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一座城市活力不竭的源泉,科技是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支撑。近些年,沈阳市持续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成果产出丰硕,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沈阳振兴发展的动力加速提升,形成了蓬勃发展的科技沈阳、创新沈阳新局面。
沈阳市实施的“兴沈英才计划”中提出,要大力支持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加大对中试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对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技术竞争力强,拥有广阔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中试平台,按照中试平台建设投入、中试服务费用、中试项目数(质)量、中试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5%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50万元。
同时,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对提出技术需求企业按照中榜项目技术合同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前资助。开展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攻坚行动,制定技术经纪服务全方位激励机制,对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工商税务、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的,按载体内入驻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此外,沈阳市每年将遴选一批“服务之星”技术经纪人给予表彰,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对接等智力支持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沈阳市实施的“兴沈英才计划”中提出,要大力支持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加大对中试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对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技术竞争力强,拥有广阔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中试平台,按照中试平台建设投入、中试服务费用、中试项目数(质)量、中试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5%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50万元。
同时,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对提出技术需求企业按照中榜项目技术合同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前资助。开展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攻坚行动,制定技术经纪服务全方位激励机制,对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工商税务、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的,按载体内入驻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此外,沈阳市每年将遴选一批“服务之星”技术经纪人给予表彰,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对接等智力支持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