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是:欲诚其意,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明明是致知在格物,已无先后,但太多的人读这段文字,自己不从自己身上体悟,都习惯性思维,以为格物和致知还要去分个先后,就是知行不合一了。
致知格物,本来就是一事,只是以身为界,内外分论。人见一个杯子,无论是眼见,手摸,知一杯存,非是思虑所得,乃人本独具,故而阳明早期教学曾言“知行合一”。知了便是已然有行,行了必然人已有其知。故而知乃无善无恶,因无善无恶,故阳明不得已用一“良”字以释至善。
阳明所论,均乃一生生死践行之明悟彻言,又不失前贤传统经载,可谓撤明上下,无一处错论。只是后人学习,玩弄辞章,不能以自体为见,依赖现代文字习惯,不理解处便是别人言语有问题,四句教只是引人自向之方便,若论对错,不解时,句句为错,若能自识其知,又哪里有什么错?只是人我相对,自是为高,前贤哪怕至道之言,于不明者,自然句句是错,反而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