啊?要不是在中哥病成那个样子,我姐要照顾他,我才懒得来看着你呢。”
                      “诶你给点反应好不好?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难过,小聪走了我们都难过,但你总得过日子吧?”
                      “喂你……”
                      “够了没?你们难过大不了是因为住这房子的某一个房客去世了而已吧?他对我的意义谁知道?不要说你理解我的感受。”我可以听她说任何事,但不想跟她讨论小聪的问题。
                      “那你总得为关心你的人想想吧?我知道你怪在中哥,但这事儿根本就是意外,谁都不想,你凭什么把责任都推到他身上?他自责是因为他有担当,他觉得对不起你是因为他在乎你,他把你当亲弟弟,甚至忽略了我姐,婚事一而再再而三地推,出事那天怎么都找不到你,他以为你已经知道了才跑了出去,他疯了似的找你,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个样子,凭什么你一来就让他变成了那样?”
                      “……那你去问他。”
                      “哼!”顾彤的高跟鞋踏踏的声音在砰的一声后渐渐远去,然后是一阵喧哗,我把头蒙在被子里,努力忽略其中那个沙哑的声音。
                      脑子一片混乱,思绪不受控制地跳回到那些有小聪,老六,有天和在中的日子,他们之间也许相互芥蒂,也许也没有完全敞开胸怀,但却总是开怀大笑,大声说话,我们用力呼吸,用力生活,用力拽住每一丝快乐的尾巴,即使当它变成回忆泛黄在脑海中时,却依然可以传递残存的力量。
                      暂时的快乐似乎可以麻痹痛苦,我蒙在被子里,很快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被子掖得好好的,旁边一个人趴在床边,只能看到他好像长了的头发。
                      这些天来他一直没在晚上出现在我的房间,应该是顾颜不肯吧。顾彤说他病得挺严重。
                      可是生病又怎么样?小聪才13岁,在这个世界刚刚开始为他拉开序幕时便永远失去了观赏的机会,他是我生命中陪伴我走过最长道路的人啊。
                      我始终过不了自己这关。
                      我确定我一动没动,但他醒了。
                      “醒了?”是因为我之前没有听清楚么?这个声音更哑了。
                      我想要是目不斜视应该很奇怪吧,所以我直视他的眼睛,一言不发。
                      “俊秀啊,我知道现在不管说什么都不顶用,不过你想要怎么样你告诉哥,只要哥能办到,都去给你办,好不好?”他应该也哭过吧,眼睛肿得骇人。
                      见我毫无所动,他竟然笑了,自嘲的弧度,“看样子我们俊秀是打算一直都不跟哥讲话了,那么,什么时候也不想听哥说话了,可要记得让彤彤转告我,说定了?”
                      然后是长久的相对无言。
                      他起身出门前还是说,“俊秀啊,身体好点了就去学校吧,多接触点人比在家对着我会好很多……”
                      他的睡衣晃啊晃的,好像都看不出身材了。
                      那一刻我很想说,放我走吧。
                      但我不知道阻止我的是不要和他说话的决定还是心里那道槛,说出来,心会空很多吧。
                      


                      25楼2010-04-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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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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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明天。
                        40
                        许愿会找到家里来是我没有想到的。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在潜意识里拒绝了所有人的接近,在我都要忘了朋友这个概念的时候,许愿出现了。
                        小聪离开那些日子里究竟干了些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清了,只有顾彤的高跟鞋一下下来回于我房间的声音和她总是刻薄的语言,我甚至想过要是没有顾彤有一句没一句的抱怨,我大概会失去说话的能力。
                        在中只在他以为我睡着的时候过来,每晚坐我床边很久,不开灯,不说话,坐太久睡着的情况也有,是顾颜过来把他带走的。
                        其实自小聪出事后我便开始整夜整夜失眠了,或许是伪装睡觉已成习惯,在中一次也没发现,他每次离开我都是知道的。我不知道他这么做有何意义,如果只是想减轻内心的愧疚,大可不必,顾彤说得对,意外本来就具有偶然性,我难受的仅仅是为什么那个人偏偏是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把金在中这样一个名字定义有特殊含义的我已然没有概念,我只知道,若是有一天这个名字也消失在我的生命里的时候,便是金俊秀的世界毁灭的时候,我笃定。
