珏烨莺澜吧 关注:5贴子:1,135
  • 9回复贴,共1
好冷,这是什么地方?是谁?是谁在我耳边呼唤?用那悲凉的声音……
“小舞,睁开眼睛,看,月亮好美呢,还记得你在月下为我跳的那只舞吗?那时的你,清冷,孤寂,让我好心痛。现在呢?在你的梦中,可有我的陪伴?”

记得了,记得了。
我在海中漂荡,记起了那突然发生的意外——我在这东海之滨嬉戏游玩,不慎跌入海中,就这样死去了。我并没有化作精卫那般执着又小气的精怪,而是以游魂的身份流连于这美丽的海底。没有引路使者,我无处可去,想来,这葬身之地反成了我唯一的容身之所。
已经三天了,我在海底与鱼虾为伴,看着它们吞噬掉我的肉体,这是种很奇怪的体验,因为,听说勾魂的牛头马面最近并没接到新的任务,我这个新鬼还是有可能重返阳间的,现在失了肉身,怕是大罗神仙都没有办法了。我却毫不在意,因为我对阳间已无半点留恋,不能还阳又如何?
我随水漂流,来到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前。啊,这莫非就是东海龙宫?我虽已不是人,但还保留着属于人的好奇心。而好奇的后果就是被带进大殿,被一大票人品头论足。
大殿上,端坐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贵妇,只见她微笑着问道:“你是何人?因何来到这海底龙宫?又为何在门前鬼鬼祟祟?”
我微微道了个万福,不卑不亢地答道:“小女子乃中原人氏,三日前在海边嬉戏不慎落入水中,由于引路使者迟迟未曾现身,便成了一缕游魂,游荡于东海之中。今日来到龙宫门前,不知有贵客驾到,扰了贵客雅兴,实属不该。”
那妇人听后似是满意我的回答,便赐我平身,想了会儿说:“可会歌舞?”我点了点头,鼓瑟声动,我便应律舞将起来。
歌舞难不倒我。记得十三岁那年,为了给祖父祝寿,家中请了一个有名的舞娘前来表演,我便偷偷跟那舞娘学了些歌舞曲段。时而轻柔如微风拂面,时而急掣如巨浪滔天,我将三天来在海中的所见所感皆付予舞中。一曲终了,殿内久久无声,待到他们回神过来,已经过了半柱香的时间了。
妇人转头对站在她身边的龙王说:“这姑娘知书达理,聪慧可人,既然是已化作游魂,又是出现在你的地方,你便收下她,就不要送到阎王那边去了,相逢既是有缘,你要好好栽培。”
“老臣定不负王母所托。”
故事,由此开始。



1楼2006-01-14 12:39回复
    自那天之后,我便被编入了龙宫的舞队,为了成为出色的舞者而忙碌。日子过得虽单调,但也还算清闲,毕竟,在这里不像在人间,要为吃穿发愁。我还拥有了一个新名字——小舞。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直到遇到了那个人,一切都改变了。
    那一日,珊瑚树下,碧游宫前,翩翩公子的身影,便入了心,再也挥之不去。
    听说,他是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
    听说,他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听说,这次他随父亲到东海,是来为伯父祝寿。
    所有的侍女都在谈论他,连舞队里最傲气的彩蝶都偷偷在纸上写着他的名字。
    而我,则夜夜难以成眠。
    终于,抛下少女矜持,在月色的遮掩下,来到他的宫外,只为与他说上一句话。永远都忘不了,他眼中的惊艳,于是,冷冷的月光下,海誓山盟,至死不渝。

    明知道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我为何还要强求呢?这种偷来的幸福,到底能持续多久?我始终没有把握。
    果然,不久就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这一切。

    “得闻西海龙王之子才貌非凡,文武兼备,人品极佳,特赐婚予万圣公主,钦此。”听到天将宣读圣旨后,龙宫内一片贺喜之声,尤其是在看到玉帝赐给的那颗美丽的夜明珠之后,更是赞叹声不绝。
    我的头变得昏沉沉的,感觉就要炸开了。难道我们真的就这样结束了,没有未来?我不愿要这样的结局!可是,不愿又能怎样?我不过是一个游魂,一个舞娘而已;他却是高高在上的太子,这中间的鸿沟,又岂是一步两步的距离?就像扑火的飞蛾,明知道不可能与火结合,却偏要去闯,结果,怕是要遍体鳞伤了。
    忽然,我惊觉有人挡住了我的路,抬头,霎时,眼光又暗了下来——不是他。
    与我同为舞者的九头虫愤愤不平地说:“放弃他吧,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他现在要和渤海王的公主成亲了,难道,你还要看着他们成亲,然后心碎吗?难道,你就看不到我的真心吗?”
    我没有做声。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九头虫对我的好,但我的心已经给了月——这是我对爱人的专属称呼。
    “我明白了……也许,我可以帮你……”他喃喃低语,随后便转身走掉了。
    我始终没有说话,直到回到房间,被子蒙头,大哭一场。


