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中国燃气农村煤改气
从2008年8月进入河南省卫辉市上乐村镇宋村进行农村煤改气燃气管道施工,至2021年底,我也未拿到我应得的工程款。在此期间,我接触了中国燃气新乡分公司、卫辉分公司,中国燃气下属施工平台公司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相应的第一承包人,第三方仓库,第三方加工商等燃气施工相关单位个人,在接触了煤改气施工整条关系线后,我发现中国燃气的煤改气施工存在着很多现实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施工质量、施工结算、农民工工资、煤改气所在村的现实状况以及能否通气等等一系列问题,现将我经历的中燃农村煤改气施工经历录述如下:
2008年8月初,经辉县的一个熟人介绍,我接触到了李炳臣,任作铭两人,这两人来自河北邯郸,自称手头承包了些新乡地区的农村煤改气工程,想在当地找施工队合作,在看过图纸和报价后,正好那时我比较有时间,手头也正好有一队空闲的工人,我决定尝试先做一个村子试试。
2008年8月8日,我正式进入卫辉市上乐村镇宋村开始施工,宋村的设计施工户数是662户,分8个调压箱,当时已经有一个施工队在宋村施工,按照李、任两人的说法是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将我的施工队增加到宋村施工,我分到的是5、6、7、8四个调压箱,之前进场的施工队负责人叫王佩,他负责1、2、3、4四个调压箱的施工。
从2008年8月8日进场施工开始至2009年9月16日,经过一个多月不间断的施工,按照中燃的结算方式,李炳臣、任作铭把我和王佩的施工量申报了第一次进度款。
中燃的结算方式是这样的:每个村子在竣工结算之前可以依序申请三次进度款,中燃按照他公布的煤改气劳务清单价计算实际施工量的劳务总价,然后支付当次劳务总价的65%款项。按照中燃的想法,一个村子一般在申请2次进度款后基本就要完工了,第三次进度款就算是竣工结算工程款了,第三次结算后施工队能拿到的总钱数是村子实际施工量竣工结算款的95%。简单点说就是第一次进度款我做了60米的管,1米1块钱,那我第一次可以拿60×65%=39元的工程款,然后我又做了40米做完工了,那我第二次可以拿40x65%=26元,前两次算完,我拿到了这个村子总工程款的65%,也就是100元的65%——65元,然后我继续施工到竣工验收,第三次我可以拿到的竣工结算款是100×30%=30元,至此,我拿到了施工总价的95%,施工总价的5%也就是5元,中燃要扣作质保金。至此,一个村子就算完工了,就等着中燃给通天然气就行。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大大出乎了中燃和很多人的意料,大部分村子的施工队负责人在拿到第一次进度款后——就跑了。而且是欠着施工队工人的工资和村内工人的工资以及村内租房的房租——直接就跑了,有的甚至连村内超市的几十块烟钱都不给就跑了。我所在的宋村的承包人李炳臣、任作铭也跑了,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知道,李、任两个人是这个村子的二包,上面的一包是王鹏飞,王鹏飞祖籍山东现居内蒙,王鹏飞称李炳臣和任作铭两人是撇浮油的——倒也形象,李、任两个人跑的理由是说王鹏飞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了4万元,那么这第一次进度款中燃支付了多少钱呢,经过后面我与王鹏飞和中燃的接触大致了解的数据是宋村的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了30万,这30万中,王鹏飞扣掉了4万,李、任两个人拿到了26万,李、任两个人给了我6万,给了王佩10万,然后李、任就跑了,但是我和王佩都向李、任缴付的有进场押金,我交的押金都有6万,王佩交的估计也是这个数,也就是大概算算的话,李、任两个人卷了20万左右的工程进度款——跑了,这浮油可不少。抵消掉我向李、任缴付的押金,我算是一分钱工程款也没拿到。这种状况的出现除了人性的贪欲,另外一个促成这个结果的因素就是这个中燃的进度款结算方式——更准确的说是经手这个进度款结算流程的人,每个人。
农村煤改气施工主要包含三部分,架空管道,入户安装,地埋管道。施工的第一步是什么呢?
是——挂表!
