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转专业流程 1.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大一第 2 学期开学初)内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新余学院转 专业申请表》(此表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 2.转出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实际情况,由班主任等进行学生成绩排名等方面的初审, 报学院负责人审核。 3.转入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和转入学生的各项条件,由拟转入班级班主任等进行初 审,报学院负责人审核。 4.教务处审查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根据待转人数,确定是否进行转专业考试。若进 行考试,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考试原则上安排在第 2 学期第 2 周的双休 日。5.经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教务处发文公布转专业具体情况,学生在文件规定的时 间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