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三点,距离市中心五公里外的一个沙湾,一个独居的老妇人被杀在家,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被害者的外甥嫌疑最大,因为他是老妇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可以,外甥外表敦厚,一点也不像是杀人凶手.当警方询问他昨天的行踪时,他拿出了一达照片,说:案发当时,我正在其他市,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看照片,你看,这张还是我在海滨公园请一位小姐为我照的.照片上的人西装革履,脸上笑容灿烂,而背后的时钟也恰巧指向三点.探长看了看照片说:别说了,这就是你犯罪的最好证据.这张不在场证明的照片被探长推翻了,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了呢?
有谁知道答案,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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