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不怎么懂法,但是按照刑法的条纹。致人死亡的是终身吊销驾照的,不过我还是挺佩服你们的责任心,没有想办法逃避。不过跟我比起来,我就特别惨了,我十五六岁的时候,被欧曼工程车撞了,致我二级三级残疾。浪费了我十年的光阴,包括我二十五六岁以后的时间。最可气的是该司机肇事逃逸了,没有获得任何赔偿,想开一点吧。没有让你付出更惨重的代价,就已经是万幸了,记住一句话: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你想的是保住A级驾照,就好比是让死人复活。这个是不可能的,有些事不是你我能改变的,我们能选择的只不过是接受,接受在接受!哎,这个糟糕透顶的人间,真的想了解我这悲惨的一生。毫无意义,真是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