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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之一——大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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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之一——大怪鸟  
  大怪鸟当然不是一种大如鹰的鸟,而是高中时坐在我后面的一个男生。    此位男生头大手大眼睛大饭量大,爱睡觉爱踢球爱下棋爱吹牛。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别人给他戴高帽子,你如对他说:“你的记忆力真是惊人。”或曰:“你好聪明哟!”他便得意起来,飘飘欲仙,摇头摆尾的唱:“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飞飞不高……”那五音不全的嗓音真是太有特色了,宛如一只哇哇大叫的唐老鸭。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便捂着耳朵对他嚷:“你还是小小鸟呢,别伤害人家小鸟楚楚可怜的美好形象了。你要是鸟,一定是一只又大又怪的大怪鸟,大怪鸟!”那位尊为怪鸟的兄弟竟也不气,咧嘴一笑,满嘴白牙,满脸横肉,头一甩自诩潇洒。
   大怪鸟的成绩还不错,却总是忽上忽下没个定数。上次期末不小心考了个37名,这次便不小心跑到第4去了。有一次他跟我打赌,他语文要超过我。我当时不以为然,谁不知道三班的桔红从来稳坐年级语文第一的宝座,挑战者不知凡几,可曾有过成功先例?谁知到了期末考,才发现跌破眼睛:他居然真的追上我,与我并列语文年级第一!此人有非常奇怪的理解力,长把很深奥的题换个思路,一下子就做出来了。做出来便去踢足球,做不出来也去踢足球。他在球场上骁勇非常,被三五个对手拦截亦能把足球传出去。连本班的体育委员——国家足球二级运动员也认为他很牛:“怪鸟是一匹黑马,锐不可当,前途无量。”当然他也一样有被踢趴在地上不肯起来的时候,他却理直气壮的辩解:“那时潇洒的往地上一坐!”
   除了踢球,怪鸟的最爱便是下棋。可叹的是他所钟爱之棋并非什么阳春白雪,乃是常人羞于启齿的用于儿童启蒙教育的五子棋。每每下课便拿方格本拉我开战。最可贵的是怪鸟身上的中国男足精神:屡败屡战,令人折服。输了他也不怨天尤人,捧着败绩仔细研究,然后再下。到了文理分科,我离开三班的时候,他的棋艺已能与我不相伯仲了。
   大怪鸟有时傲慢得像头野狼,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们,宣称他要成为一代伟人,甚至要成为全宇宙的主宰。对他的空想主义虽总是扁扁嘴,不以为然,心里却或多或少有些紧张:这该死的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别成了中国的希特勒!
  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大怪鸟其实很善良。他曾偷偷摸摸的长期给希望工程捐款,后被发现,上了红榜。问他,他一贯的厚脸皮居然也会变薄,害羞起来,只挠了挠他那乱七八糟的刺猬似的头发,烦躁的说:“没什么,别问了,都别问了!”
   离开三班之后,还是常在校园里见到大怪鸟,有时调侃一句:“怪鸟师弟,别来无恙?”大多数时候还是点头微笑,擦肩而过。有一次三班有女孩说笑中跟我谈起,说大怪他们那帮男生很关心我在文科班的情况,怕我遭排挤,受欺负,还说让我有事找他们,打架也是一句话……我记得当时我心里很好受也很难受,差点就哭了。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高考前,我把这句话送给了大怪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记得有人说过,坦诚而透彻的生命永远漂亮,我信这句话。


IP属地:江苏1楼2006-01-14 10:52回复
      在我手持通知书跨入T大大门之后的第七个月,大哥却要离开T大。富有戏剧色彩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是很可爱了,没有人知道我藏在神采飞扬舍我其谁表象下的脆弱与惶恐,其实我最怕失去。
      本来在T大,虽不常相见,但心中知道大哥在,心里便有一份沉静与依赖,可以挺身去迎接风风雨雨无常变幻。在不知不觉中,大哥已然成了我的底线,比亲人更能理解我,比朋友更能帮助我。然而只是刹那,他竟然飘然远去,留下我孤伶伶的一个,好生惶恐。
      在大哥赴交大读博的前一天晚上,我一直跟大哥在一起。一起去吃肯德基,一起去看电影。他很照顾我,自然且毫不做作。太令我感动,也愈加令我不舍。我说:“今后,便是天各一方,永难相见。”他却笑了:“别那么悲观,都在中国,我会来看你。”
       我点头微笑,我信任他,一直都信,从高一参加暑假补习班开始。
       那一年暑假,我期末考得很不好,特别是英语。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失去了笑容。于是父亲就决定让我参加T大的暑假补习班。
       那一天,我记得是7月20日,我第一次踏进T大,第一次看到了吴sir――也就是我后来的大哥。当时的心情不是很不好么,但是看到他的第一眼也忍不住笑了――那么热的天,他穿这长牛仔裤不说,还穿着一双又笨又重的耐克鞋!
      其实大哥长得还是蛮帅的。高个子,卷头发,薄嘴唇。精华部分是他的眼睛,很亮也很深。他身上有一种浓浓的书卷气,使他的一举一动都变得很有味道。
       他的英语口语讲得极流利随便,仿佛是他的家乡话。在他的“practice make perfect”思想的指导下,我的英语眼见着很有起色,一个问题下来,总是我的答案对。他于是点头,我于是微笑。班上有个女孩,也许是很不服气我与大哥的默契,竟拿了一篇师生恋的悲剧给我看,我明白她所指,坦然一笑说:“你弄错了。”她真的误会了。
       我与大哥一直都没有发生什么,只不过是上课,闲谈和笑。一次班上搞活动,便一起去打篮球。他竟然赤脚上阵,现在想起来,莞尔一笑。
       补习班结束之后,我与他仍保持联系。因为他比我大了六岁,我便委委屈屈人了他做大哥。在阴云漫天,阴雨连绵的日子,便会有大哥的信姗姗而来。他的信总是溢满了智慧、关怀与乐观,对于外强中干、特情绪化得我,这真是一种太珍贵的礼物。有一次,回信迟了,大哥便说:“久候了,你的问候!”看了,眼里、心里都是湿湿的,“动人心者,莫先乎情”,在这个人情已渐被忘却的世界,我有大哥如此,是何等幸运!
       大哥到了上海之后一直有信来,偶尔也会打个电话问我快不快乐。他的气质影响了我,我渐渐学会跳出自我,淡然处世。他有一种令人平静的力量,仿佛微笑。最可贵的是,它的正直善良,坦率无伪。不是为了任何目的而对一个女孩,一个本与他无任何关系的女孩,如此照顾,在我二十一年的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我的心目中,永远会有他的一席之地在。
       好久未收到他的信了,大哥,别来无恙?


