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建议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方针,促进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提升全民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率,对我县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总体看,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对于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壮大基层健身队伍,我县全民健身工作位于全市末位。概括来讲,我县全民健身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健身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县政府不断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基本形成了以县文体局为中枢,成立了各乡镇文化站、各体育爱好者团体为分支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初步构成了遍布全县单一化的健身网络。
2、加强设施建设,全民健身的工作基础逐步夯实。一是推进场地设施的均衡化。目前我县已形成城县有体育场、村屯、社区有设施的设施网络。县级层面体育场已投入使用。全县村、社区层面也基本实现了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
二、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全市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多样,成绩明显,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基本适应。但我县明显存在差距,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发展极不平衡,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点:
1、全民健身的宣传引导还有待加强。绝大多数群众尚未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首先对健身的认识还停留在“无病就是健康”的层面。据统计,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约占全县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尽管数量呈逐年上升势头,但结构比例仍不尽合理,呈现“四多四少”的现象,即县城多、农村少,机关多、企业少,中老年多、青年少,女性多、男性少。这里面真正能够持久坚持,并且愉悦身心、取得良好锻炼效果的比例则更少。特别是在不同年龄阶段呈现出“两头热中间冷”的特点,中老年人和青少年热衷于健身运动,有些中青年人群由于家庭和事业的压力忽视了体育锻炼,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随之而来的是体质下降和慢性疾病比例逐年提高,近年来白领精英猝死的新闻也时有耳闻。其次对健身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盲从性。由于部分健身爱好者对健身理论并不了解,使得在健身过程中容易误入歧途。近年来,马拉松运动呈现井喷态势,在“全民跑马”的热潮下,许多人在缺乏自我身体认知的情况下盲目“跟风”,反而适得其反,正所谓“瞎跑乱跑还不如不跑”。
2、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还有待充实。当前,健走、跑步、广场舞是我县城乡居民健身的主要形式,就近和免费是健身的首选因素,但体育基础设施的不足与落后,已经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瓶颈”。在县区,人口密度大,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少之又少。广场舞项目经常因为抢地盘、噪音大等发生纠纷,已成为新的社会矛盾。受年轻人欢迎的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和羽毛球馆等场馆还非常缺乏。体育场锻炼的高峰时段,人流量巨大,但健身功能单一。在农村,散布于各村的健身器材,各项管护措施有时难以及时跟上,部分器材年久失修还存在安全隐患。在住宅小县建设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住宅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县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城市社县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规定城市住宅小县建设时应预留一定的健身活动场所用地。但这些规定要求难以得到有效落实,更加剧了体育设施的匮乏程度。
3、全民健身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全民健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够。受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政府重经济轻文体、重竞技轻群体的思想仍然存在,政府开展体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没有被完全调动起来。二是政府管理模式有所差异。近年来大多数领导主抓中心工作、防疫工作,对于文体工作束之高阁。三是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全民健身长期被视为是体育行政部门一家的事情,缺乏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大群体格局”尚未成形,有些职能部门尚未真正参与到全民健身工作中来。比如政企活动、军地联合、双拥活动、职工活动举办较少。
4、全民健身的指导力量还有待强化。从全县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分析,我县的各类专业体育人才还比较缺乏。一方面是体育管理人员不足。各文化站工作人员数量少,同时负责文化和体育的具体工作,有些还身兼多职,时间精力受到很大牵制,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无法真正覆盖到广大社区和农村。另一方面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足、作用还不够明显。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处于自愿奉献、义务服务的形式,既没有相关的组织规范管理,也没有相应的补贴或报酬,缺乏行之有效的奖励、激励措施。体育指导员的缺位导致部分群众健身技能和知识不足,缺少科学、合理、有效的健身指导。
三、对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的几点建议
全民健身是一项长期任务,离不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这既要长期坚持又要与时俱进,既要立足当下又要展望未来,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狠抓落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民健身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1、提高认识,完善机制,进一步构建“大群体”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深刻认识全民健身在提高全民素质和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树立全民健身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理念,加快转变我县体育发展方式,促进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明确政府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主导责任,做到“五个纳入”,即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纳入民生实事工程、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纳入考核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当前要立足南岔实际,抓紧落实“2021-2026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科学谋划下一阶段我县群众体育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建立健全由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城管、宣传、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要重新梳理明确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共同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公园绿地、住宅小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体育部门的意见建议,考虑居民的健身需求,增加体育元素。工会、团委、文体等部门要定期举办体育赛事,打响我县体育品牌。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对全民健身事业的促进作用,加大体育产业培育和发展力度。