    2楼2006-01-14 12:44
    回复
      自那天起,直到大婚,我始终没有见到月,难道,他连解释都没有吗?哪怕是谎言,我也……

      良辰吉日,西海龙太子大婚,宫殿外,满是看热闹的虾兵蟹将,我随东海龙王前来贺喜,在婚宴上表演歌舞助兴。
      真是讽刺,在爱人的婚礼上跳舞,那种心情,何止是针刺火烧,简直就是凌迟啊!
      混在人群中,我偷看着,年轻而英姿飒爽的新郎,手中牵着一根红色缎带,缎带那头,系着他这一世的新娘。我让自己看着,痛着,那么,经过这最痛的时刻,以后,我的感觉就可以麻木了吧?
      新人入了洞房,一会儿,新郎又出来敬酒,婚宴也正式开始了。
      我在后台细心装扮,想将最美丽的姿态留在他的心中。只是,我不知道,那里是否还有我的位置。
      钟鼓齐鸣,我蒙面上场。乐曲激昂,有企盼吉祥之意。布置成大红色的大殿内,我独自感受着那透骨的寒意,寒了的,是心。
      一曲终了,我在最后的旋身中揭下面纱,只听得众人的一声声惊叹,惊叹于我的美貌。而我,只在乎他的表情,是否一如那夜的惊艳。
      只见殿上的新郎满脸诧异,古怪异常。突然,他发疯似地向喜房奔去,片刻后,从那个方向传来了一声痛彻心肺的龙吟声,其间夹杂着一连串东西碎裂的声音。接着,火从龙宫的深处燃烧起来……
      那时,我才明白,我们都被骗了,我们之间从没有过背叛,一直都没有。他,一直在等待婚礼,很高兴地,期盼着。然而,最后,娶到的新娘却不是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因烧毁了玉帝的贺礼——夜明珠,犯下天条,被囚于鹰愁涧。同时,东海龙王将我关了起来,囚禁在海底最黑暗的地方,那里没有生命,没有月光,是被遗忘的角落。而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五百年。
      被捆绑在一块岩石上的我,不能跳舞,便用歌声来排遣寂寞。黑暗的海底,不见光亮,我甚至分不清黑夜白天。
      好漫长啊,好寂寞啊……
      我的思维,似乎已经变得和这海水一般静止了。
      直到有一天,一条相貌丑陋但心地善良的鮟鱇无意间经过这里。
      我的时钟又开始转动了。每天,鮟鱇都会为我带回外面的消息,而我每次都会像小孩子般开心。
      “他随唐三藏去西天求取真经了。”
      “他为救唐三藏而去刺杀黄袍怪受了重伤。”
      “他们应该已经到达天竺境内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鮟鱇带回的消息中,总能听到月的名字。不知是它有意打听的,还是无意中听来的,我都十分感激。因为,我终于知道月的近况了。
      眼看着他就要取经归来,我的心中也开始觉得有了希望,他会来救我的,一定会的。

      又过了不知多少年,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鮟鱇以外的生物—— 一条白龙,它围着我,转着圈,发出一声声悲鸣。我没有惊慌,只是安静的看着它:“你终于来了……”
      白龙化为人形,赫然是我五百年前的恋人。
      他挥剑砍断铁链,将我救下。本以为可以走过去与他相拥,怎奈五百多年间,我的双腿已变得如岩石一般僵硬了。
      跌入他的怀中,那令人眷恋的温暖啊……虽然不想放开,但,还是逃不过……
      我的魂魄将散了。
      我本是游魂,属性为阴,龙王明知此事,还将我放入至阴至寒的东海海底,其意自明 ——他要我神魂具散,永世不得超生。其实,早在五百年前,我就该魂飞魄散了,只是那时我放心不下月,现在,知他一切安好,我也可以安心地走了。
      “月,别让我消失在黑暗的海底,我想化成天上的星星,只要能看着你就好了……”眼皮好重啊,我觉得身体变得好轻,快飘起来了。
      “小舞,睁开眼睛,看,月亮好美呢,还记得你在月下为我跳的那只舞吗?那时的你,清冷,孤寂,让我好心痛。现在呢?在你的梦中,可有我的陪伴?”
      那悲哀的声音,是你发出的吗?那么,请原谅我,月,原谅我的违约,原谅我的任性,原谅我……

      神散,魂灭。


      3楼2006-01-14 12:46
      回复
        下面的是番外


        4楼2006-01-14 12:49
        回复
          沙发


          6楼2006-01-14 12:51
          回复
            去,沙发给我,你做板凳


            7楼2006-01-14 13:16
            回复
              沙发是偶的,给你们俩长凳


              8楼2006-01-14 13:22
              回复
                我都坐上了,你们休想把我挤下去!


                9楼2006-01-14 13:25
                回复
                  有些人就是无聊...


                  10楼2006-11-10 21:10
                  回复
                    楼上是谁?既然无聊来这里做什么....


                    11楼2006-11-11 18: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