    IP属地:江苏3楼2006-01-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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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上帝觉得这个世界不够有趣,所以派来了小弟。
        开始对小弟有印象并非因为他是我大学同学,(说实话,直到大一下学期我还常将一些男生的姓名张冠李戴,并极不负责任的将原因归于他们太没有个性),而是为了一件小事。某一天晚自习,我不小心伏在桌上睡着了,他走过来,拍醒我,并塞给我一大把广澳梅。话梅酸极了,毫无防备的我一下脸皱成了大核桃。待我睡意全消之后,想拎他来海扁一顿时,他早溜得不见了踪影。哭笑不得的我突发奇想:“这等捣蛋小鬼,调皮又善良,拿来做小弟不错。”于是,从此之后,无论他如何心不甘情不愿痛心疾首怒发冲冠,我见着他就很义气的拍着他的肩膀唤小弟。可怜他只好躲到角落里无语问苍天去了。
        小弟不愧为小弟,当真不同凡响。先观其尊容,除了剑眉凤眼很有古关云长之气概外,更令人义愤填膺得是他居然还有一个酒窝。小弟从来只穿黑色,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我一直讨厌穿黑衣服扮酷的男生,他们总是冷冰冰的像来自北方的狼,小弟偏不一样,酷酷的黑衣跟他带酒窝的灿烂如阳光的笑容很是绝配,加上他那张又油又甜的嘴,足以杀伤任何的雌性动物。当然我也知道他穿黑衣只不过因为懒,黑衣耐脏嘛!
        小弟人缘一直不错,尤其在异性中吃得很开。有一次,我开玩笑说,T大有女生不认识小弟的,真该检讨自己的江湖地位。很奇怪小弟居然能如《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阿泰一样“人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或许他已得了韦小宝之口才真传,或许他从张三丰那学会了“乾坤大挪移”。
        大一的小弟很孩子气很纯洁,纯得像瓶蒸馏水,乐观开朗,正直坦率,我劝他什么话他都能听进去,于是我感到有个弟弟很值得得意;大二的小弟就很有些bird了,分明骗吃骗喝居然混到了学生会主席的位置;分明只会捣鼓一下电脑居然堂而皇之的别上了手机做起了电脑生意。我不能理解的是他居然学会了抽烟,我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敲着他的脑瓜教育,企图让他悬崖勒马,却总是被其视为在离间他与他的老婆(香烟),不是阳奉阴违就是很不耐烦的左顾言他。
        渐渐的我跟小弟话越来越少了,虽然他帮我很多忙。隐隐约约有很多人说小弟变坏了,见风使舵,唯利是图。我因为有好多公事私事要找他帮忙,竟也不敢轻易开罪他。这种情况让我很难过,表现出来,便是一天一天的与他疏离。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咳得厉害,终于忍不住瞪了他一眼,说:“又是抽烟多了吧?”他笑着说:“昨天熬夜作展板,通宵未睡,吸烟提神。”我很奇怪:“为何不让大一的做呢?”他说:“大一的熄灯早,十点半我就让大一的回去了,我一个人熬的夜。”我如释重负的笑了,这样善良的小孩你怎能说他变坏了呢?一直困惑我的问题终于冰释了,我仿佛找回了一本失踪已久的书。   故事的最后是小弟弃学从商,尽管他成绩一直很好。我很悲伤,不懂为何至亲至近的人总是一再的一再的离我而去。那天早晨我没能起来送小弟,因为我坐在宿舍楼顶数了一夜的星星。
         忘了说的是,原来星星的数目跟我的眼泪一样多。


      IP属地:江苏5楼2006-01-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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