                        许愿被管家领进来的时候在中也在,这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白天出现在我的房里。许愿礼貌地自我介绍,并表达了来看望我的意思。
                        在中打量许愿半天,像是想起什么,“你是……那天那个……”
                        “对,是我。”许愿大概也明白了在中的意思,“那天的事实在不好意思。”
                        “是我不对才是。”在中语气淡淡的,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说话总是很内敛了?初识的时候好像就是吧,但又不像是这种感觉。
                        “误会,误会。”许愿很恭敬,全然不是学校里那个张扬的摇滚青年。我想他应该是不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的,这个所谓误会实在无从谈起。始终还是比我大几岁,出了学校,便可见分晓了。
                        在中随便招呼了几句便出去了,从始至终我没有正眼看过他。
                        许愿见房门一关,整个人似是轻松了许多,过来就揉我的头发,出于本能的,我躲了开,又或者潜意识里这种互动已经专属了某个人吧。
                        “喂,小子,还要偷懒多久啊?你不来学校没人烦我还真是不习惯。诶你不知道我们团那些兔崽子次次见了我就喊小愿,丢死人了……”许愿神情轻松地一个人讲着,嘴角又扬起了好看的弧度。
                        我很感谢,他什么都没有问。
                        “小愿……”
                        “嗯?”
                        “小愿……”
                        “干嘛啦小子?不应了你么?”
                        “小愿……”
                        许愿没辙了,又凑过来捏我鼻子,“不会休假那么多天就傻了吧?光会叫名字了。”
                        鼻子突然就酸了,当然不是给许愿捏的,就是那么多天来好像只有今天,此刻,让我觉得我又回来了,出了这所房子,还有人记得我,这种感觉让我想到了一个词,喜悦。
                        我扑到许愿身上,狠狠扒着他的腰,“我要把这些天没喊到的补回来……”
                        我把脸埋进许愿肩膀,这样他就看不到我其实又哭了。
                        “哎哟,还真是小无赖……”许愿任我抱着,手掌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我的背,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那天跟着许愿出了门,天气开始转凉了,阳光还是很好,洒在身上暖暖的。许愿说我的脸在阳光下白得吓人,真该出来运动运动了。
                        许愿说的运动就是压马路。在B城最繁华的街区一遍遍走,在天桥上看过一个个乞讨的群体,累了就在某地铁线坐一整个来回。许愿说搞摇滚的人一定要懂得在喧哗中抓到一个属于自己的旋律,发自内心的旋律,然后一点点累积起来才能拼成一首歌,能打动自己的东西才能打动别人。
                        我不是音乐人,所以没办法在那些忙碌的,休闲的,欢快的,愤怒的人群里去抓属于自己那个旋律,但我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从前的自己,过来B城后的自己,还有现在的自己,原来我们都是一样的。谁也不会更特殊,生活的痕迹是任何人都无法擦拭的镌刻,伴你一生。
                        后来我是真的累了。我已经很久没有走过那么远的路,即使曾经我努力为生活奔波,也在后来在中提供的优越物质生活中磨去了直面劳累的耐性。
                        坐在地铁里靠着许愿的肩,久违的睡眠终于袭来,睡到朦胧时,隐约觉得有人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醒来时天色已晚,我依旧保持靠着许愿肩膀的姿势,只是地点不在地铁上,而是站台的座椅,身上也多了件衣服。
                        “……小愿。”我抹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
                        “醒啦?”许愿笑眯眯看着我,把搭在胸前的外套给我披上,“刚睡醒,别感冒了……”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吧?”我看着他单薄的一件T恤,想把外套还给他,被他按住了手。
                        “现在跟我客气个什么?嗯?”他总是用一种温和的方式跟我说话,恍然间就可以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
                        “那么现在是送你回家还是回学校?我是说……也许去学校你会高兴点。”
                        我想到那个困了若干天的房间,说,回学校。许愿立马又笑了。
                        我说你笑什么?
