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朝的选秀制度主要参看的是:http://tieba.baidu.com/f?kz=776741962
简单归纳一下就是:
1、14-17岁在旗女子要参加(也有说14-16,13-17,13-16的,但因为现代人一般说实足年龄,古代人都喜欢说虚岁,我估计这1岁的差别就是因此而来的。那么我就认为是虚岁14-17,实足13-16的要参加吧。)
2、每三年选一次
3、是从顺治开始建立比较完善的选秀制度的,顺治十年十月第一次开始选,到十一年五月选定。
4、先由太监初选2轮,选上的,就算被记名了。记名期一般为5年,5年内不能私相聘嫁,要么被选为皇帝的嫔妃,要么指婚给宗室。如果记名期内没有给你指婚,那只能终身不嫁。
赫舍里比岳乐小21岁(忘了哪里看来的了),那么就是顺治三年(1646)出生的。根据归纳的第1条,赫舍里可以参加选秀的时间是顺治十六年(1659年,实足13岁)。
又因为赫舍里康熙元年(1662年)九月就给岳乐生了孩子,所以最晚是在顺治十八年(1661)前就参加选秀了。
再根据归纳的第2、第3条,顺治年间的选秀女时间应该是顺治十年、十三年、十六年(或者十一、十四、十七)。
综上,赫舍里参加选秀的年份应该是顺治十六年或十七年。
根据康熙所说,赫舍里是“世祖皇帝时记名之女子”。那么结合归纳的第4条,赫舍里在顺治十六或十七年(1659或1660)被记名,那么5年内(一直到1664或1665年)要由皇帝来决定她的归宿。
看康熙的语气,可能是赫舍里被记名之后,尚未被决定到底嫁给谁,顺治便驾崩了。在还没有“官方”说法的时候,岳乐就娶了尚在记名期内的赫舍里为妻,而这本来是不允许的。于是所以康熙在批判岳乐一家人时,又顺道把这件事拿出来说了一番。
简单归纳一下就是:
1、14-17岁在旗女子要参加(也有说14-16,13-17,13-16的,但因为现代人一般说实足年龄,古代人都喜欢说虚岁,我估计这1岁的差别就是因此而来的。那么我就认为是虚岁14-17,实足13-16的要参加吧。)
2、每三年选一次
3、是从顺治开始建立比较完善的选秀制度的,顺治十年十月第一次开始选,到十一年五月选定。
4、先由太监初选2轮,选上的,就算被记名了。记名期一般为5年,5年内不能私相聘嫁,要么被选为皇帝的嫔妃,要么指婚给宗室。如果记名期内没有给你指婚,那只能终身不嫁。
赫舍里比岳乐小21岁(忘了哪里看来的了),那么就是顺治三年(1646)出生的。根据归纳的第1条,赫舍里可以参加选秀的时间是顺治十六年(1659年,实足13岁)。
又因为赫舍里康熙元年(1662年)九月就给岳乐生了孩子,所以最晚是在顺治十八年(1661)前就参加选秀了。
再根据归纳的第2、第3条,顺治年间的选秀女时间应该是顺治十年、十三年、十六年(或者十一、十四、十七)。
综上,赫舍里参加选秀的年份应该是顺治十六年或十七年。
根据康熙所说,赫舍里是“世祖皇帝时记名之女子”。那么结合归纳的第4条,赫舍里在顺治十六或十七年(1659或1660)被记名,那么5年内(一直到1664或1665年)要由皇帝来决定她的归宿。
看康熙的语气,可能是赫舍里被记名之后,尚未被决定到底嫁给谁,顺治便驾崩了。在还没有“官方”说法的时候,岳乐就娶了尚在记名期内的赫舍里为妻,而这本来是不允许的。于是所以康熙在批判岳乐一家人时,又顺道把这件事拿出来说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