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完已使用多年(各项维修均已过质保期),该户型室内共用管道也在装修时进行封闭包敷(未留检修口)。近期其楼下居民发现室内顶部及墙面大面积潮湿。经物业现场检查确认(楼上业主已自行拆破墙面),为楼上业主既已包敷内的该户型共用管道漏水导致。现楼上楼下业主均已咨询律师,律师在未抵达现场查看的情况下,均认为应由开发商物业承担维修责任。
吧友们有没有从事律师的,特此咨询:在该种情况下,到底是由物业承担责任?还是楼上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吧友们有没有从事律师的,特此咨询:在该种情况下,到底是由物业承担责任?还是楼上业主承担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