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8日,本人通过抖音看到诸城市蟹老板海鲜烧烤店出售烧鸡,则添加微信购买礼盒共计660元,通过顺丰快递(sf1405332073446)送达本人所在地,到货后发现产品外包装及真空包装无任何生产信息(生产日期,许可证等),为三无产品,并且根据《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商家为餐饮服务行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就进行生产属于无证生产。请贵局对商家依法作出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到十万元罚款,本人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退一赔十660+6600=7260元进行协商,商家态度强硬,本人未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老板电话告诉我,工商部门领导告诉他,赔的这个钱拿出来打点一下,一个饭店不会罚太多,现请贵局直接立案处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之规定90日内做出决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日内进行公示并书面回复本人。
商家 :诸城市蟹老板海鲜烧烤店 门头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东武街133号,经营者:隋超 联系电话:15264688880
商家 :诸城市蟹老板海鲜烧烤店 门头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东武街133号,经营者:隋超 联系电话:1526468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