                        “因为你回学校就可以经常看到你啦!”许愿牵着我去坐公交车。
                        “你不嫌我烦么?”
                        “怎么会!我最喜欢俊秀了!”
                        “……”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停下来,也许他只是随便那么一说,可在我听来,却是意义很重的一句话,那是否说明,在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人惦记我,重视我?
                        见我停下来,许愿转过身,认真看着我,他说,俊秀,我喜欢你,是情人那样的喜欢,我想和你在一起。他的样子认真到我在他表演的时候不曾见过,在他作曲的时候不曾见过,之前的任何时候都不像现在这样认真。
                        他是第一个对我说“俊秀,我喜欢你”的人,郑重地表达是情人般喜欢那样的人,是第一个对我表白的人。即使是有天,也不曾那样对我说过。
                        我想如果以后的生活中都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在你难受的时候出现在身边,在你不想说话的时候陪你一遍遍压马路压到筋疲力尽,在地铁里睡着的时候可以悄悄背你出来一直等到你醒来,那应该不是件坏事。于是我只是想了一小会儿,就对许愿点头了,他的欣喜溢于言表,然后他吻了我,在街灯照不到的阴影处。凉凉的嘴唇,舌尖探过来的一霎,我想起了有天。
                        我很想念有天。
                        


                        26楼2010-04-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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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回到学校的时候吉他社的成员还没有散尽,几个大四的学长用这种方式逃避进入社会的压力,凌乱的和弦在表达着他们的烦闷与焦躁。
                          许愿牵着我进练习室时大家似乎都有点了然,我想或许不知道的人就我一个了吧,许愿表现得其实也还算明显。
                          后来许愿被一个学长拉去商量事情,我就等在外面,他说等下出去吃东西。然后看到某成员的手机才想到应该给在中打声招呼的,一想到那晚在中的样子,开始有点后怕,却又不知道到底怕什么。
                          突然好想回家。想道歉,想看到他,想说对不起。
                          我跑到许愿他们所在的房间,刚想敲门说我先回去了,就听到了我的名字。
                          “你跟俊秀说了?”是那个学长。
                          “还没。”
                          “靠,都这关系了你还不说?”
                          “我想再缓缓……”
                          “缓什么缓?那公司本来就是金家旗下的,签不签咱们还不是金在中一句话?我听说金在中很疼他这个弟弟的,你再拖咱毕业了喝西北风去啊……”
                          原来如此。
                          就那么一瞬,我发现自己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小丑,以为自己可以成为谁的中心,到头来却什么都不是,全都是假的,全部。包括我成立不到一天的恋情。
                          我用尽力气跑出吉他社,我怕再多做停留我会彻底失控,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回家吧,回家。
                          可是,哪里才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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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聪出事后的第43天,我与许愿确定恋情并分裂后的第二天,我敲响了在中书房的门。
                          许愿和他的乐团如愿得到了一纸合约。摊牌时他眼中惊讶过后的愧疚是我在这场荒谬的交往中得到的唯一安慰。
                          我转了学,最后一次去学校的时候许愿追着我说了很多话,我只告诉他,珍惜那个机会。转告给在中听后他说我真正长大了,彼时距离我成年还有两个月零三天。
                          Z大,与X大齐名的知名学府,我去了美术系。疏于文字多年,中文系课程的晦涩于我而言不是一二般,艺术的东西反而没那么教条,如果只是想混个文凭那也是不错的选择,尽管我是全院唯一一个从素描开始学起的美术系学生。
                          说实话,对于学习我并没有多大的热情。我的前17年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为吃上饭而奔波,精神层面的构建还没有纳入我的考虑范畴,一时间要静下心来对着书本思考或是将大把大把的时间挥洒于在白纸上描摹实在很困难,但这是在中的期望,亦或是对我唯一的期望,让他再一次失望,于我自己,也是无法承担的。
                          进入12月后全校的人都在忙于期末考试,也不知道在中找了什么关系,我的任务只是交几幅素描便可,于是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学校,我都成了最闲的人。
                          然后就听闻老六又因为贩毒被抓,情节严重的消息,判得很重,我抽空去看过他。那个时候老六已经进去有大半月了,样子没有太大变化,甚至比之前我想象中还要精神一些。
