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复制粘贴法律条例 结果一知半解 无法反驳就说别人偷换概念 真的逗 自以为文化素质很高是吧?像你们这种人 我也就有空闲的可以花点时间讲道理 如果实在是不想讲道理 拉黑也是我拥有的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拉黑别人的账号 但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随意公开造谣辱骂羞辱他人 这属于每个人的名誉权 别人不找你 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同样 本条例和你复制的那一条有点类似 但也不完全相同 不找你 即使你已经算是违法了 但不会主动去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 但不代表别人没有这个权利 适用范围也更广 不与你们发表相同言论 只是不想和你们一样 毕竟我活在现实 你们活在网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