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虚拟人引发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讨论的就是虚拟人的法律地位,这是讨论所有相关法律问题的起点与核心。尽管沙特阿拉伯曾赋予机器人“索菲娅”以公民身份,万科集团也授予“崔筱盼”以优秀新人奖,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并不具有法律意义,更多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虚拟人并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因此,其自然不享有法律赋予自然人的相关权利。例如虚拟人也会有某种外在的形象,但其并不享有肖像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自然人才享有肖像权。当然,我们说虚拟人不享有相关权利,指的是其不能作为主体享有权利,并不意味着其不能作为权利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