我在一户家庭的墙上挂上了一个燃气表,不管这个表前后有没有燃气管道,这个挂到墙上的表我就能报进度款了,中燃也想当然的认为他又增加了一个燃气用户,中燃的年报上也就能写上这一户。这对于中燃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来说也是承认的,尤其是在收了施工队的红包后,你实际挂了多少表都不会去数,只要你有入户确认单就行,入户单是否真假也没人会去验证。那么,这挂一个表有多少钱呢?中燃的劳务清单价给的价格是380元一户,但这个380元是包含表前管和表后管的安装和连接的,380元是竣工价格。但你挂一个表,不去接管,中燃给你算228元一户,按照65%支付,228×65%=148元。你挂一个表,在农村一户的墙上挂个表,不管你这个表能不能通气,中燃给你支付148元。如果我在一个村子挂了100块表,然后我向中燃申请进度款,进过核量计算后,中燃会给我支付14800元。1万多元多吗,好像不多,那如果我挂1000块表,这单挂个表的施工成本和施工时间都是很少的,然后我去申请进度款,经过核量计算后,中燃向我支付148000元,十几万了,然后我可能就会拿着这十几万跑了。有的一包,二包手头的村子不止一个,可能单这个挂表就能结算到手上百万工程款。
有的施工队承包人会想拿到更多的工程款,就会把架空管施工量也报上去,一根燃气用钢管长度是6米,我在墙上固定2个支架,把这一根管固定到支架上,好,我有了6米的架空管施工工程量,光秃秃的6米,前后无相应管道连接,在经过中燃的现场代表和监理的认可签字后,中燃就会向我支付这6米管子的相应劳务费用。
很多施工承包人在拿到第一次挂表和架空管道施工费用后都跑了,而且很多是欠着工人工资、房租等费用直接就跑了,利益最大化原则嘛。这就导致中燃有气代煤工程任务的分公司成了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常客,农民工工资的仲裁或诉讼一个接一个。
其实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按照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条例,中燃也是有相关规定制度的:在申请进度款时必须要有现场施工工人的打卡工作表,对应的要填报每名现场施工工人的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每名工人的银行卡卡号、应得的工资金额,由中燃按照工资表将施工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每个工人和承包人,那为什么很多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呢。这就得说到"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这个中燃的全资下属公司了,在所有的中燃农村煤改气施工工程中,中晨宏远负责工程款手续和款项的审定汇总,审定汇总后的金额交由中燃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支付。也就是说合规不合规,工人名字是真是假,工人签字按的手印是真是假,中燃的财务部门是不核实的,他们只看中晨宏远的签字。
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里负责手续和款项计算的人是尤航洋,20多岁的一个小伙子,中燃新乡分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曹怡和王海鹏只要看到有尤航洋的签字就会跟着签字,中燃新乡分公司的负责人胡倩也会跟着签字。
那么,在施工队一包负责人比如宋村的一包承包人王鹏飞和尤航洋的互惠协作下,宋村的施工进度款会全部支付给王鹏飞个人,而不会按照每日上报的现场施工日志和打卡记录支付给实际的一线施工工人。通过这一系列互惠互利,王鹏飞拿到了全数进度款,尤航洋完成了工作进度,中燃通过报上来的竣工资料增加了燃气用户完成了施工进度并通过报上来的农民工工资表还实现了合理避税——唯一吃亏的是一线的施工工人。站在这个点上来看,可以说整个新乡地区中燃煤改气施工中产生的农民工欠薪及工程款拖欠问题大抵都可从尤航洋这里溯因。
以我施工的宋村为例,王鹏飞在尤航洋的协助下一共拿到了两次共48.8551万元的进度款,王鹏飞给了李炳臣、任作铭26万左右,李、任给了我和王佩一部分,算上各自向上家缴付的押金,单就宋村而言,王鹏飞到手20多万元,李、任到手20万元左右,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拿到了相应的工资,尤航洋上报了工作进度,中燃增加了燃气用户。亏钱的只有一个人——我。而在这其中,垫付资金最多的也是——我。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燃的燃气工程总是有不断的农民工工资仲裁和工程款诉讼的最大原因。
其时,在李炳臣、任作铭两个人跑了以后,我就找到了王鹏飞想就宋村的后续施工达成协议,当时宋村的另一个现场施工队王佩也跑了,而且是欠着村内工人工资和房租直接就跑了。我当时是想把宋村的燃气工程做到竣工的,毕竟这是燃气工程,当下不做完,后续再来修补更是费时费力。因为王佩欠了村内工人工资和房租,宋村的村支书焦祝华是不同意我继续施工的,在联系了王鹏飞和卫辉中燃的负责人后,我、王鹏飞、宋村村委会、卫辉中燃四方签订了一个四方协议,协议由我继续将宋村的燃气工程做到竣工验收,卫辉中燃负责督促王鹏飞将我应得的工程款支付给我。后续我继续进场施工完成了地埋施工,和全村8个调压箱的后续施工。然后,由于王鹏飞一直未支付进度款,而且中燃公司应该提供的施工用材也领取不出来,加上我认缴不了宋村村支书焦祝华要求的村内混泥土路面恢复押金金额,宋村村委会也开始拒绝我进场继续施工。当时,是2019年中,宋村的施工完成度我做到了95%左右——然后,搁置至今。
像我一样的现场施工者有很多,在拿不到工程款后也都做了相应的渠道诉求,诉求的第一站都是中燃新乡分公司。
中燃新乡分公司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不好说。
你找中燃要钱,中燃说我不直接对你结算,我对的是中晨宏远,而且我已经把钱给了中晨宏远。
你去找中晨宏远,中晨宏远说我已经把钱给了工程承包人,我这有你们的工资表和签名、手印,钱已经给了一包负责人了。
你去找一包负责人,要不是跑了,要不就说中燃没给他钱。
然后你会再去找中晨宏远问到底给钱了没,中晨宏远又会说,我不对你结算,你没资格知道我给钱了没。也确实没资格,中晨宏远签协议对的是一包负责人。
皮球踢了一圈,然后怎么办呢?也只有去仲裁诉讼,堵信访局的门了。
让人好笑的是在我将王鹏飞和中燃新乡分公司诉诸公堂的时候,中燃的法务代表居然说:“我们已经把宋村的工程款给超了。”“给超了!”
