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隐的一个假定是,绝大多数人都有能力工作,通过工作可以获取相应回报,用以维持生活。缺失了这个假定,以上的戒律和前提看起来就像是空中楼阁。人们所获得的是对他们过去的工作以及他们继续工作的意愿的回报。工作是人类的一种正常状态,不工作是不正常的。大多数人都在努力履行着自己的责任,让他们把收益和福利分给那些有能力却因种种原因不工作的人并不公平。另一个内隐的假定是:只有公认的有价值的工作——那些可以要求薪水回报的,可以用于交易的——才会被工作伦理认同。虽然简单,这却是工作伦理在我们这个“现代性”(modernity)社会中历史性呈现形式的总结。每当有人谈论伦理,你都应当意识到一定有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行为方式不满,并希望他们有所改进。谈论工作伦理时更是如此。在工业化的早期,工作伦理就进入了欧洲人的视野,之后则以多种形式贯穿于整个现代化的曲折进程中,成为政治家、哲学家和传教士们嘹亮的号角(或借口),帮助他们不择手段地拔除其时的普遍性恶习:大多数人都不愿被工厂雇佣,也拒绝服从由工头、时钟和机器设定的生活节奏。这种恶习被视为建立一个美丽新世界的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