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代《营造法式》规定的建筑用材有几等:材分八等。
2. “材”与“分”的转换关系是:每一等材都有着相应的分,且都是材宽划为10分,材高划为15分。也就是说,分:材高的1/15,材宽的1/10。
3. 两朵(攒)斗拱之间的部分,宋代称“拱眼壁”,清代称( 攒当 ),大式建筑的面阔与进深,以( 攒当 )为单位计算。
2. “材”与“分”的转换关系是:每一等材都有着相应的分,且都是材宽划为10分,材高划为15分。也就是说,分:材高的1/15,材宽的1/10。
3. 两朵(攒)斗拱之间的部分,宋代称“拱眼壁”,清代称( 攒当 ),大式建筑的面阔与进深,以( 攒当 )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