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说苗是杀手,突然有个想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苗由于当年没有及时出手,结果让RICK出手打死了自己的朋友,所以一起耿耿于怀(电影有个上坟的镜头很说明问题)。人在面对错误时大多数都会原谅自己或者是迁怒别人,苗会不会因此迁怒RICK并且耿耿于怀呢?
电影中有个情节的设计是不利于说明RICK是杀手的,就是G4及证人被杀手干掉。大家可以先去了解一下G4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以及他们存在的历史。我提这一点是希望大家要认识到一点---G4是非常专业的保护要人团队,相当有能力,也相当有经验。在这个吧内,我已经在很多回帖里提过我的疑问:杀手是怎么进入房间并且在4名G4都反应不及的情况下完成击杀?我实在不能想象极其专业的G4会放一个陌生人进入他们保护的重要证人所在房间,并且毫不设防。从电影设计的情节看,G4是被人进入房间后开枪杀死的,从他们基本没来得及反应看,说明肯定杀手不是硬闯入的。如果这一点成立,我们是不是可以假设(甚至可以认定)是熟人骗开了房门呢?而且这个熟人不可能是随随便便一个小角色,肯定要有相当的身份地位。电影里谁最符合条件?苗!他是高级警务人员,而且是案件的参预者,找个理由骗开房门不要太容易。而且他还有足够的能力完成电影设定的射杀,他和RICK是电影里 唯二有能力完成射杀的玩枪者。
至于说RICK为什么会在案发时住在同一酒店,我觉得这可能是预先安排后故意预设的栽赃的条件。虽然《枪王2》里有说过罪犯往往会有回到案发现场心理及行为特性,但请记住重点----“回到”,这种回到肯定都是事后的,而不是事发当时的。没有哪个杀手会蠢到故意给自己创造在场的证明。
警方的调查是有严重遗漏的,因为有能力做到还有一个人没有接受调查----苗。不能因为他是警方涉案人员且有其他可疑对象就被排除在外,这样做太缺乏专业能力及操守。当然,现实中的人情可能会让人有意无意的做出一些不合理合规的事,不奇怪。但这样的可能很容易被人利用,从而误导方向。至少电影中没有交待苗有接受过相关的调查,且有过硬的不在场证据。
至于杨在警局为什么会那么紧张,并且后来要给RICK钱,有一个可以接受的可能,杀人的枪是RICK改的;还有一个可能是故意为了加重警方对RICK的怀疑。电影里开场情节中说明了苗虽然枪法高超,但他的枪是同事帮忙改的,说明至少在改枪这一点上他是不如RICK。枪打得准不一定改枪也玩得溜, 而作为杀人的枪肯定不可能交给熟人改。很多电影里都有杀手接受雇主提供的不可追查的武器的情节,说明杀手不一定会自己准备武器。作为一个大公司的老板,而且还敢买凶杀人。在警局里只是和另一个嫌疑人坐在一起,旁边还坐着自己的律师,就紧张的乱说话,这种可能性有多高?至少我觉得太假。常规情况作为他的律师,就是明知道他是雇凶杀人,肯定也会提醒他不要乱说话的,不然只能说这个律师根本缺乏专业性。如果不是想证明律师有多不专业有多蠢,那只有一个可能,这是故意设计好用来转移视线栽赃陷害的。RICK拍手说的那些话还可以理解为他意识到杨有陷害他的可能,但在警局又不能多说什么,只能那样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
把所有的疑问串起来,一个完整的假设就成立了:苗为了当年没有干预同事被RICK杀掉而耿耿于怀。因为杨的案子,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设计陷害RICK。他于是联合杨一起做戏,把作案嫌疑引导到RICK身上。由杨设法让RICK改作案的枪,并且让RICK在案发当天住在同一酒店。这样即便RICK能猜到是杨雇杀,也不可能向警方举报(因为案发的枪是他改的)。而RICK由于当年的事,精神状态不稳定,而且外在条件(枪准,杀过人,精神不稳定)完全符合作案条件,很容易成为唯一被警方重视的嫌疑对象。如果没有任何预设,大多数人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怀疑一名高级警务人员,虽然这名高级警务人员其实也很符合作案条件。
作为一名熟悉业务的警察,设法引导一下同事的调查方向,而且还有很有价值的目标,做起来并不困难吧?这样既赚到了钱,又解除了当年的执念(算是为朋友报了仇),还除掉了一个竞争对手。当年的比赛其实苗是输了,因为没有同事的帮忙,他们根本用不着加赛已经分出胜负。
其实把RICK当成杀手,并且以此结案,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警方可以给社会一个交待,杨可以从指控中脱身,苗完成了复仇。唯一需要牺牲的不过是一个有点精神不稳定的平民而已,而这个平民还是一个曾经杀过人,并且拥有高超杀人技巧的人。这样的人对社会的潜在威胁有多大,可能是很多人的忧虑吧。因此这样的结果不是最完美吗?
把电影代入现实,以现实的眼光看电影,你会发现,真相有时候可能残酷到你不愿意面!
