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紧急停炉 蒸汽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低可见边缘;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锅炉水位超过高可见水位(满水)标志,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标志;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设置在蒸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态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锅炉停止燃烧后,应关闭主汽阀使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离,视事故性质,必要时可开启空气阀、安全阀,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和满水现象,可以采用给水、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出水温度降到70℃时,方可把锅水放净。
(五)自动控制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燃油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从而减少流动阻力。一次风道宜采用圆形结构,并考虑其膨胀及其吊挂支撑。
(五)自动控制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燃油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从而减少流动阻力。一次风道宜采用圆形结构,并考虑其膨胀及其吊挂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