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是一贸易公司的出纳,负责日常收款,或者收欠条。
正常来说是仓库库管开单开出3联据,把其中的红单交到财务,由他拿红单子,去找客户要钱或者让客户打欠条(是拿红单子换回钱或者欠条)。
可是在一次交易中,红单子未经他的手,就到了客户手中,并且这个客户还诬陷他是拿红单子在她(客户)手拿的现金。现在公司正在调查。
我想问:我这个朋友并没有见到过那红单子,他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闹上法庭,他会被判负责任么?
正常来说是仓库库管开单开出3联据,把其中的红单交到财务,由他拿红单子,去找客户要钱或者让客户打欠条(是拿红单子换回钱或者欠条)。
可是在一次交易中,红单子未经他的手,就到了客户手中,并且这个客户还诬陷他是拿红单子在她(客户)手拿的现金。现在公司正在调查。
我想问:我这个朋友并没有见到过那红单子,他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闹上法庭,他会被判负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