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我像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J委实名举报孟村公职人员邓秀福违规违纪行为。(因为邓秀福与我合资办企业开办工厂,经营亏损80多万,邓秀福非但不承担应经偿还的债务,还无理的要求我给他当时的投资股金款,不给就到法院告我,并扬言他家有关系,肯定搞到我,被我拒绝后,凭着他的股金款收据到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将我起诉,我应诉后代理律师开庭时依法依据将对方问到哑口无言,开庭后不到一个月邓秀福撤诉,故我通过网站方式像孟村J委实名举报)孟村回族自治县J委2021年2月19日给我回电核实情况,告知我先于我核实,并未通知邓秀福,但是谈话时问我当时开办工厂时的董事长的问题,我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因为所谓的董事长是当时邓秀福捏造出来的人物形象,为了栽赃我父亲的。我反问怎么知道的对方笑而不答。2021年2月22日,孟村回族自治县J委再次回电,通知我已经受理,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叫我等通知。2021年3月30日再次来电话问我在不在家,有东西需要我签字,我说明我没在家,如果需要我签字,可以发扫描件,我签字后回传,然后他说好,就把电话挂了,并未提及任何调查进展。至此之后再没人与我联系。2022年正月初七晚上,我收到微信发来的司法冻结通知,我与我爱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被封,到法院再三询问下告知我是邓秀福诉那我借款做的诉前保全,并提供了3张所谓的借条,我查看后发现那是我私人借给厂里的周转资金的收款收据,上面赫然写着我是交款人,邓秀福却颠倒是非说那是我像他借的钱。(因为当时他负责厂里的大小所有账目,他手里有很多这样的三联单下账用)我想到孟村J委实名举报的事,就去孟村回族自治县J委信访大厅询问事情进展,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查询案件,随即告知我已经有结果了,我问什么结果,工作人员说没义务告知,我说我是实名举报,为什么不告知?工作人员说如果我要想知道结果就打电话叫人来带我走,找地方去聊聊。我当时很错愕,我是举报人,想知道处理结果就要被抓?纪委有权利抓人?我问带我去哪?他说我没必要知道,为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J委工作人员拿起办公桌上电话时我趁机逃出信访大厅迅速离开。后来法院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对方起诉立案,我明确表明没有借邓秀福钱,那所谓的借条是假的,是我借出去的钱。但法官直接告知我,我说的不能证明那不是假借条,那只不过是制式的凭证写的不规范而已。当时法官说话的语气用词就给我的感觉法官的下意识里就已经认定这就是借条了,而且没有任何商量和解释的机会。我和我的律师沟通后律师很有信心的说胜诉几率很大,毕竟这并不是事实,而且我们可以反诉他恶意诉讼,叫他赔偿我们的损失,我当时也和法官说了我的意思,法官说那要反诉要单独立案。法院传票通知我3月17号开庭,等待期间我准备应诉材料以及人证物证,律师也多次和法院因案情需要有所接触。3月15日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给我打电话,先问在哪里问我疫情防控很严我在广州能不能回去开庭,反复确认问我,我说我能回去开庭,然后她告诉我开庭延期了,不开庭了,并问我新的传票邮寄到哪里,我把我的地址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过去。本计划3月15号晚上广州飞北京的航班,既然不开庭了我就取消了回去的行程安排。结果3月16号,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知我的律师,没有延期开庭这一说,按时开庭,明天早上如期开庭。律师通知我时我就觉得这是法院挖的个好大的坑啊。好在我的律师专业素养极高,安排了延期申请书,提交时还遇到一点小阻碍,最后必须我自己按手印亲自发照片过去才行。2022年3月30日下午两点左右我接到了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电话,说要给我调解案子,说道他了解邓秀福的为人,他人不错,看能不能谁也别告谁了,邓秀福撤诉,我也不要再反诉他恶意诉讼了。特意强调几次如果我同意了他去做邓秀福的工作,他也不一定能同意,但是他会尽量调解说了不到20分钟,3月31日早晨继续打电话调解,让我给个面子之类的,还是那意思,邓秀福撤诉,谁也别告谁了。我说可以调解,我有要求,第一给我写道歉信,第二陪我损失,无缘无故诬告我,冻结我账户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法官直接说,你的要求太多了,不能太过了。和我说了二十多分钟,我始终保持自己的立场。随后法官又给我年迈的父亲打去电话,想叫我父亲劝我别闹了,谁也别告谁就得了。他有时间找我父亲喝酒聊聊天。我不知道是不是法院所有的案件都是这么用心走流程,耐心劝解,这样正常?每个人有自己的见解,我只是阐述事实,公道自在人心就留给人心吧。我将孟村回族自治县J委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发到网上后,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撤诉处理,而且在撤诉好几天后我的律师再三像法院询问新的开庭时间,才通知我的律师撤诉了。理由是传唤原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我想问,开庭了吗?传唤他到哪个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