                          我说要不要在中找点关系减点刑或是打个招呼关照一下,被老六拒绝了,他说那样挺好,跑了半辈子,就蹲一地儿挺好的。
                          我说即使没了你们我也有在努力生活。
                          他笑了,说俊秀长大了,我真高兴。他眼中的笑是真的欣慰。
                          走之前老六说俊秀,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在中。
                          我真希望老六这次说的也是真的。
                          出来的时候起了风,我裹紧衣服搭上了在中派来接送的车。路边景物不断后退的同时,我想起了老六的话,我还有在中。
                          车内一片温暖。
                          后来听顾彤说找小聪麻烦那几个混蛋出了事,命没丢,但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说不高兴是假的,谁没个复仇的欲望,只是碍于现实的种种,不敢付诸于行动,但不代表我没有过邪恶的想法。只不过这种高兴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我便再也高兴不起来,一是不管怎样,小聪都回不来了,二是我担心这是在中做的,关乎人命的事,我不想他为了这个事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搭进去。毕竟出事的几个人里也有高干子弟。尽管后来在中一再保证这事不是他做的,我也始终没有放下心,我说过,我不相信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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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2010-04-2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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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顾彤开始渗透到我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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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顾彤说过不要来我学校找我,她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高姿态倒是从没有放下过的。她常常说她只是看我可怜,大发慈悲来陪我,我都一笑置之,毕竟有那么一段日子,陪在我身边的人是她。虽然不久后我就明白了顾彤口里“陪”的含义,却也高兴那个人是我。
                            -喂,金俊秀,今天逃课吧。
                            -你哪天没逃课?
                            -诶我都是来陪你好不好?
                            -是,大小姐,可是我都要逃课来迎接你的大驾啊~
                            -金俊秀你逃不逃?
                            -好啦,你别过来,我去找你好了。
                            挂了电话,披上羽绒服,戴好帽子围巾,去了顾彤的学校。虽然知道这幅打扮一定又是被嘲笑一番,也总比被冻成冰棍儿好,B城的冬天实在冷得不像话。
                            顾彤依旧穿得单薄,鹅黄色的针织衫给冬天带来一抹明亮,而伴随着时髦的是她瑟瑟发抖的身体。
                            “你到底还是喜欢我的围巾吧?”我把围巾取下来缠到顾彤脖子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完全破坏了她这身妆容的整体性才罢手。
                            冷风嗖嗖吹进温暖的脖子,我打了个寒颤,很无奈地盯着顾彤通红的鼻头看。
                            “哼!”顾彤冷哼一声,从包里掏出一个盒子塞给我,“看在你表现不错,给你这个。”
                            “什么啊?”我接过盒子,掂量着是装饰品之类的东西,顾彤就喜欢买这些。
                            “你的生日礼物啊,笨蛋!”顾彤似乎见不得我这副总是迟钝半拍的样子,一把夺过盒子,打开是一条项链,很简单的款式,上面吊了一个十字架。
                            “我就知道你这糊涂脑袋肯定会忘,叫你出来还不愿意,看我体贴你吧?”
                            我听顾彤说着体贴,冰凉的感觉一下子从脖子沿袭到脊背,她实在不适合谈体贴。
                            顾彤不由分说把项链套在我脖子上,翻看十字架,背面刻了一个K,应该是定做的吧。心里还是浮上一丝暖意。
                            “谢谢。”
                            “得了,回家吧,今儿二老做饭!”顾彤一个人跑出马路拦车。
                            “二……二老?”
                            “就是在中哥跟我姐啦,笨蛋!”顾彤边说边把我塞进出租车,往家开去。
                            “我都不知道哥会做饭……”
                            “是挺久了。”顾彤偏着脑袋想了想,“本来嘛,以前他一个人住,跟伯父关系也处不好,后来你来了,又没消停过,是没什么心思做饭。”
                            “哦……”
                            顾彤瞟我一眼,十分郁闷的样子,“金俊秀你怎么老是这么不温不火的,真不知道在中哥怎么就……哎,算了,今天你生日,你最大!”
