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本人包亮,身份证号码342901198404027413.2022年7月4日,本人女友吴丹丹的在本人店内(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被客户黄光套多次欧打。本人接报后,飞奔回店不见人影。去黄光套店内找黄,当时人员已经被派出所带回。当晚,由于黄光套女性朋友与我女友求情,我女友与其女性朋友来到禄口派出所签署调解协议,赔偿我女友人民币5600元整。签署调解协议前,女友多次确认没有黄本人同意签署,是否有效,承包人员答复没有问题后答应签署。次日,黄光套报警称本人在7月4日去他店内找他时,威胁恐吓他家人,当时确实是说过几句过头的话,但事情是女友被打,哪个男人不出头?说几句过头话也是在事情解决前,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本人与女友商量去他店内退钱,不接受调解。来到店内后,由于言语冲突,本人被黄光套压在身下暗地里捣了两拳,交被全脸吐了口水。在疫情期间,如此寻衅滋事,威害公共安全,意欲何为?
7月5日当天下午扣押物证民警在与我沟通中称:“你们这个案子签了调解想撤回是不可能的,向我们办理这种案子这种小伤赔6000块钱是不可能的”而事实是签署该协议时,黄光套被公安机关扣押,完全不知情。如果知情,那就是有人通风报信。在黄光套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且签署人与黄无任何亲属关系,不能代表,代签!根据相关法律该协议无效。且办理物证扣押民警在案件中主观意断,声称“6000块钱很多了,我们办的案子中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赔偿的,你们知足一类的话”有主观断案之谦,要求该人员回避案情并追责。(有录音证据)总结本人诉求如下:
1:严肃处理黄光套寻衅滋事,威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2:扣押物证警员主观意断,不排除充当保护伞一类角色,要求回避并追责。
3:要求禄口派出所依法学法,提高执法水平。杜绝内部腐败[/cp]
7月5日当天下午扣押物证民警在与我沟通中称:“你们这个案子签了调解想撤回是不可能的,向我们办理这种案子这种小伤赔6000块钱是不可能的”而事实是签署该协议时,黄光套被公安机关扣押,完全不知情。如果知情,那就是有人通风报信。在黄光套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且签署人与黄无任何亲属关系,不能代表,代签!根据相关法律该协议无效。且办理物证扣押民警在案件中主观意断,声称“6000块钱很多了,我们办的案子中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赔偿的,你们知足一类的话”有主观断案之谦,要求该人员回避案情并追责。(有录音证据)总结本人诉求如下:
1:严肃处理黄光套寻衅滋事,威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2:扣押物证警员主观意断,不排除充当保护伞一类角色,要求回避并追责。
3:要求禄口派出所依法学法,提高执法水平。杜绝内部腐败[/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