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7岁,身高1.73米,体重74公斤 高中没毕业,南阳郊区人,2006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广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后转到东北大连监狱服刑。2010年6月13日经减刑释放回到原籍,经协商妻子与今天下午弃我而去(当然,不是她的错,是我的原因。)现家中只有父母两位老人,小儿妻已带走。故无什牵挂,只想从新做个好人,好好赡养父母。我没什么技术也不会什么专业,会开车开的也好,我能吃苦耐劳,耐寂寞,有团队精神,服从管理,以前有一定社交能力。(现在不大爱讲话。以后也许能恢复。)现在想找一份工作来赡养父母和给儿子抚养费,希望能在南阳市内找一工作,绝对兢兢业业,不辜负给我工作的人。不胜感激。(社会不要再找我,我不再参加!) 我的电话是15184018570 QQ1518213693