                            到家的时候里里外外较之从前是要热闹了许多,颜姐在厨房忙碌,佣人管家什么的也各自忙着各自的事,就是没有看到在中。
                            “姐,在中哥呢?”
                            “今天公司突然有点事,可能要回来晚点,只能我做饭了,不过俊秀啊,颜姐的手艺也是信得过的哈!”颜姐探过头看我,笑得很温暖。
                            “嗯。”
                            “哎,这个金俊秀就晓得说嗯嗯哦哦的,简直没法交流了!”顾彤瞄着我很无奈。我想说那之前老来找我是怎样交流的?
                            “你这丫头,就你说话流利,吐不出一句好听的!赶紧出去等着吧,饭做好估计你在中哥也快回来了。”
                            我们这一等就是两个小时,饭菜早就冰凉了,只剩奶油蛋糕的香味飘满整个饭厅。
                            “俊秀,要不咱先吃吧?我再去热热……”
                            “不了,颜姐,等等哥吧,反正他回来也要吃饭的。”
                            这是我18岁的生日,我想和在中一起过,即使只是一个形式,也能满足我内心某种执拗的坚持。我不知道以后这样的机会还能有几个,所以我想抓住每一个,这样的话,就算以后后悔,也不会那么深刻。
                            我们三个一直等到十点,颜姐因为一个电话,不得不提前离开。顾彤拿着遥控器不断转台,很是不耐烦。
                            “你要是饿了,先去吃吧,我来等。”我想顾彤应该是因为这个不高兴了。
                            “凭什么你来等?我也要等!”我发现我永远摸不清顾彤的脾气,她高兴了,不高兴了,我都不知道原因,我只能在她身边陪着,就像那段日子她陪我那样。
                            “那好。”
                            “金俊秀。”顾彤的声音闷闷从沙发靠枕里传来。
                            “嗯?”
                            “你说你到底哪儿好啊?”
                            顾彤没喝酒啊,怎么她的话我越来越听不懂了。转头看看,顾彤把头埋在靠枕里,看不到表情,瘦削的肩膀看过去一片疲累。
                            “你觉得我姐好么?”
                            “好的。”我只能顺着她的话说。
                            “那我呢?”
                            “也好。”
                            “那你呢?”
                            “顾彤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把头微微仰起,红红的鼻头像是被冻过一般,可是此时室内很温暖。
                            “我比我姐早认识在中哥两天,比你早两年,怎么就看不到我呢?他下半辈子身边的位置都给了我姐,他的快乐与痛苦总跟你分不开,可是跟我却没有半点关系。那些日子他担心你,我陪着你看着你,他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拉着我说彤彤你帮我看着俊秀,因为你,他才能看到我,你远比我姐重要,是不是在你身边,他就可以看到我呢?金俊秀你说是不是?是不是……”
                            我翻看着脖子上的十字架上的K,突然明白了,这条项链是该属于姓金的,只可惜不是金俊秀。
                            后来顾彤哭得一塌糊涂,哭完闹完也就睡了过去,抱她去了客房睡,再出来,距离12点还有5分钟。
                            走到餐桌自己点燃了蜡烛,悄悄许了愿,希望金在中身边永远有爱他的人。
                            吹灭蜡烛,客厅的古董撞钟敲响12下。蘸了一点奶油吃,腻到发苦。
                            人还没有回来,裹着毯子在沙发眯了过去。
                            完全失去意识前听到有人道晚安。
                            你不在身边,怎么晚安。
                            


                            28楼2010-04-2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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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活在这世上总得需要点什么来提醒自己,你,还活着。
                              比如为之奋斗已久的目标,比如从儿时起就开始酝酿的梦想,比如有哪怕一个让你感知到你在被爱着的人,最不济也应该有一个你即使得不到也甘愿为其守护的人,惟有这样,生活,才有指望。
                              我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从一个不值一文的穷小子走进了一个衣食无忧的显赫家庭。
                              我曾经的人生目标是尽最大可能活着,不求风光无限,但求问心无愧。
                              我觉得没人比我更容易知足,因为我要的真的不多。
                              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大错特错。
