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设想是基层单元统一600平方公里,边缘地区为绿带,中间为建设区。对城市来说建设区大约300多平方公里,容纳人口在300万人,对农村来说,绿带内还是农业区,但是一定有一个城市化的镇。对于边荒地区可以多个600平方公里的单元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行政区。这样根据人口再定内部的管理方案,并按照不同的类型和层级采用不同的通名。
在基层单元下一级是自治单元,自治单元主要按照人口,城市型的按照2万人左右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有小学。农村型的按照5000人为一个单元,四个单元一所小学,荒凉地区按照实际情况。
这样城市基层单元到自治单元之间,150的幅度,需要再插入一个层级。这个单元并不是必须存在。
基层单元到省之间也必须再有一个层级,这个层级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所以整体的层级就是:
省-府或郡-区、市、镇-(街道)-社区、村。
级别方面,省和现在级别一样,府或郡是厅级,区和市分街道的为副厅级,不分街道的为处级,镇和街道统一为处级,社区和村的派出干部统一为科级,最基层干部为科员级。
内设行政部门方面,镇和街道的内设部门和现在的镇一致,允许额外派出不超过3个办事处(处理地域过大带来的管理难题,派出的办事处为副处级),街道完全实级化,不再搞现在这种虚假的人大工作组之类的名目。
市和区,凡是人口总量不超过50万的都不允许设街道,和镇一样可以设不超过3个办事处。不超过50万人口的市和区的内设部门和镇差不多,可以略多一两个跟城市建设和经济管理相关的部门。超过50万人口的市和区可以分设街道,街道的规模平均人口不低于20万不高于50万,设街道的市和区的内设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或市辖区,但是需要更精简一些。
事业单位方面,区、市、镇都不再设广播电视台之类的事业单位,除商业电视台以外,每个府或郡一个电视台就行了。
直辖市方面,直辖市改为直辖府或郡。二级区划统一为区,区可以管市镇街道。区的级别统一为正厅级。市镇街道的级别和非直辖的一样。不同的是区划划分模式,统一按照600平方公里划基本单元。一般来说市中心的单元为一个区,其余的按照方向若干的单元合并为一个区,一个直辖市管辖的区数量是比较少的。比如上海,六千余平方公里,应该分为10个单元,这十个单元里面超过50万人口的为一个区,不超过50万人口的附着在各区下面,浦东新区比较特殊不管下面单元多少人口都算一个区。这样总共的区数4-6个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