如何给超了?在我重新梳理始末后,不得不说,王鹏飞这个人可算是把中燃和劳动仲裁部门都玩明白了。
作为一包承包人,王鹏飞是需要给中燃认缴30万元保证金的,这30万元主要用于在拖欠情况下用作清偿农名工工资。记住这30万元,后面肯定要用到。
在我将宋村总工程量施工至95%前,中燃已经就宋村支付了两次进度款共计48.8551万元给王鹏飞,当时是2019年中,我已经开始找到中燃和宏远的相关负责人曹怡、耿贝贝、胡倩、陈超等人诉求一个解决办法,由于王鹏飞并没有跑,中燃和宏远并不会直接对我结算。
与此同时,宋村当时在王佩手下工作的本村工人也在找中燃要工资,中燃在核实了相关情况后——其时王佩已跑,王鹏飞称不知情,中燃按照宋村工人提交的工资单从宋村的未结工程款中按额直接支付给了宋村的本地工人。(这里我其实挺想插一句:那为什么我拿不到钱呢,因为我手下的工人都由我垫付了工资,我要的钱不是农民工工资,我要的是工程款——这就很好的突显了“严谨”二字。)
再一个与此同时,王鹏飞的家人、兄弟和几个亲信也拿了一份造有各自名字的工资表将中燃诉讼到了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要工资!王鹏飞的接人、兄弟和亲信告了王鹏飞本人,这其实就是王鹏飞自己告自己,左手告右手,肯定证据确凿,劳动仲裁部门判定中燃按照工资表清偿工资,中燃乖乖掏钱,这钱部分来自宋村的未结工程款,是“部分”——因为在两次就宋村工程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宋村的未结工程款已经不够支付了,“给超了!”,部分来自于王鹏飞之前向中燃认缴的30万元保证金。那为什么中燃在这两件要工资的事件上不提之前已经就宋村支付出去的48.8551万元工程款呢?
就是因为这48.8551万元进度款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照宋村现场施工的每日工作日志和实际的工人工资表支付给工人,而是一股脑全部直接支付给了王鹏飞本人,中燃有转账记录证明已经向王鹏飞本人支付过工程款,但中燃拿不出证据证明已经支付了工人工资。
王鹏飞就通过一次次的自己告自己,早已将之前认缴的30万元保证金从中燃兜里掏了回去,还通过这个自己告自己将一些烂尾施工村的未结工程款一点点拿到了手里——玩的是真明白。
这里就有一个很奇怪的问题——每个村子每天施工前全体现场工人都要签字并拍照上传工作日志给中燃的,中燃只要统计一下每个村每天的工作日志就能很好的就应对诉讼,支付出去的工程款可以要求王鹏飞提供对应现场日志的工资支付凭证;对于王鹏飞导演的自己告自己,也可以和每日的现场施工日志做对照——然而自始至终,中燃和中晨宏远中没有人去提及这个每日现场施工日志。中燃和中晨宏远这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也可能是,明眼人吃蜜饯,有甜说不出。
好了,经历说完,抛开我拿不到工程款这事不说,这整个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两个挺有意思的地方。
第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中晨宏远关于单个村子煤改气结算工程款的总金额计算。
回到挂表开始,以我接触过的卫辉市顿坊店乡清水河村为例,清水河村设计施工户数是433户,施工队先是挂了359块表,申请了第一次进度款,到手金额是359x228x65%=5.32万元,按照中燃的说法,这5万多元费用是无表前管的入户安装费用进度款;然后,施工队申请了架空和地埋的进度款,到手金额是18.4714x65%=12万元;接着,施工队又报了一次433户的入户安装费用,这次因为是有表前管连接入户的,中燃按照380元计算,到手费用是433x380x65%-53200=5.37万元。两次入户进度款,5.37万元+5.32万元也等于是433户按380元计算总金额的65%进度款费用。一共三次进度款,施工队拿到了清水河村架空+地埋+入户总费用的65%进度款。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按照中晨宏远的支付申请表计算,清水河村的工程完成总金额是:挂表费用359x228=8.18万元+架空地埋费用18.47万元+入户完成费用433x380=16.45万元。清水河村的工程造价总金额是8.18+18.47+16.45=43.1万元。
这个数对吗?对但又不完全对!
施工队之前挂的表和后面完成入户的表有359户就是同一块表,同一户。挂表和入户的总金额中有359户重复计入了总金额。
清水河村实际的工程完成总金额应该是433x380=16.45万元+18.47万元=34.92万元。清水河村的工程造价总金额多出了不存在对应施工量的8.18万元。
接着往下走,由于三次进度款都拿的是65%,所以在结算时是可以再拿总工程款的30%金额的,有意思的问题又出现了——中晨宏远要求按照之前支付申请表上的工程造价总金额也就是43.1万元计算。
这对于施工队来说也是比较懵的,你这不是多给我钱吗?我实际完成的清水河工程总金额只有34.92万元,我并没有那多出来的8.18万元的实际施工量啊。我只要我的34.92万元可以吗?不可以,对不上数,是啊,43.1和34.92怎么看都是两个数。
那多给的钱施工队怎么拿?办法就是工程量造假,只要虚报出8.18万元的实际施工量,施工队就能顺利拿到而且是超额拿到清水河村的工程款。造假的工程量能核量过吗?施工队拿着造假图纸确实不容易核量通过——敢问路在何方?