                              我曾经之所以不索求是因为没条件,当我开始了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时,我便在这个基础上渴望更多,而且比谁都贪婪。
                              我清楚的知道,我要的,是金在中的爱。
                              这种热切的期盼在明知得不到的绝望中浮浮沉沉,最终化成了一种习惯,渗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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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的时候我想当然地躺在了床上,厚重的窗帘隔绝了时间的线索,摸到闹钟一看,十点一刻,挺晚了。
                              下床拉开窗帘,阳光亮得刺眼,暖得喜人。
                              洗漱完想要下楼去花园活动活动,就闻到满屋子的蛋糕香味,暖暖甜甜的,瞬间觉得心情舒畅起来。
                              经过饭厅的时候才发现厨房里的人是在中,完全没有想到的。
                              他穿一件鹅黄色的套头毛衣,好久没在他身上看到过的牛仔裤,还有做饭的阿姨经常穿的格子围裙。奇怪的搭配烘托出一个柔和到不行的金在中。
                              他现在正举着一个装有奶油的纸筒往蛋糕上涂。
                              “哥……”
                              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来的人大眼睛里满是笑意,“俊秀啊,起来啦?等等哈,我马上就好。”
                              “哥你干嘛呢?”
                              “补回来啊,昨天俊秀的生日错过了,我要补回来。我们俊秀18岁的生日怎么可以没有我!瞧,新的生日蛋糕都烤好了呢~”他说话时微微翘起嘴唇,嘴角一边沾有一点白色的奶油,还有那隐约撒娇的语气,该是怎样的在中哥啊,从来没有见过呢。
                              “嗯……她们呢?”突然想起昨晚顾彤悲伤的表情,适才明亮的心情像是瞬间蒙了一层灰。
                              “你说彤彤啊?她一早就走了,你颜姐今天也不来,不过哥今天可以陪你一天,一整天哟~ 要不是这样昨晚也不会错过我们俊秀的生日啊…”
                              哎,要是在中哥的员工们看到老板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会怎么想,没来B城前他都不会像个孩子样撒娇呢。
                              “你赶紧去外面坐着,我马上就好,外面桌子上有吐司和牛奶,先吃点垫垫肚子哈!”
                              于是我被赶了出来。牛奶是温热的,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起来,估计是被热过很多次了。
                              坐在餐桌旁,我选了个能看到在中的位置。印象中,自从回了B城他就永远一副西装革履的样子,实际上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因着这样那样的因素,我们能见面的时间总是不多。那段不甚明朗的日子里,我就是知道他会每晚陪在床边也从没睁眼看一次,现在看着那个穿着休闲装做蛋糕的人竟也不觉得陌生,就好像我已经这样看着他很多次一样。
                              在中把蛋糕摆上桌的时候我已经给那几片吐司塞饱了,前阵子本来就有点微微厌食,现在更是吃不了多少。
                              蛋糕不复杂,白色的奶油上面缀满新鲜草莓,鲜红欲滴,看上去很有食欲的样子。
                              “来,吃一个!”在中也不解围裙,就着那样坐下来,随手就塞了个草莓进我嘴里。然后巴巴望着,一副期待表扬的神情。
                              “好吃吧?”
                              “哥……草莓又不是你做的……”微凉而清甜的味道在口中蔓延开来,心情突然就明快起来。不管怎么样,在中哥今天属于我。
                              “嘿你小子,要说好吃,好吃!”在中撅着嘴瞪我,眼睛大得离谱,但怎么都很好看。说罢,又往我嘴里塞了一颗草莓。
                              “好不好吃?”
                              “好吃!”
                              这次他笑了,大眼睛弯弯的,因为我的配合。
                              “俊秀啊,对不起。”
                              “嗯?”我用手指一点点蘸着奶油送进嘴里。
                              “哥一直忙于工作,也没时间多关心关心你。你看昨天生日这么大的事都没来得及赶回来,还让你一个人在客厅等那么晚……”
                              


                              29楼2010-04-27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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