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1、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60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40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20 万元);对重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 10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5 万元);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 5 万元补助(市级财政给予 2.5 万元,区级财政给予 2.5 万元);加强高企“梯队”建设,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 1 万元补助。
2、涟水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
3、金湖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认定的奖励10万元;被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4、淮阴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高企的给予60万元补助(含省市奖补资金,下同)、重新获批高企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进入省市高企培育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补助。
5、淮安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配套补助;对资质到期重新申报并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补助;对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的配套补助。
6、清江浦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扶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当年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有效期满后重新获批的给予5万元补助。
7、洪泽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市、区财政各50%);对重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批的,给予6万元经费支持;对所有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未获批的,给予2万元经费支持。
8、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开发区给予5万元奖励;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开发区给予2.5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批的企业开发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就是淮安市及下县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金补助内容。二、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