路在面前——一般情况下,尤航洋会以施工队填报数据不合标准为由而亲自帮施工队制作并填报数据,这种制作填报手续是有平均市场价的——15元一户。二般情况下也差不多,尤航洋也会为施工队指点迷津。
清水河村隶属于新乡市卫辉市,负责清水河村制作填报手续和结算审定手续的都是中晨宏远新乡分公司的尤航洋,尤航洋填报并签字通过了手续,然后中晨宏远新乡分公司的经理陈超就会跟着签字,然后跟着签字的就是中燃新乡分公司的王海鹏、曹怡、胡倩,然后手续就会交由中燃的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皆大欢喜!?按照中燃新乡分公司负责人胡倩的说法是:“不管你们拿没拿到工资,不管你们能不能竣工,反正也不影响我拿工资。”除了一线的现场施工人员外,这个流程上的其它阶层,确实都拿到了钱,皆大欢喜!?大部分人确实是大欢喜的。
那么钱,和多出来的钱——谁出?中燃出。
这就是第二个有意思的地方了——中燃的算盘是怎么打的?
中燃——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0384.HK),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之一,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国内唯一拥有开采权的地方性天然气公司股权 ,总部分别位于香港和深圳。
2020/21年报中,中燃关于农村煤改气的表述是这样的:中国燃气积极响应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号召,大力推动华北地区的农村“气代煤”工程。截止本财年末,集团累计实现签约超过900万户,累计接驳790万户。——签约就是挂表,因为每个燃气表对应的都有一个入户确认单,这是需要农村用户签字的。接驳就是实现了表前表后管的连接,表挂上了,燃气管道也接上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能不能通气了。
以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为例,自2018年与卫辉市政府签约以来,至今已经2年有余,通气了吗?没有,一户都没有。中国燃气对卫辉市政府的说法是没有气源,把问题抛给了政府。但就算有气源,以卫辉市农村煤改气的施工质量和完成度来看,也很难通气。
中燃的农村气代煤工程从华北起步,自北向南,天津、山东、河北、河南一路施工,通气的有多少?接驳用户790万户,但接驳并不等于通气。
2018/19年报相关表述:本财年,累计签约乡镇“气代煤”居民用户超过700万户,完成354万户乡镇家庭用户的燃气管道接驳,向农村居民用户提供6.05亿方天然气用于冬季采暖。
2019/20年报中,中燃是这么表述的:本财年,本集团累计签约乡镇“气代煤”居民用户超过900万户,完成269万户乡镇家庭用户的燃气管道接驳,向农村居民用户提供10亿立方米天然气用于冬季采暖。过去三年,本集团合共接驳乡镇“气代煤”用户达623万户。
2018/19年财年提供了6.05亿方,2019/20年提供了10亿方,2020/21年年报中未出现此项数据的表述。
城镇居民个人年平均用气量是55方,三口一户,一户的年平均用气量是165方,6.05亿方除354万户是170方,10亿方除623万户是160方,很符合平均数水平,但接驳并不等于通气,所以这6.05亿方和10亿方和2020/21年年报中未再出现的相关数据是真实提供了还是计算器简单按出来的数据就只能说——存疑了。
钱不但没挣到,连算都算不清楚了——存疑的说完了,再来说一下不存疑的钱,这累计签约的超900万户农村煤改气用户施工中,中燃花出去了多少钱。
花出去的钱大致分三部分,煤改气施工的材料费用,劳务费用和中燃本身的管理费用。鉴于胡倩“反正我照样拿工资”的说法,管理费用就不去计算了,反正他照样拿工资。
单算一下材料费用和劳务费用。
材料耗材中甲供也就是中燃提供的有燃气表,无缝钢管,地埋管,入户镀锌管及调压箱、阀门等关键管件,平均到每户的费用最少也在1200元,劳务费用按照劳务清单价平均到每户最少也有1200元,再加上由气站到村子之间中压输送管道的材料和劳务费用,中燃农村气代煤中每接驳一个用户中燃要花出去至少2600元,当然接驳是要向农村用户收费的,按照年报中披露的价格是每户2952-3010元之间。
790万户接驳用户的接驳完成,中燃需要花掉材料购买和劳务施工费用205.4亿元,假设中燃不赊欠的话。
中燃18、19、20年三年的年净利润分别是73亿、83亿和95亿元,三年的总净利润是251亿元,账面上也为农村煤改气花掉了205亿元,如何收回这205亿元的花销——只有通气,天然气通到了农村,才能向农村用户收取每户3000元左右的接驳费用,通气了才能卖出燃气费。
这就又回到了第一步——挂表。表是挂上了,到底能不能通气?
以卫辉市的燃气施工状况来看,新乡中燃已经有了抽身之意,将手里已经竣工的和未竣工的村子转手都卖给新乡本地的中原燃气公司,但中原燃气不想买啊,且不说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各个村里留下的一堆烂账,就施工质量本身,中原燃气大概也是个“不敢动”的心态。
中原燃气“不敢动”。
中国燃气“动不得”——每周都得抽时间去法院应诉。
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之一何至于此!李之?任之?王之?曹之?尤之?胡之?
