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华南师范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156FG4113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资格标,不设具体预算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
2、项目内容: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本项目共分22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包号物资分类拟选取供应商家数
包一大米1家
包二食用油1家
包三鲜肉1家
包四冻品1家
包五干货调配料1家
包六蔬菜1家
包七蛋品1家
包八湿粉条1家
包九豆制品1家
包十调理半成品1家
包十一包装定形食品1家
包十二冰鲜1家
包十三鲜鱼1家
包十四面制品1家
包十五水果1家
包十六三鸟1家
包十七海鲜1家
包十八菇类1家
包十九洗涤类1家
包二十杂货1家
包二十一五金材料1家
包二十二南海校区综合配送1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六、包十三、包十九、包二十、包二十一除外)。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招标网(www.ccgp.gov.cn)“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包八、包九、包十四、包十九投标人须有仓储库和加工工厂,提供自有加工工厂及仓储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包二投标人须有仓储库,提供自有仓储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须提供所投大豆油为非转基因的材料证明。
包三投标人鲜猪肉应自有分割场地,提供自有分割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包四、包十二投标人需有仓储冷库,提供自有仓储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包六、包十八投标人需自有种植基地证明,或种植基地的租赁协议,或与种植基地的供货协议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招标人:华南师范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156FG4113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资格标,不设具体预算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
2、项目内容:2022年度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本项目共分22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包号物资分类拟选取供应商家数
包一大米1家
包二食用油1家
包三鲜肉1家
包四冻品1家
包五干货调配料1家
包六蔬菜1家
包七蛋品1家
包八湿粉条1家
包九豆制品1家
包十调理半成品1家
包十一包装定形食品1家
包十二冰鲜1家
包十三鲜鱼1家
包十四面制品1家
包十五水果1家
包十六三鸟1家
包十七海鲜1家
包十八菇类1家
包十九洗涤类1家
包二十杂货1家
包二十一五金材料1家
包二十二南海校区综合配送1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六、包十三、包十九、包二十、包二十一除外)。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招标网(www.ccgp.gov.cn)“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包八、包九、包十四、包十九投标人须有仓储库和加工工厂,提供自有加工工厂及仓储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包二投标人须有仓储库,提供自有仓储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须提供所投大豆油为非转基因的材料证明。
包三投标人鲜猪肉应自有分割场地,提供自有分割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包四、包十二投标人需有仓储冷库,提供自有仓储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包六、包十八投标人需自有种植基地证明,或种植基地的租赁协议,或与种植基地的供货协议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