2、依法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构建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要加强规划,尽快编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空间,合理布局,强化管理。要盘活用好现有体育设施,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新建、改建体育健身场馆;做好“三改一拆”后的“金角银边”文章,增加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特色健身休闲设施。新建的住宅小县,要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作为刚性要求严格验收。农村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要符合农村实际,适应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要加强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明确和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健身场地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要充分调动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要加大对群众自发性健身运动的关注和支持,防止噪音扰民、道路交通及其他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3、打破障碍,加强保障,进一步实现各类健身场地设施的全民共享。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学校等体育场地的开放已经成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重要补充。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单位设施开放的规定,推进学校、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部门逐步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场地设施有效使用率。同时积极探索由第三方负责管理运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办法和路径,落实解决场地开放的主体责任、赔偿机制。同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逐步实现共享共用,为群众健身锻炼提供更多便利。
4、注重引导,强化宣传,进一步夯实全民健身的工作基础。要重视体育行业协会建设,深化社团“三化”建设。继续壮大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工作场地和经费所遇到的困难,分类型、分步骤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管理社会组织,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捐资设立体育类公益基金会。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明确指导员的权利、义务及相关待遇,规范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上岗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重要作用。要加大指导力度,细分人群,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体提供合理的健身计划和科学指导,提高市民健身的积极性及科学性。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加强体育部门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重点宣传、普及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让自觉健身真正成为市民群众新的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方针,促进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提升全民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率,对我县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总体看,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对于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壮大基层健身队伍,我县全民健身工作位于全市末位。概括来讲,我县全民健身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健身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县政府不断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基本形成了以县文体局为中枢,成立了各乡镇文化站、各体育爱好者团体为分支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初步构成了遍布全县单一化的健身网络。
2、加强设施建设,全民健身的工作基础逐步夯实。一是推进场地设施的均衡化。目前我县已形成城县有体育场、村屯、社区有设施的设施网络。县级层面体育场已投入使用。全县村、社区层面也基本实现了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
二、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全市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多样,成绩明显,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基本适应。但我县明显存在差距,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发展极不平衡,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点:
1、全民健身的宣传引导还有待加强。绝大多数群众尚未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首先对健身的认识还停留在“无病就是健康”的层面。据统计,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约占全县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尽管数量呈逐年上升势头,但结构比例仍不尽合理,呈现“四多四少”的现象,即县城多、农村少,机关多、企业少,中老年多、青年少,女性多、男性少。这里面真正能够持久坚持,并且愉悦身心、取得良好锻炼效果的比例则更少。特别是在不同年龄阶段呈现出“两头热中间冷”的特点,中老年人和青少年热衷于健身运动,有些中青年人群由于家庭和事业的压力忽视了体育锻炼,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随之而来的是体质下降和慢性疾病比例逐年提高,近年来白领精英猝死的新闻也时有耳闻。其次对健身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盲从性。由于部分健身爱好者对健身理论并不了解,使得在健身过程中容易误入歧途。近年来,马拉松运动呈现井喷态势,在“全民跑马”的热潮下,许多人在缺乏自我身体认知的情况下盲目“跟风”,反而适得其反,正所谓“瞎跑乱跑还不如不跑”。
2、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还有待充实。当前,健走、跑步、广场舞是我县城乡居民健身的主要形式,就近和免费是健身的首选因素,但体育基础设施的不足与落后,已经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瓶颈”。在县区,人口密度大,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少之又少。广场舞项目经常因为抢地盘、噪音大等发生纠纷,已成为新的社会矛盾。受年轻人欢迎的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和羽毛球馆等场馆还非常缺乏。体育场锻炼的高峰时段,人流量巨大,但健身功能单一。在农村,散布于各村的健身器材,各项管护措施有时难以及时跟上,部分器材年久失修还存在安全隐患。在住宅小县建设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住宅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县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城市社县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规定城市住宅小县建设时应预留一定的健身活动场所用地。但这些规定要求难以得到有效落实,更加剧了体育设施的匮乏程度。