付国威 13782567702
从2008年8月进入河南省卫辉市上乐村镇宋村进行农村煤改气燃气管道施工,至2021年底,我也未拿到我应得的工程款。在此期间,我接触了中国燃气新乡分公司、卫辉分公司,中国燃气下属施工平台公司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相应的第一承包人,第三方仓库,第三方加工商等燃气施工相关单位个人,在接触了煤改气施工整条关系线后,我发现中国燃气的煤改气施工存在着很多现实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施工质量、施工结算、农民工工资、煤改气所在村的现实状况以及能否通气等等一系列问题,现将我经历的中燃农村煤改气施工经历录述如下:
2008年8月初,经辉县的一个熟人介绍,我接触到了李炳臣,任作铭两人,这两人来自河北邯郸,自称手头承包了些新乡地区的农村煤改气工程,想在当地找施工队合作,在看过图纸和报价后,正好那时我比较有时间,手头也正好有一队空闲的工人,我决定尝试先做一个村子试试。
2008年8月8日,我正式进入卫辉市上乐村镇宋村开始施工,宋村的设计施工户数是662户,分8个调压箱,当时已经有一个施工队在宋村施工,按照李、任两人的说法是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将我的施工队增加到宋村施工,我分到的是5、6、7、8四个调压箱,之前进场的施工队负责人叫王佩,他负责1、2、3、4四个调压箱的施工。
从2008年8月8日进场施工开始至2009年9月16日,经过一个多月不间断的施工,按照中燃的结算方式,李炳臣、任作铭把我和王佩的施工量申报了第一次进度款。
中燃的结算方式是这样的:每个村子在竣工结算之前可以依序申请三次进度款,中燃按照他公布的煤改气劳务清单价计算实际施工量的劳务总价,然后支付当次劳务总价的65%款项。按照中燃的想法,一个村子一般在申请2次进度款后基本就要完工了,第三次进度款就算是竣工结算工程款了,第三次结算后施工队能拿到的总钱数是村子实际施工量竣工结算款的95%。简单点说就是第一次进度款我做了60米的管,1米1块钱,那我第一次可以拿60×65%=39元的工程款,然后我又做了40米做完工了,那我第二次可以拿40x65%=26元,前两次算完,我拿到了这个村子总工程款的65%,也就是100元的65%——65元,然后我继续施工到竣工验收,第三次我可以拿到的竣工结算款是100×30%=30元,至此,我拿到了施工总价的95%,施工总价的5%也就是5元,中燃要扣作质保金。至此,一个村子就算完工了,就等着中燃给通天然气就行。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大大出乎了中燃和很多人的意料,大部分村子的施工队负责人在拿到第一次进度款后——就跑了。而且是欠着施工队工人的工资和村内工人的工资以及村内租房的房租——直接就跑了,有的甚至连村内超市的几十块烟钱都不给就跑了。我所在的宋村的承包人李炳臣、任作铭也跑了,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知道,李、任两个人是这个村子的二包,上面的一包是王鹏飞,王鹏飞祖籍山东现居内蒙,王鹏飞称李炳臣和任作铭两人是撇浮油的——倒也形象,李、任两个人跑的理由是说王鹏飞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了4万元,那么这第一次进度款中燃支付了多少钱呢,经过后面我与王鹏飞和中燃的接触大致了解的数据是宋村的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了30万,这30万中,王鹏飞扣掉了4万,李、任两个人拿到了26万,李、任两个人给了我6万,给了王佩10万,然后李、任就跑了,但是我和王佩都向李、任缴付的有进场押金,我交的押金都有6万,王佩交的估计也是这个数,也就是大概算算的话,李、任两个人卷了20万左右的工程进度款——跑了,这浮油可不少。抵消掉我向李、任缴付的押金,我算是一分钱工程款也没拿到。这种状况的出现除了人性的贪欲,另外一个促成这个结果的因素就是这个中燃的进度款结算方式——更准确的说是经手这个进度款结算流程的人,每个人。
农村煤改气施工主要包含三部分,架空管道,入户安装,地埋管道。施工的第一步是什么呢?
是——挂表!
