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诛仙】诛仙:人心那无以填充的欲望哦 ( 作者:应无为)
(一)
书名《诛仙》,剑名“诛仙”,有意?无意?
全书以玄幻修真的奇幻大背景入手,构画出一个全民修真的世界,接着以三大正道之一的青云门入手,奇兵异术、各路人马纷然登场,让人眼花缭乱,一时间赞誉纷纷——好一部“后金庸武侠圣经”。
对于《诛仙》一书书名来历,萧鼎曾经直言不讳:“纯粹是因为好听”。
“好听”这两个字虽然简单,但在某些时候却足以作为一个问题的答案。萧鼎说这句话的时候处于怎么样一个情形,已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测。其实想来也简单,有九成以上的可能是在声名鹊起之时,诸路记者争而相访,然后萧鼎面对镜头,说了这样一句话,然后,通过传媒,一传再传。此时的萧鼎,不能单纯的只在自己心中刻画自己的江湖,连带着,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将自己的构思全部透露在记者面前。
那么,怎么办?
好办,只需要回答的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甚至真假掺半,这都无所谓。方今记者更关心的是自己新闻的独家性,能够吸引多少点击率,至于所报道新闻的真实性,那是次日又次的事情。当然,若遇到一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记者,那自当别论。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人愿意轻易的愿意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全部轻易的暴露在别人的面前,尤其是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后。所以,即使碰到的记者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这类,其实也没什么重要,因为这种人,一般采访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除非旁敲侧击,乘被采访人不注意偶尔漏点口风。否则,更多的人,还是愿意和和气气,你完成你的采访任务,我保留我的秘密,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而已。
(二)
“纯粹是因为好听”,这话是萧鼎亲口所说,当然是真的。但是考虑到说这句话面对媒体的真实性成分,这话的真实性不免打个折扣。
姑且我们将“好听”列为一个原因,并且这个原因足以堵住媒体的嘴不再发问其他原因,这句话的价值也已经达到。
但是,以“诛仙”作为书名,会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么?若真的仅仅是这个原因,是不是稍嫌儿戏。毕竟,一本书的书名,多少与全书主旨要有联系,不说这么儿戏的说法不能过出版社那关,就连萧鼎自己那关也未必能过。“好听”这个原因,记者可以相信,而我们却不能信,准确来说,是不能全信。
何以见得?
《诛仙》全书,除了以第八本为代表的后三部饱受读者指责之外,其他五部几乎可以用“几无瑕疵”四字来形容,即使再挑剔的读者,也不能对前五部提出疑问。而饱受指责的后三部,毛病又以第八部为重,用桠枫·蒙蒙的话说就是“六七两部稍作修改就可,第八部,却需作大手术”(大意)。由此可见,萧鼎在创作《诛仙》前五本的时候,态度还是相当认真,他并没有将《诛仙》只当作一个“儿戏|”来看,否则,《诛仙》不会成为今日的半部经典,它会和“经典”二字不沾边。
《诛仙》自03年面世,到05年萧鼎方为更多的人所知,而恰恰,在他出名的05年10月,众人苦苦期待的《诛仙》五才出版,而在此之后,虽然每部出版时间间隔相差不大,但作品的质量却是每况欲下。也在这之后,萧鼎更多的出现在各大报纸的版块,更多的出现在网络等人们的视野里。甚至,《读者》杂志也用一篇篇幅相当长的文章来报道萧鼎本人。
萧鼎的高出镜率与文章的质量成反比,这是偶然还是必然?
要时时应付来自各方面的记者,这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了萧鼎的精力,而《诛仙》的烂尾,也与萧鼎进入公众视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方面,其中因果,牵扯甚多,我不再深究。
综上,“纯粹是因为好听”这个原因,或许可以成为媒体的原因,却做不得《诛仙》书名由来的原因,这个原因,媒体信得,我们信不得。
(一)
书名《诛仙》,剑名“诛仙”,有意?无意?
全书以玄幻修真的奇幻大背景入手,构画出一个全民修真的世界,接着以三大正道之一的青云门入手,奇兵异术、各路人马纷然登场,让人眼花缭乱,一时间赞誉纷纷——好一部“后金庸武侠圣经”。
对于《诛仙》一书书名来历,萧鼎曾经直言不讳:“纯粹是因为好听”。
“好听”这两个字虽然简单,但在某些时候却足以作为一个问题的答案。萧鼎说这句话的时候处于怎么样一个情形,已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测。其实想来也简单,有九成以上的可能是在声名鹊起之时,诸路记者争而相访,然后萧鼎面对镜头,说了这样一句话,然后,通过传媒,一传再传。此时的萧鼎,不能单纯的只在自己心中刻画自己的江湖,连带着,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将自己的构思全部透露在记者面前。
那么,怎么办?
好办,只需要回答的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甚至真假掺半,这都无所谓。方今记者更关心的是自己新闻的独家性,能够吸引多少点击率,至于所报道新闻的真实性,那是次日又次的事情。当然,若遇到一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记者,那自当别论。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人愿意轻易的愿意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全部轻易的暴露在别人的面前,尤其是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后。所以,即使碰到的记者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这类,其实也没什么重要,因为这种人,一般采访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除非旁敲侧击,乘被采访人不注意偶尔漏点口风。否则,更多的人,还是愿意和和气气,你完成你的采访任务,我保留我的秘密,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而已。
(二)
“纯粹是因为好听”,这话是萧鼎亲口所说,当然是真的。但是考虑到说这句话面对媒体的真实性成分,这话的真实性不免打个折扣。
姑且我们将“好听”列为一个原因,并且这个原因足以堵住媒体的嘴不再发问其他原因,这句话的价值也已经达到。
但是,以“诛仙”作为书名,会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么?若真的仅仅是这个原因,是不是稍嫌儿戏。毕竟,一本书的书名,多少与全书主旨要有联系,不说这么儿戏的说法不能过出版社那关,就连萧鼎自己那关也未必能过。“好听”这个原因,记者可以相信,而我们却不能信,准确来说,是不能全信。
何以见得?
《诛仙》全书,除了以第八本为代表的后三部饱受读者指责之外,其他五部几乎可以用“几无瑕疵”四字来形容,即使再挑剔的读者,也不能对前五部提出疑问。而饱受指责的后三部,毛病又以第八部为重,用桠枫·蒙蒙的话说就是“六七两部稍作修改就可,第八部,却需作大手术”(大意)。由此可见,萧鼎在创作《诛仙》前五本的时候,态度还是相当认真,他并没有将《诛仙》只当作一个“儿戏|”来看,否则,《诛仙》不会成为今日的半部经典,它会和“经典”二字不沾边。
《诛仙》自03年面世,到05年萧鼎方为更多的人所知,而恰恰,在他出名的05年10月,众人苦苦期待的《诛仙》五才出版,而在此之后,虽然每部出版时间间隔相差不大,但作品的质量却是每况欲下。也在这之后,萧鼎更多的出现在各大报纸的版块,更多的出现在网络等人们的视野里。甚至,《读者》杂志也用一篇篇幅相当长的文章来报道萧鼎本人。
萧鼎的高出镜率与文章的质量成反比,这是偶然还是必然?
要时时应付来自各方面的记者,这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了萧鼎的精力,而《诛仙》的烂尾,也与萧鼎进入公众视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方面,其中因果,牵扯甚多,我不再深究。
综上,“纯粹是因为好听”这个原因,或许可以成为媒体的原因,却做不得《诛仙》书名由来的原因,这个原因,媒体信得,我们信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