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管制、 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不同裁判内容和犯罪类型、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划分不同类别,实施分类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自到区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登记之日起至第 ( )个月月底,实行严管。从第( )个月开始,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管理类型。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实行(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行(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管理类型不变。社区矫正对象被给予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的,即时调整为( )。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措施不受其对应的( )限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作出调整。
2、 司法所应当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以及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者居住的村(社区)等地进行实地查访( )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核实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 态、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对于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实地 查访( )不少于一次。 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社区矫正对象受到惩处、家 庭重大变故,以及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司法所根据( )进行 实地查访、问询谈话,掌握有关情况。 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3、 司法所对普管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实时视频、 手机定位等方式开展信息化核查每周应不少于( ),对于实行 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开展信息化核查应不少于( )。区社 区矫正机构每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应不少于 1 次,并对司法所信息化核查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社区矫正机构 可以根据( )调整信息化核查的频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按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信息化核查 和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联络方式核查的要求,如实报告自己 的活动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拒不接受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核查, 不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如实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的,区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 )、警告或者提请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收监执行。
4、 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接触其犯罪案件中的( )、控告人、举报人,不得接触同案犯等有可能诱发 其再犯罪的人。社区矫正对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接触禁止接 触的人员的,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由司法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区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5、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市。
6、 实行普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报告或者视频 报告每周应不少于( )次,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应不少于( )次。实行普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当面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每月应不少于( )次,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两周应不少于( )次。
7、社区矫正对象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 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等情况 时,应当及时向( )报告。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可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场所( )。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报告( )。
8、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所变化等原因需要 变更执行地的,一般应当提前(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司法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执行地的区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9、 社区矫正对象一般应当在社区矫正期满前( )日,作出个人总结。区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司法所对社区矫 正对象矫正期间表现作出的说明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书面鉴定。
简答题:(每条5分,共25分)
1、社区矫正对象具有那些情形,经查找下落不明或虽能找到其下落但拒不服从监督管理的,应当认定为脱离监管:
答:
(一)、
(二)、
(三)、
(四)、
(五)、
2、 司法所应当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以及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者居住的村(社区)等地进行实地查访( )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核实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 态、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对于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实地 查访( )不少于一次。 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社区矫正对象受到惩处、家 庭重大变故,以及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司法所根据( )进行 实地查访、问询谈话,掌握有关情况。 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3、 司法所对普管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实时视频、 手机定位等方式开展信息化核查每周应不少于( ),对于实行 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开展信息化核查应不少于( )。区社 区矫正机构每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应不少于 1 次,并对司法所信息化核查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社区矫正机构 可以根据( )调整信息化核查的频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按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信息化核查 和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联络方式核查的要求,如实报告自己 的活动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拒不接受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核查, 不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如实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的,区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 )、警告或者提请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收监执行。
4、 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接触其犯罪案件中的( )、控告人、举报人,不得接触同案犯等有可能诱发 其再犯罪的人。社区矫正对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接触禁止接 触的人员的,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由司法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区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5、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市。
6、 实行普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报告或者视频 报告每周应不少于( )次,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应不少于( )次。实行普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当面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每月应不少于( )次,实行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两周应不少于( )次。
7、社区矫正对象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 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等情况 时,应当及时向( )报告。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可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场所( )。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报告( )。
8、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所变化等原因需要 变更执行地的,一般应当提前(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司法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执行地的区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9、 社区矫正对象一般应当在社区矫正期满前( )日,作出个人总结。区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司法所对社区矫 正对象矫正期间表现作出的说明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书面鉴定。
简答题:(每条5分,共25分)
1、社区矫正对象具有那些情形,经查找下落不明或虽能找到其下落但拒不服从监督管理的,应当认定为脱离监管:
答:
(一)、
(二)、
(三)、
(四)、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