我在一户家庭的墙上挂上了一个燃气表,不管这个表前后有没有燃气管道,这个挂到墙上的表我就能报进度款了,中燃也想当然的认为他又增加了一个燃气用户,中燃的年报上也就能写上这一户。这对于中燃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来说也是承认的,尤其是在收了施工队的红包后,你实际挂了多少表都不会去数,只要你有入户确认单就行,入户单是否真假也没人会去验证。那么,这挂一个表有多少钱呢?中燃的劳务清单价给的价格是380元一户,但这个380元是包含表前管和表后管的安装和连接的,380元是竣工价格。但你挂一个表,不去接管,中燃给你算228元一户,按照65%支付,228×65%=148元。你挂一个表,在农村一户的墙上挂个表,不管你这个表能不能通气,中燃给你支付148元。如果我在一个村子挂了100块表,然后我向中燃申请进度款,进过核量计算后,中燃会给我支付14800元。1万多元多吗,好像不多,那如果我挂1000块表,这单挂个表的施工成本和施工时间都是很少的,然后我去申请进度款,经过核量计算后,中燃向我支付148000元,十几万了,然后我可能就会拿着这十几万跑了。有的一包,二包手头的村子不止一个,可能单这个挂表就能结算到手上百万工程款。
有的施工队承包人会想拿到更多的工程款,就会把架空管施工量也报上去,一根燃气用钢管长度是6米,我在墙上固定2个支架,把这一根管固定到支架上,好,我有了6米的架空管施工工程量,光秃秃的6米,前后无相应管道连接,在经过中燃的现场代表和监理的认可签字后,中燃就会向我支付这6米管子的相应劳务费用。
很多施工承包人在拿到第一次挂表和架空管道施工费用后都跑了,而且很多是欠着工人工资、房租等费用直接就跑了,利益最大化原则嘛。这就导致中燃有气代煤工程任务的分公司成了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常客,农民工工资的仲裁或诉讼一个接一个。
其实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按照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条例,中燃也是有相关规定制度的:在申请进度款时必须要有现场施工工人的打卡工作表,对应的要填报每名现场施工工人的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每名工人的银行卡卡号、应得的工资金额,由中燃按照工资表将施工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每个工人和承包人,那为什么很多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呢。这就得说到"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这个中燃的全资下属公司了,在所有的中燃农村煤改气施工工程中,中晨宏远负责工程款手续和款项的审定汇总,审定汇总后的金额交由中燃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支付。也就是说合规不合规,工人名字是真是假,工人签字按的手印是真是假,中燃的财务部门是不核实的,他们只看中晨宏远的签字。
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里负责手续和款项计算的人是尤航洋,20多岁的一个小伙子,中燃新乡分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曹怡和王海鹏只要看到有尤航洋的签字就会跟着签字,中燃新乡分公司的负责人胡倩也会跟着签字。
那么,在施工队一包负责人比如宋村的一包承包人王鹏飞和尤航洋的互惠协作下,宋村的施工进度款会全部支付给王鹏飞个人,而不会按照每日上报的现场施工日志和打卡记录支付给实际的一线施工工人。通过这一系列互惠互利,王鹏飞拿到了全数进度款,尤航洋完成了工作进度,中燃通过报上来的竣工资料增加了燃气用户完成了施工进度并通过报上来的农民工工资表还实现了合理避税——唯一吃亏的是一线的施工工人。站在这个点上来看,可以说整个新乡地区中燃煤改气施工中产生的农民工欠薪及工程款拖欠问题大抵都可从尤航洋这里溯因。
以我施工的宋村为例,王鹏飞在尤航洋的协助下一共拿到了两次共48.8551万元的进度款,王鹏飞给了李炳臣、任作铭26万左右,李、任给了我和王佩一部分,算上各自向上家缴付的押金,单就宋村而言,王鹏飞到手20多万元,李、任到手20万元左右,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拿到了相应的工资,尤航洋上报了工作进度,中燃增加了燃气用户。亏钱的只有一个人——我。而在这其中,垫付资金最多的也是——我。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燃的燃气工程总是有不断的农民工工资仲裁和工程款诉讼的最大原因。
其时,在李炳臣、任作铭两个人跑了以后,我就找到了王鹏飞想就宋村的后续施工达成协议,当时宋村的另一个现场施工队王佩也跑了,而且是欠着村内工人工资和房租直接就跑了。我当时是想把宋村的燃气工程做到竣工的,毕竟这是燃气工程,当下不做完,后续再来修补更是费时费力。因为王佩欠了村内工人工资和房租,宋村的村支书焦祝华是不同意我继续施工的,在联系了王鹏飞和卫辉中燃的负责人后,我、王鹏飞、宋村村委会、卫辉中燃四方签订了一个四方协议,协议由我继续将宋村的燃气工程做到竣工验收,卫辉中燃负责督促王鹏飞将我应得的工程款支付给我。后续我继续进场施工完成了地埋施工,和全村8个调压箱的后续施工。然后,由于王鹏飞一直未支付进度款,而且中燃公司应该提供的施工用材也领取不出来,加上我认缴不了宋村村支书焦祝华要求的村内混泥土路面恢复押金金额,宋村村委会也开始拒绝我进场继续施工。当时,是2019年中,宋村的施工完成度我做到了95%左右——然后,搁置至今。
像我一样的现场施工者有很多,在拿不到工程款后也都做了相应的渠道诉求,诉求的第一站都是中燃新乡分公司。
中燃新乡分公司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不好说。
你找中燃要钱,中燃说我不直接对你结算,我对的是中晨宏远,而且我已经把钱给了中晨宏远。
你去找中晨宏远,中晨宏远说我已经把钱给了工程承包人,我这有你们的工资表和签名、手印,钱已经给了一包负责人了。
你去找一包负责人,要不是跑了,要不就说中燃没给他钱。
然后你会再去找中晨宏远问到底给钱了没,中晨宏远又会说,我不对你结算,你没资格知道我给钱了没。也确实没资格,中晨宏远签协议对的是一包负责人。
皮球踢了一圈,然后怎么办呢?也只有去仲裁诉讼,堵信访局的门了。
让人好笑的是在我将王鹏飞和中燃新乡分公司诉诸公堂的时候,中燃的法务代表居然说:“我们已经把宋村的工程款给超了。”“给超了!”
