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全款购买房屋,售房部代收税款8746元,21年4月璧山税务局短信通知我:您房屋已于2021年04月06日由璧山半山半圆重庆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申报缴纳契税4372.79元,印花税0元。当年重庆市政府部门又发文规定开发商不得代收税费,由购房者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税。之后我多次要求售房部退多收的4000余元钱,近一年了遭拒未果。今年2月26日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后,3月10日开发商财务部电话通知去退款。11日上午驱车80余公里到售房部,财务从我处收回代收税费收据,以为马上退款,但并不返还我的钱,给我一张打印的90日返回多收税款白条,政府督查都投诉无效。老百姓这点小钱开发商都贪心霸占,蒙蔽其眼睛致其短视,这是什么素质和信誉的商贩?3月12日再次投诉到政府部门,也问政府部门:既然法规要求不得代收税费,以前多收的理应退还,拒不退还就是违规违法,就应该处罚。 现实情况是开发商趾高气扬耍赖拒不退还,政府部门又软弱无力不作为,老百姓真是鱼肉任人宰割吗?还好,这个开发商已经被纳入老赖不诚信名单,公布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