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买方以历史交易项下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往往不认可纠纷的认定理由。但如历史交易的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将有权向出口商主张反索赔,且反索赔金额依法可以与出口商在投保项下的债权相互抵销。此时,如买方可主张的反索赔金额不清晰,则出口商对买方最终可主张的应收账款同样也会存在纠纷。碰到这类问题,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北京的柳郑律师团队,都是国际贸易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他们在国际调查和国际贸易纠纷处理方面比较有经验,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律师团队了,据我所知,他们不但是国内的持证律师,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国际律师协会许可会员,我们是浙江的公司,老板之前找徐宝同处理过对外贸易纠纷的事情,70多万美金,20多天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