如何给超了?在我重新梳理始末后,不得不说,王鹏飞这个人可算是把中燃和劳动仲裁部门都玩明白了。
作为一包承包人,王鹏飞是需要给中燃认缴30万元保证金的,这30万元主要用于在拖欠情况下用作清偿农名工工资。记住这30万元,后面肯定要用到。
在我将宋村总工程量施工至95%前,中燃已经就宋村支付了两次进度款共计48.8551万元给王鹏飞,当时是2019年中,我已经开始找到中燃和宏远的相关负责人曹怡、耿贝贝、胡倩、陈超等人诉求一个解决办法,由于王鹏飞并没有跑,中燃和宏远并不会直接对我结算。
与此同时,宋村当时在王佩手下工作的本村工人也在找中燃要工资,中燃在核实了相关情况后——其时王佩已跑,王鹏飞称不知情,中燃按照宋村工人提交的工资单从宋村的未结工程款中按额直接支付给了宋村的本地工人。(这里我其实挺想插一句:那为什么我拿不到钱呢,因为我手下的工人都由我垫付了工资,我要的钱不是农民工工资,我要的是工程款——这就很好的突显了“严谨”二字。)
再一个与此同时,王鹏飞的家人、兄弟和几个亲信也拿了一份造有各自名字的工资表将中燃诉讼到了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要工资!王鹏飞的接人、兄弟和亲信告了王鹏飞本人,这其实就是王鹏飞自己告自己,左手告右手,肯定证据确凿,劳动仲裁部门判定中燃按照工资表清偿工资,中燃乖乖掏钱,这钱部分来自宋村的未结工程款,是“部分”——因为在两次就宋村工程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宋村的未结工程款已经不够支付了,“给超了!”,部分来自于王鹏飞之前向中燃认缴的30万元保证金。那为什么中燃在这两件要工资的事件上不提之前已经就宋村支付出去的48.8551万元工程款呢?
就是因为这48.8551万元进度款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照宋村现场施工的每日工作日志和实际的工人工资表支付给工人,而是一股脑全部直接支付给了王鹏飞本人,中燃有转账记录证明已经向王鹏飞本人支付过工程款,但中燃拿不出证据证明已经支付了工人工资。
王鹏飞就通过一次次的自己告自己,早已将之前认缴的30万元保证金从中燃兜里掏了回去,还通过这个自己告自己将一些烂尾施工村的未结工程款一点点拿到了手里——玩的是真明白。
这里就有一个很奇怪的问题——每个村子每天施工前全体现场工人都要签字并拍照上传工作日志给中燃的,中燃只要统计一下每个村每天的工作日志就能很好的就应对诉讼,支付出去的工程款可以要求王鹏飞提供对应现场日志的工资支付凭证;对于王鹏飞导演的自己告自己,也可以和每日的现场施工日志做对照——然而自始至终,中燃和中晨宏远中没有人去提及这个每日现场施工日志。中燃和中晨宏远这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也可能是,明眼人吃蜜饯,有甜说不出。
好了,经历说完,抛开我拿不到工程款这事不说,这整个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两个挺有意思的地方。
第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中晨宏远关于单个村子煤改气结算工程款的总金额计算。
回到挂表开始,以我接触过的卫辉市顿坊店乡清水河村为例,清水河村设计施工户数是433户,施工队先是挂了359块表,申请了第一次进度款,到手金额是359x228x65%=5.32万元,按照中燃的说法,这5万多元费用是无表前管的入户安装费用进度款;然后,施工队申请了架空和地埋的进度款,到手金额是18.4714x65%=12万元;接着,施工队又报了一次433户的入户安装费用,这次因为是有表前管连接入户的,中燃按照380元计算,到手费用是433x380x65%-53200=5.37万元。两次入户进度款,5.37万元+5.32万元也等于是433户按380元计算总金额的65%进度款费用。一共三次进度款,施工队拿到了清水河村架空+地埋+入户总费用的65%进度款。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按照中晨宏远的支付申请表计算,清水河村的工程完成总金额是:挂表费用359x228=8.18万元+架空地埋费用18.47万元+入户完成费用433x380=16.45万元。清水河村的工程造价总金额是8.18+18.47+16.45=43.1万元。
这个数对吗?对但又不完全对!
施工队之前挂的表和后面完成入户的表有359户就是同一块表,同一户。挂表和入户的总金额中有359户重复计入了总金额。
清水河村实际的工程完成总金额应该是433x380=16.45万元+18.47万元=34.92万元。清水河村的工程造价总金额多出了不存在对应施工量的8.18万元。
接着往下走,由于三次进度款都拿的是65%,所以在结算时是可以再拿总工程款的30%金额的,有意思的问题又出现了——中晨宏远要求按照之前支付申请表上的工程造价总金额也就是43.1万元计算。
这对于施工队来说也是比较懵的,你这不是多给我钱吗?我实际完成的清水河工程总金额只有34.92万元,我并没有那多出来的8.18万元的实际施工量啊。我只要我的34.92万元可以吗?不可以,对不上数,是啊,43.1和34.92怎么看都是两个数。
那多给的钱施工队怎么拿?办法就是工程量造假,只要虚报出8.18万元的实际施工量,施工队就能顺利拿到而且是超额拿到清水河村的工程款。造假的工程量能核量过吗?施工队拿着造假图纸确实不容易核量通过——敢问路在何方?
