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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坑”“人坑”、还是“坑人”? 六旬老人被毁百亩良田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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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石家庄行唐县龙州镇杨段庄村人李洛恒,与石家庄法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自己承包的约100亩农用地转包给该公司,约定法嘉公司必须按照原承包合同内容依法经营。
然而,法嘉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签订后,在没有按照约定给付承包费的情况下,公司法人牛小雄与相关部门个别人员勾结串通,以在承包土地上建“荷塘小镇”的名义(并实际跑办了相关手续),但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根本没有进行“荷塘小镇”的开发工作,而是在地内挖沙出卖,白天不敢行动就晚上非法运作,拉沙的车辆川流不息。没有几天,就挖出一个约15亩的“大坑”,最深处达四米。灌溉农田的水利设施也被破坏,致使百亩农田得不到浇灌,一直荒芜至今。
李洛恒知道情况后,就向有关部门举 报反 映,但无果而终。后通过呼叫“石家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 映情况得到反馈,行唐县相关部门谎报说“已恢复地貌”,但实际上,仅仅是把大坑周边的泥土往中间最深的地方填埋了一些,形成一个锅底样的更大的坑,根本达不到平整土地、恢复地貌的效果,仍然无法秧种。(有卫星云图照片为证)。后经行唐县纪 检委介入调查,县里相关部门说现在的大坑是大雨所致。大坑形成的时间是在冬天,地处北方的行唐县哪有冬天下大雨的现象呢!这不是在明坑农民吗?
是“天坑”?“人坑”?还是“坑人”?接下来我们继续听李洛恒的讲述。“在农用地里挖沙、卖沙是县政 府明令禁止的。但采沙出售利润巨大,吸引了胆大妄为的不法人员铤而走险、疯狂作 案。整个过程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所谓的建养鱼池、开发《荷塘小镇》根本都是幌子,最终目的是通过破坏土地、盗 取 国 家资源而中饱私囊。
百亩土地荒芜四年,如果按照每年亩产小麦、玉米各八百斤计算,四年共造成粮食损失640000斤左右,如果再加上恢复地貌、重购水利设施及李洛恒四年的承包费等,共计损失约100余万。
据李洛恒讲,5月31日上午,”石家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给其回电说:当天要指派市里相关部门下去调查核实。在行唐县杨段庄村现场,县、镇、村都派人陪同介绍了情况,市调查小组责令行唐县有关单位尽快恢复地貌、投入耕种。但截至目前,仍无任何进展消息。
反 映人:李洛恒
2022年6月2日


IP属地:北京1楼2022-06-03 11: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