3、全民健身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全民健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够。受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政府重经济轻文体、重竞技轻群体的思想仍然存在,政府开展体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没有被完全调动起来。二是政府管理模式有所差异。近年来大多数领导主抓中心工作、防疫工作,对于文体工作束之高阁。三是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全民健身长期被视为是体育行政部门一家的事情,缺乏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大群体格局”尚未成形,有些职能部门尚未真正参与到全民健身工作中来。比如政企活动、军地联合、双拥活动、职工活动举办较少。
4、全民健身的指导力量还有待强化。从全县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分析,我县的各类专业体育人才还比较缺乏。一方面是体育管理人员不足。各文化站工作人员数量少,同时负责文化和体育的具体工作,有些还身兼多职,时间精力受到很大牵制,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无法真正覆盖到广大社区和农村。另一方面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足、作用还不够明显。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处于自愿奉献、义务服务的形式,既没有相关的组织规范管理,也没有相应的补贴或报酬,缺乏行之有效的奖励、激励措施。体育指导员的缺位导致部分群众健身技能和知识不足,缺少科学、合理、有效的健身指导。
三、对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的几点建议
全民健身是一项长期任务,离不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这既要长期坚持又要与时俱进,既要立足当下又要展望未来,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狠抓落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民健身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1、提高认识,完善机制,进一步构建“大群体”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深刻认识全民健身在提高全民素质和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树立全民健身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理念,加快转变我县体育发展方式,促进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明确政府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主导责任,做到“五个纳入”,即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纳入民生实事工程、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纳入考核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当前要立足南岔实际,抓紧落实“2021-2026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科学谋划下一阶段我县群众体育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建立健全由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城管、宣传、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要重新梳理明确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共同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公园绿地、住宅小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体育部门的意见建议,考虑居民的健身需求,增加体育元素。工会、团委、文体等部门要定期举办体育赛事,打响我县体育品牌。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对全民健身事业的促进作用,加大体育产业培育和发展力度。
2、依法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构建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要加强规划,尽快编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空间,合理布局,强化管理。要盘活用好现有体育设施,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新建、改建体育健身场馆;做好“三改一拆”后的“金角银边”文章,增加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特色健身休闲设施。新建的住宅小县,要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作为刚性要求严格验收。农村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要符合农村实际,适应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要加强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明确和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健身场地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要充分调动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要加大对群众自发性健身运动的关注和支持,防止噪音扰民、道路交通及其他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3、打破障碍,加强保障,进一步实现各类健身场地设施的全民共享。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学校等体育场地的开放已经成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重要补充。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单位设施开放的规定,推进学校、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部门逐步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场地设施有效使用率。同时积极探索由第三方负责管理运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办法和路径,落实解决场地开放的主体责任、赔偿机制。同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逐步实现共享共用,为群众健身锻炼提供更多便利。
4、注重引导,强化宣传,进一步夯实全民健身的工作基础。要重视体育行业协会建设,深化社团“三化”建设。继续壮大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帮助解决工作场地和经费所遇到的困难,分类型、分步骤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管理社会组织,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捐资设立体育类公益基金会。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明确指导员的权利、义务及相关待遇,规范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上岗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重要作用。要加大指导力度,细分人群,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体提供合理的健身计划和科学指导,提高市民健身的积极性及科学性。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加强体育部门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重点宣传、普及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让自觉健身真正成为市民群众新的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