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生产经营管理计划
一、主要预期目标
实现粮食总产35万吨,产业增加值6.1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万元。计划总播种面积71万亩,其中:水田53万亩,旱田18万亩。
二、土地承包租赁方案
根据北大荒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农垦土地承包租赁经营实行“两田制”,基本田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及经营田市场化竞包办法。
(一)基本田货币化补贴
1、享受基本田政策的条件。具有本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指男在18-60周岁,女在18-50周岁)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包括上划企业和驻场单位)。
虽然符合以上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基本田政策:
(1)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含公司在职干部、管理人员、工薪岗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内退、病退、工伤、低保人员、已纳入社会保险享受养老待遇的集体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
(2)虽然户籍、劳动关系在农场(公司),但不在农场居住(一年以上)或者长期不归人员。
(3)承包五荒耕地(含长期固定地)、林地、草原、水面等资源,已经占有使用了农地资源的。
(4)已经在农村分配有责任田或生活田的落户农民。
(5)农场(公司)职工、居民的在校就读子女。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人员)。
(7)从事工商运建服等其它非农产业人员。
(8)2014年12月31日以后落户的人员。
(9)公司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应享受基本田的人员。
一、主要预期目标
实现粮食总产35万吨,产业增加值6.1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万元。计划总播种面积71万亩,其中:水田53万亩,旱田18万亩。
二、土地承包租赁方案
根据北大荒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农垦土地承包租赁经营实行“两田制”,基本田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及经营田市场化竞包办法。
(一)基本田货币化补贴
1、享受基本田政策的条件。具有本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指男在18-60周岁,女在18-50周岁)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包括上划企业和驻场单位)。
虽然符合以上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基本田政策:
(1)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含公司在职干部、管理人员、工薪岗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内退、病退、工伤、低保人员、已纳入社会保险享受养老待遇的集体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
(2)虽然户籍、劳动关系在农场(公司),但不在农场居住(一年以上)或者长期不归人员。
(3)承包五荒耕地(含长期固定地)、林地、草原、水面等资源,已经占有使用了农地资源的。
(4)已经在农村分配有责任田或生活田的落户农民。
(5)农场(公司)职工、居民的在校就读子女。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人员)。
(7)从事工商运建服等其它非农产业人员。
(8)2014年12月31日以后落户的人员。
(9)公司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应享受基本田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