所以,我分析认为苗才是真正的杀手。至少比RICK的可能性要高得多。
苗由于当年没有及时出手,结果让RICK出手打死了自己的朋友,所以一起耿耿于怀(电影有个上坟的镜头很说明问题)。人在面对错误时大多数都会原谅自己或者是迁怒别人,苗会不会因此迁怒RICK并且耿耿于怀呢?
电影中有个情节的设计是不利于说明RICK是杀手的,就是G4及证人被杀手干掉。大家可以先去了解一下G4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以及他们存在的历史。我提这一点是希望大家要认识到一点---G4是非常专业的保护要人团队,相当有能力,也相当有经验。在这个吧内,我已经在很多回帖里提过我的疑问:杀手是怎么进入房间并且在4名G4都反应不及的情况下完成击杀?我实在不能想象极其专业的G4会放一个陌生人进入他们保护的重要证人所在房间,并且毫不设防。从电影设计的情节看,G4是被人进入房间后开枪杀死的,从他们基本没来得及反应看,说明肯定杀手不是硬闯入的。如果这一点成立,我们是不是可以假设(甚至可以认定)是熟人骗开了房门呢?而且这个熟人不可能是随随便便一个小角色,肯定要有相当的身份地位。电影里谁最符合条件?苗!他是高级警务人员,而且是案件的参预者,找个理由骗开房门不要太容易。而且他还有足够的能力完成电影设定的射杀,他和RICK是电影里 唯二有能力完成射杀的玩枪者。
至于说RICK为什么会在案发时住在同一酒店,我觉得这可能是预先安排后故意预设的栽赃的条件。虽然《枪王2》里有说过罪犯往往会有回到案发现场心理及行为特性,但请记住重点----“回到”,这种回到肯定都是事后的,而不是事发当时的。没有哪个杀手会蠢到故意给自己创造在场的证明。
警方的调查是有严重遗漏的,因为有能力做到还有一个人没有接受调查----苗。不能因为他是警方涉案人员且有其他可疑对象就被排除在外,这样做太缺乏专业能力及操守。当然,现实中的人情可能会让人有意无意的做出一些不合理合规的事,不奇怪。但这样的可能很容易被人利用,从而误导方向。至少电影中没有交待苗有接受过相关的调查,且有过硬的不在场证据。
至于杨在警局为什么会那么紧张,并且后来要给RICK钱,有一个可以接受的可能,杀人的枪是RICK改的;还有一个可能是故意为了加重警方对RICK的怀疑。电影里开场情节中说明了苗虽然枪法高超,但他的枪是同事帮忙改的,说明至少在改枪这一点上他是不如RICK。枪打得准不一定改枪也玩得溜, 而作为杀人的枪肯定不可能交给熟人改。很多电影里都有杀手接受雇主提供的不可追查的武器的情节,说明杀手不一定会自己准备武器。作为一个大公司的老板,而且还敢买凶杀人。在警局里只是和另一个嫌疑人坐在一起,旁边还坐着自己的律师,就紧张的乱说话,这种可能性有多高?至少我觉得太假。常规情况作为他的律师,就是明知道他是雇凶杀人,肯定也会提醒他不要乱说话的,不然只能说这个律师根本缺乏专业性。如果不是想证明律师有多不专业有多蠢,那只有一个可能,这是故意设计好用来转移视线栽赃陷害的。RICK拍手说的那些话还可以理解为他意识到杨有陷害他的可能,但在警局又不能多说什么,只能那样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
把所有的疑问串起来,一个完整的假设就成立了:苗为了当年没有干预同事被RICK杀掉而耿耿于怀。因为杨的案子,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设计陷害RICK。他于是联合杨一起做戏,把作案嫌疑引导到RICK身上。由杨设法让RICK改作案的枪,并且让RICK在案发当天住在同一酒店。这样即便RICK能猜到是杨雇杀,也不可能向警方举报(因为案发的枪是他改的)。而RICK由于当年的事,精神状态不稳定,而且外在条件(枪准,杀过人,精神不稳定)完全符合作案条件,很容易成为唯一被警方重视的嫌疑对象。如果没有任何预设,大多数人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怀疑一名高级警务人员,虽然这名高级警务人员其实也很符合作案条件。
作为一名熟悉业务的警察,设法引导一下同事的调查方向,而且还有很有价值的目标,做起来并不困难吧?这样既赚到了钱,又解除了当年的执念(算是为朋友报了仇),还除掉了一个竞争对手。当年的比赛其实苗是输了,因为没有同事的帮忙,他们根本用不着加赛已经分出胜负。
其实把RICK当成杀手,并且以此结案,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警方可以给社会一个交待,杨可以从指控中脱身,苗完成了复仇。唯一需要牺牲的不过是一个有点精神不稳定的平民而已,而这个平民还是一个曾经杀过人,并且拥有高超杀人技巧的人。这样的人对社会的潜在威胁有多大,可能是很多人的忧虑吧。因此这样的结果不是最完美吗?
把电影代入现实,以现实的眼光看电影,你会发现,真相有时候可能残酷到你不愿意面!
所以,我分析认为苗才是真正的杀手。至少比RICK的可能性要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