路在面前——一般情况下,尤航洋会以施工队填报数据不合标准为由而亲自帮施工队制作并填报数据,这种制作填报手续是有平均市场价的——15元一户。二般情况下也差不多,尤航洋也会为施工队指点迷津。
清水河村隶属于新乡市卫辉市,负责清水河村制作填报手续和结算审定手续的都是中晨宏远新乡分公司的尤航洋,尤航洋填报并签字通过了手续,然后中晨宏远新乡分公司的经理陈超就会跟着签字,然后跟着签字的就是中燃新乡分公司的王海鹏、曹怡、胡倩,然后手续就会交由中燃的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皆大欢喜!?按照中燃新乡分公司负责人胡倩的说法是:“不管你们拿没拿到工资,不管你们能不能竣工,反正也不影响我拿工资。”除了一线的现场施工人员外,这个流程上的其它阶层,确实都拿到了钱,皆大欢喜!?大部分人确实是大欢喜的。
那么钱,和多出来的钱——谁出?中燃出。
这就是第二个有意思的地方了——中燃的算盘是怎么打的?
中燃——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0384.HK),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之一,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国内唯一拥有开采权的地方性天然气公司股权 ,总部分别位于香港和深圳。
2020/21年报中,中燃关于农村煤改气的表述是这样的:中国燃气积极响应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号召,大力推动华北地区的农村“气代煤”工程。截止本财年末,集团累计实现签约超过900万户,累计接驳790万户。——签约就是挂表,因为每个燃气表对应的都有一个入户确认单,这是需要农村用户签字的。接驳就是实现了表前表后管的连接,表挂上了,燃气管道也接上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能不能通气了。
以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为例,自2018年与卫辉市政府签约以来,至今已经2年有余,通气了吗?没有,一户都没有。中国燃气对卫辉市政府的说法是没有气源,把问题抛给了政府。但就算有气源,以卫辉市农村煤改气的施工质量和完成度来看,也很难通气。
中燃的农村气代煤工程从华北起步,自北向南,天津、山东、河北、河南一路施工,通气的有多少?接驳用户790万户,但接驳并不等于通气。
2018/19年报相关表述:本财年,累计签约乡镇“气代煤”居民用户超过700万户,完成354万户乡镇家庭用户的燃气管道接驳,向农村居民用户提供6.05亿方天然气用于冬季采暖。
2019/20年报中,中燃是这么表述的:本财年,本集团累计签约乡镇“气代煤”居民用户超过900万户,完成269万户乡镇家庭用户的燃气管道接驳,向农村居民用户提供10亿立方米天然气用于冬季采暖。过去三年,本集团合共接驳乡镇“气代煤”用户达623万户。
2018/19年财年提供了6.05亿方,2019/20年提供了10亿方,2020/21年年报中未出现此项数据的表述。
城镇居民个人年平均用气量是55方,三口一户,一户的年平均用气量是165方,6.05亿方除354万户是170方,10亿方除623万户是160方,很符合平均数水平,但接驳并不等于通气,所以这6.05亿方和10亿方和2020/21年年报中未再出现的相关数据是真实提供了还是计算器简单按出来的数据就只能说——存疑了。
钱不但没挣到,连算都算不清楚了——存疑的说完了,再来说一下不存疑的钱,这累计签约的超900万户农村煤改气用户施工中,中燃花出去了多少钱。
花出去的钱大致分三部分,煤改气施工的材料费用,劳务费用和中燃本身的管理费用。鉴于胡倩“反正我照样拿工资”的说法,管理费用就不去计算了,反正他照样拿工资。
单算一下材料费用和劳务费用。
材料耗材中甲供也就是中燃提供的有燃气表,无缝钢管,地埋管,入户镀锌管及调压箱、阀门等关键管件,平均到每户的费用最少也在1200元,劳务费用按照劳务清单价平均到每户最少也有1200元,再加上由气站到村子之间中压输送管道的材料和劳务费用,中燃农村气代煤中每接驳一个用户中燃要花出去至少2600元,当然接驳是要向农村用户收费的,按照年报中披露的价格是每户2952-3010元之间。
790万户接驳用户的接驳完成,中燃需要花掉材料购买和劳务施工费用205.4亿元,假设中燃不赊欠的话。
中燃18、19、20年三年的年净利润分别是73亿、83亿和95亿元,三年的总净利润是251亿元,账面上也为农村煤改气花掉了205亿元,如何收回这205亿元的花销——只有通气,天然气通到了农村,才能向农村用户收取每户3000元左右的接驳费用,通气了才能卖出燃气费。
这就又回到了第一步——挂表。表是挂上了,到底能不能通气?
以卫辉市的燃气施工状况来看,新乡中燃已经有了抽身之意,将手里已经竣工的和未竣工的村子转手都卖给新乡本地的中原燃气公司,但中原燃气不想买啊,且不说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各个村里留下的一堆烂账,就施工质量本身,中原燃气大概也是个“不敢动”的心态。
中原燃气“不敢动”。
中国燃气“动不得”——每周都得抽时间去法院应诉。
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之一何至于此!李之?任之?王之?曹之?尤之?胡之?
付国威 1378256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