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项目名称: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5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设备采购与安装;
2.采购内容:硬件,软件,信息安全设备。
3.工期要求:25日历天;
4.服务要求:本项目需免费技术培训,三年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终身维护;
5.资金情况:自筹资金;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4.信誉要求:(1)提供企业本项目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磋商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 2021 年12 月06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3.领取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第四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述的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装订成册。
六、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1.磋商项目名称: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5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设备采购与安装;
2.采购内容:硬件,软件,信息安全设备。
3.工期要求:25日历天;
4.服务要求:本项目需免费技术培训,三年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终身维护;
5.资金情况:自筹资金;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4.信誉要求:(1)提供企业本项目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磋商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 2021 年12 月06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3.领取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第四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述的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装订成册。
六、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