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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期间办理入住手续的或放弃办理入住的今后是否可再次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答:可以。保障家庭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期间办理入住手续或放弃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申请实物配租转货币补贴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IP属地:浙江1楼2022-08-16 11: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