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作单位”、“学校”如何填写?
答:在系统中以上两者的填写方式相同。如填写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工作单位”可以通过输入拼音首字母或直接填写工作单位名称的方式检索,在查询到的下拉框中选择您的工作单位即可。当鼠标从工作单位项移开后,如果工作单位文本框显示黄色表示您输入的工作单位没有收录在网站工作单位字典中(若出现此种情况,请您仔细核对输入的工作单位是否有误,若确认无误,则需申请添加数据,请按系统提示登陆相关链接进行相应的操作。考生可待后台数据库添加成功后在菜单中选择。);显示红色表示您未输入工作单位;显示灰色表示您选择的工作单位存在系统中并可以使用。如下图:

9在填写“教育及培训”信息时,发现系统中未能找到对应的毕业院校,该如何操作?
答:在毕业学校下拉菜单中选择院校名称。如菜单中没有相应的院校名称,则需申请添加数据,请按系统提示登陆相关链接进行相应的操作,完成后联系考区,待后台数据库添加成功后在菜单中选择。
10在填报网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信息时,系统提供的毕业专业选项是“临床医学”(儿科医学、精神病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但是毕业专业是“临床医学”,该如何填写?
答:网上报名系统中毕业专业栏内显示的内容为广义上的“临床医学”,括号中的专业均属临床医学大类。
11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类别”时,怎样填写信息?
答:考生选择无学历时,无须填写毕业学校、毕业年月及学习形式。
12教育经历栏中及证书情况栏中的“验证标记”如何填写(如图)?
答:此处验证标记非考生填写项,待资格审核通过时,其验证标记自动填写为“已验证”

13“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月”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如何填写?
答:只有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并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填写“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月”(即《医师资格证书》中的发证年月格式如:2005-03)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即《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登记号码),其他考生不必填写。
14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吗?
答:不是,只有军队文职人员和现役军人才能申请参加军事医学考试,即军队及武警干部、军队及武警士兵,军队文职人员。地方考生和军队、武警现役机构聘用的地方人员不能参加军事医学考试。
15哪些考生可以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内容的考试?
答:报考临床执业医师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在考试报名第七步确认时,在表中选院前急救或儿科加试。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如通过加试获得医师资格,限定在加试的专业或岗位范围内执业,如需变更执业范围需重新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获取医师资格。
16户籍与工作单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应该在什么地区参加报名?
答: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请咨询报考考点。
17网报期间,发现自己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如何修改?
答:如需修改个人报名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再次登陆服务平台,进入“考试报名”栏目,在需要修改的报名下方点击“重新报考”,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完成后务必再重新报名,报名成功后需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