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被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建立了劳动关系,本人有留存公司打卡记录并提供了事实工作。
在工作期间,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服从公司的长期安排,然而,2022年2月申请人经过合法流程提出离职,并且向当时主管负责人魏经理提供了离职报告,公司方面承诺下个月发薪日15日支付剩下的二月份11天的工资,然后该公司法人老板于2022年3月17日通知对本人开始扣发培训期工资,共计665元,因面试时公司方承诺在职满一个月培训期七天工资会发放,但是被公司方面变卦并找各种理由克扣,导致本人应得的收入得到损失,并给申请人因政府居家隔离期间的生活和精神造成了损失。
后同事要求工资到账交还手机该负责人恐吓威胁,逃避自己的违法问题。
以下为本人保存的聊天记录 和工作证明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预计4.29申请劳动仲裁 给各位兄弟姐妹避雷!
在工作期间,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服从公司的长期安排,然而,2022年2月申请人经过合法流程提出离职,并且向当时主管负责人魏经理提供了离职报告,公司方面承诺下个月发薪日15日支付剩下的二月份11天的工资,然后该公司法人老板于2022年3月17日通知对本人开始扣发培训期工资,共计665元,因面试时公司方承诺在职满一个月培训期七天工资会发放,但是被公司方面变卦并找各种理由克扣,导致本人应得的收入得到损失,并给申请人因政府居家隔离期间的生活和精神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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